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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与特区政府签署文件,在港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

外交部与特区政府签署文件,在港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方建明见证《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的签署。图为方建明(右)和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左)于签署仪式合照。

因应多国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并决定在香港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国家外交部与香港特区政府10月签署文件,确立组建筹备办公室的安排,预计2023年开展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多个国家共同起草、签署《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为和平解决国际争议提供新平台。

根据联合声明,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将设于香港,国家外交部与特区政府因此签署《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订明筹备办公室的设立、地位,以及该办公室及相关人士的特权及豁免权。

支持香港在「一国两制」下

保持独特地位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代表特区政府签署安排,并表示特区政府对在香港设立筹备办公室深表欢迎。

他指出,此举体现国家大力支持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保持独特地位,同时标志签署联合声明的国家对筹备办公室设于香港的安排投下信任一票。此外,设立筹备办公室可加强香港在《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为落实安排,特区政府会修订《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条例》。相关条例草案11月4日刊宪,11月9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更多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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