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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一男子用黑客软件入侵短视频平台牟利被抓
近日,五原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抓获一名利用黑客软件攻击某短视频平台、非法套取虚拟金币牟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回顾
刘某(化名)一心贪图轻松“赚快钱”,为获取非法收益,通过网络非法渠道,私自购买可突破平台安全防护的专用黑客攻击软件。该软件能够绕过平台正常风控机制,篡改操作数据、批量违规获取平台虚拟金币,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性工具。
掌握非法软件后,刘某长时间利用该工具对某短视频平台服务器及后台系统实施非法入侵、数据篡改操作,违规批量窃取平台虚拟金币。随后,通过私下交易、变现流转等方式,将非法获取的平台金币转化为实际收益,持续从中非法牟利。
经五原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审讯,刘某对自己购买黑客软件、攻击网络平台、非法获取虚拟资产牟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已被五原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资金已主动上缴,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
1.广大网民务必树立合法上网、依规用网的意识;
2.摒弃"网络牟利无门槛""小操作不违法"的错误认知;
3.切勿轻信各类网络"黑灰产"赚钱套路;
4.不购买、不使用、不传播非法黑客工具、破解软件;
5.自觉抵制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如发现网络入侵、网络黑客、非法牟利等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安全、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