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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东西不私藏

主观题刑法模拟题4

主观题刑法模拟题4
案情:赵某与吴某的制衣厂签订来料加工合同,赵某将布料交给星星制衣厂,由其加工成衣服,加工费共计2万元。后双方因加工质量问题,赵某拒不支付加工费。吴某便扣押衣服不予发货。赵某凌晨开车将价值10万元的衣服从星星制衣厂偷运到自己公司。次日,吴某很生气,又在夜间从赵某公司偷回这些衣服。(事实一)偷回衣服时是后半夜,吴某前往某洗浴中心嫖娼。事后,吴某不想向卖淫女钱某支付嫖资3千元,便趁机逃走。次日,吴某带着妻子逛街,钱某看见吴某,要求吴某支付资。吴某担心嫖娼的事情被妻子发现,便支付了资。事后钱某发现吴某支付的是假币。一周后,吴某又嫖娼,事后趁卖淫女田某洗澡,打开田某的包,发现有一万元现金,便将一万元假币放进该包里,拿走一万元现金。次日,田某购物时才发现现金被调包了。(事实二)一周后,赵某与吴某和解。赵某给星星制衣厂汇加工费。由于疏忽大意,赵某将加工费4万元汇入孙某的银行账户。赵某赶紧联系银行职员,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职员将4万元重新划回自己的账户。赵某重新向星星制衣厂汇款,又不慎汇入李某的银行账户赵某向李某索要,李某拒不返还,并且来到银行,隐瞒真相,请银行职员取出相应的现金4万元。银行职员照办。(事实三)李某用这4万元现金购买电子游戏的装备。游某是游戏玩家,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了李某4万元购买的游戏装备。李某发现是游某窃取了自己的游戏装备,便潜入游某家,欲盗窃游某家的值钱物品。李某发现一个盒子,看样子比较珍贵,便偷回去,打开发现是毒品,共计50克。李某出门寻找买家,被赵某发现。赵某将李某抓获,送往公安机关。(事实四)
问:关于事实一,对于赵某和吴某的行为定性,存在不同意见。请说明不同意见及其理由答案: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不构成盗窃罪。理由是,赵某是这批衣服的所有权人,赵某的行为属于行使所有权。(这是多数说)第二种意见认为,赵某构成盗窃罪。理由是,吴某在合法占有这批衣服,赵某的行为侵害了吴某的合法占有权。合法占有权能够对抗所有权。2.关于吴某的行为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不构成盗窃罪。理由是,吴某对这批衣服享有合法占有权。吴某的行为属于恢复占有权。(这是多数说)第二种意见认为,吴某构成盗窃罪。理由是,赵某是这批衣服的所有权人。吴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所有权。问:关于事实二,对于吴某逃避支付嫖资的行为和用假币支付嫖资的行为,存在不同意见。请说明不同意见及其理由。对于吴某使用假币调包的行为,该如何处理?答案: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构成盗窃罪。理由是,卖淫女的资属于债权,这是一种财产性利益。吴某的行为属于盗窃财产性利益。第二种意见认为,吴某不构成盗窃罪。理由是,第一,卖淫女的债权属于非法债权,这是一种非法的财产性利益,刑法不予保护。第二,成立盗窃罪,要求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吴某的逃跑行为并没有将卖淫女的债权转移为自己占有。2.关于吴某用假币支付嫖资的行为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构成诈骗罪。理由是,吴某通过诈骗方式骗免债务,属于诈骗财产性利益。同时,吴某构成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第二种意见认为,吴某不构成诈骗罪,仅构成使用假币罪。理由是,卖淫女的财产性利益属于非法的财产性利益,刑法不予保护。3.关于吴某使用假币调包的行为(1)吴某构成盗窃罪,盗窃了田某一万元现金。(2)吴某构成使用假币罪。理由是,吴某将假币当作真币放进田某的包里,属于将假币投入了流通领域。问:关于事实三,对于赵某重新将4万元划回自己账户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对于李某取现金的行为,存在不同意见。请说明不同意见及其理由。答案:1.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赵某是4万元的所有人,赵某的行为属于恢复所有权。虽然孙某合法占有4万元,但是孙某对此属于不当得利。这种基于不当得利的占有权无法对抗所有权。2.关于李某的行为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对银行构成诈骗罪。理由是,现金是银行所有并占有的财物,银行卡里的4万元资金实际上不是李某的,李某没有取款权限。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对银行不构成诈骗罪。理由是,李某对自己卡里的资金有取款权限。问:关于事实四,对于游某的行为,存在不同意见。请说明不同意见及其理由。对于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理?答案:第一种意见认为,游某不构成盗窃罪。理由是,虚拟的游戏装备不是财物,不受刑法保护。第二种意见认为,游某构成盗窃罪。理由是,虚拟的游戏装备具有经济价值性、管理可能性、转移可能性,因此属于虚拟财产,应受刑法保护。2.关于李某的行为(1)李某的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毒品虽然是违禁品,但是具有客观的经济价值,且50克的毒品经济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2)李某将毒品放在家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3)李某寻找买家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犯罪预备。理由是,寻找买家属于贩卖毒品罪的预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