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个人劳务发票代开流程
前言
根据2025年12月3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个人因提供服务取得的所有现金形式收入(包含但不限于劳务报酬、专家咨询费、志愿者补贴等),除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外,还应就其收入全额自行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本法规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敬请大家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做遵纪守法之人,及时提供纳税证明。为了让大家方便执行,我们特整理操作方法如下:
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

第一步
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电子税务局”(APP 图标如下图所示),下载并安装。

第二步
打开“电子税务局”APP。对于从未使用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 APP 的用户,需进行用户注册。对于已有电子税务局或税务 APP 账号的用户,直接进行用户登录。登录方式可选择账密登录、短信登录、扫脸登录、指纹/面容登录(新电子税局 APP 注册登录操作指引二维码另附如下,如有需要您可截图后扫描二维码获取)。
第三步

第四步
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

第五步
点击“新增代开申请”,进入购销信息填写页面。

第六步
点击“购销双方”一栏中的“销售方”,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是否正确(销售方仅能为登录 APP 的用户本人),无误后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为自然人”并填写“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点击“展开”可填写更多信息,可根据开票需求自行选择填写,非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第七步
点击“应税销售行为发生地”一栏中的“添加应税发生地”,据实选择应税发生地(即货物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选择完成后点击“保存”(后续的审核环节将由应税发生地税务机关负责审核)。

第八步
点击“项目信息”一栏中的“添加项目信息”,“项目编号名称”选择“*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项目简称”按需据实填写(例如:劳务费/讲课费等),“金额”据实填写开票金额,“税率/征收率”选择“1%”,点击“展开”可填写更多信息,可根据开票需求自行选择填写(非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第九步
如需在发票票面备注其他信息,可在“备注信息”一栏填写需要备注的内容,否则无需填写。点击“下一步”,进入纳税信息确认页面。

第十步
确认系统自动计算的应纳税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显示“提交成功”后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即可(税务机关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届时您可按照下方流程查看已提交的申请的审核状态并进行后续操作)。


第十一步
点击首页“代开增值税发票”,点击“代开发票信息查询”,选择提交申请的起止日期,点击页面下方的“查询”。


第十二步
在查询结果中找到本次提交的申请,若该条申请右上角显示的状态为“待缴费”,则表示该申请已审核通过,点击“缴费”进入税费缴纳页面(流程如下);若该条申请右上角显示的状态为“审核不通过”,则表示该申请未通过审核,您可点击该条申请进入详情页查看审核意见,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点击查询结果页面该申请下方的“复制申请”可直接复制上次填写的信息,您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


• 第十三步 如果系统提示“待缴费”,说明申请已通过审核,需点击进入支付页面完成缴税。
• 缴费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可随时下载使用。

北京市光明慈善基金会(BGCF)2014 年于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成立,4A级非公募慈善组织。
拥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ECOSOC)特别咨商地位,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传播 “中国故事” 与 “中国经验“。
打造 “星星工程”,援助孤独症群体与社会融合;开展 “医疗扶助”,资助基层医疗机构设施改善与健康科普,为困难群体筑牢健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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