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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6广西高考政治客观题看:为什么《法律与生活》总考“教材边角料”?
(2026广西高考政治T13)梁某与刘某各出资 10 万元成立普通合伙企业,主营茶叶销售。两人通过在其店面张贴海报宣传该店销售的茶叶 100% 无农药残留。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企业不属于营利法人
②该企业的宣传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③梁某与刘某对该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④该企业自梁某与刘某出资之日起成立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本题选择B
①正确,根据选必二教材P3相关链接,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更不属于营利法人。

②错误,店面海报宣传“100%无农药残留”属于对商品质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而非商业诋毁(商业诋毁是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③正确,根据选必二教材P71相关链接,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④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而不是二人出资之日起成立
(2026广西高考政治T13)胡某早年丧偶,其子小胡在外地工作。为安度晚年并保障自身权益,胡某与共同居住的外甥王某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胡对该协议的有效性提出异议。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该协议因王某与胡某有财产利害关系而无效
②该协议的签订不能免除小胡的法定赡养义务
③胡某签订该协议时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小胡对该协议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本题选择C
①错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王某与胡某共同居住并协商确定意定监护,符合法律规定,并不会仅因可能存在的财产利害关系而无效。而且选必二教材P45相关链接,只是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目的保护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这和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是否有效无效没有必然关系。
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设立意定监护协议予以免除或转移。
③正确。参照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
④错误,根据根据选必二教材P71相关链接,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小胡若有异议,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而不能申请商事仲裁。

总体来讲,2026年广西高考政治法律客观题,以教材基础知识为主,着重考察对教材相关链接的重视。除了T13④该企业自梁某与刘某出资之日起成立,稍微要学生多思考下。其实这个在教材上也有间接的介绍。

教材P72页,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任何组织都不得以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出资(掏钱)只是合伙人内部的民事约定和出资行为,属于设立企业的筹备过程,不可能“一给钱企业就天然自动成立”。
法律属于高中教学较难模块,但是一般只要立足教材基础知识,细抓教材“边角料”,厘清各种法律概念的区别和联系。没问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