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App发小额红包税务合规问题解答
吉祥如意


文章简介
过年准备发红包的老板看过来~红包发多少不用交税?做账报税要准备哪些凭证?这篇文章把企业发红包的税务处理全说明白了!
一、小额红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判定标准


“应纳税额低于1元”时小额红包免征个人所得税。



1.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5号),当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元时,可免征税款。


2.计算逻辑:企业向非员工发放的现金红包属于“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若设红包金额为X,应纳税额=X×20%。当应纳税额<1元时,X<5元(5元×20%=1元)。因此,单份红包金额≤5元时,应纳税额≤1元,其中应纳税额<1元的部分(即红包金额<5元)可免税;红包金额=5元时,应纳税额=1元,需按1元缴纳个税。


3.特殊注意:若红包属于“销售折扣类”(如消费后扫码返还、满额立减)或“非现金类”(如仅限本企业使用的优惠券、代金券),无论金额大小,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与5元标准无关。
二、是否需要个人开发票及做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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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包类型不同,发票要求和做账方式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 红包类型 | 是否需要个人开发票 | 做账依据 | 会计科目 |
| 销售折扣类红包(如消费后返还) | 无需 | 内部凭证(活动方案、销售订单、扫码记录、红包发放明细) | 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或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视折扣性质而定) |
| 非现金类红包(如本企业优惠券) | 无需 | 内部凭证(券种规则、核销记录、活动台账) | 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
| 小额随机现金红包(单份<5元,非折扣类) | 无需 | 内部凭证(红包发放日志、领取人ID、金额明细、完税说明) | 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
| 大额随机现金红包(单份≥5元,非折扣类) | 无需(个人无法开具发票) | 代扣代缴个税的申报表、完税凭证、红包发放记录 | 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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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符合免税/不征税条件的小额红包(如销售折扣类、非现金类、单份<5元的随机现金类),无需个人开发票,可凭上述内部凭证或税务资料做账,并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
三、企业需承担的其他税费



除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实际税负由个人承担)外,企业需根据红包发放模式承担以下税费:



1.增值税
若企业直接发放红包(无第三方参与):红包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
若通过第三方平台外包发放:需向平台支付服务费,平台需按“现代服务—营销推广服务”开具发票,企业取得发票后无需额外缴纳增值税(若为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外包服务费对应的进项税不可抵扣,但无需单独承担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扣除条件:红包支出需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普通行业),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化妆品、医药、饮料行业扣除限额为30%(2026年新规)。
扣除凭证:凭上述内部凭证、完税凭证或合规发票(如第三方平台、园区个体户开具的发票)扣除,无合规凭证则无法扣除。


3.附加税
仅当企业因外包红包业务缴纳增值税时(如自身为一般纳税人,外包服务费产生进项税),需按缴纳增值税额的6%(2025-2027年减半优惠,原税率1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直接发放红包时无需缴纳。
四、向同一人多次发小额红包(单次<5元,累计>5元)的税务处理


1.个人所得税处理:按“单次发放金额”判定是否免税,不累计计算。只要每次发放的单份红包金额<5元,每次的应纳税额<1元,均符合免税条件,即使累计金额超过5元,也无需针对“累计部分”补征个税。


2.风险防控要求:需留存完整的“分次发放证据链”,包括每次发放的时间、金额、领取人身份信息(如手机号关联的实名信息)、发放场景说明(如是否与营销活动直接相关),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拆分金额避税”。例如:若同一人在1个月内累计领取10次3元红包(累计30元),需提供10次独立的发放记录,且每次发放均对应真实的营销互动(如每日扫码签到、多次消费返还)。


3.特殊情形:若多次发放的红包属于“针对特定个人的定向奖励”(如员工福利、合作方返利),而非“随机营销红包”,则需合并计入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计税,与单次金额无关。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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