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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元周律 | 软件开发中的源代码著作权

普法元周律 | 软件开发中的源代码著作权

亲爱的各位读者朋友,普法“元周律”又更新啦!希望能通过这种传媒方式向大家进行公益普法,以期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文章阅读完毕请点击文末右下角“在看”,让我们共同将知识和能量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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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本次视频的摘要,欢迎阅读

【文字版(方便保存)】
企业委外进行计算机软件开发时,极为关键的一点是:在开发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开发成果的源代码、相关程序及文件的著作权归属于委托方所有,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个开发成果的著作权就归属于开发方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点。尤其是源代码,作为软件价值的核心载体,如果没有源代码,就无法生成最终的APP及系统软件,所以源代码的著作权归属与交付就是至关重要的工作环节。
然而在实务中,很多企业会将APP后台登录账号、密码的交付错误地等同于源代码的交付,实则不然,开发方向委托方交付源代码及相关文件,并确保源代码不会侵害其他第三方权利,是一项关键的义务。
如果开发合同中约定了开发方向委托方交付源代码,由委托方取得源代码的著作权,当开发方没有向委托方交付源代码,或交付的源代码存在权利瑕疵时,就可视为委托方取得开发成果著作权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时委托方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是,如果开发方使用了开源软件,委托方还需要严格审查开源协议,该协议条款是否强制要求以开源软件开发的软件也必须开源,从而避免因违反协议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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