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资料文档合规管理
一、文档构成:三层结构化体系
同期资料是企业为证明其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准备并保存的证明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同期资料采用三层结构化体系,旨在系统性地呈现企业全球运营、本地关联交易及特殊事项的税务合规性。
1. 主体文档
主体文档侧重于从集团全球整体运营视角进行披露。其主要内容包括:集团组织架构与管理结构、集团业务描述(包括利润驱动因素、主要地理区域市场、供应链等)、集团无形资产(如开发、所有权归属及转让定价政策)、集团内融资活动(包括集团资金池安排),以及集团的财务会计与税务状况。主体文档帮助税务机关从宏观上理解集团的商业与财务实质。
2. 本地文档
本地文档是同期资料的核心,聚焦于企业(本地纳税人)自身的关联交易。其必须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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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组织结构、管理架构、业务描述、经营策略、行业分析及经济环境。 -
关联交易情况:需逐类(如购销、资金融通、劳务、无形资产转让等)披露所有关联交易,包括交易对手方、内容、金额、定价政策与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
可比性分析:对所选择的转让定价方法(如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等)进行详细论证,包括功能风险分析、可比企业或可比交易的搜寻与筛选过程、财务指标的调整与计算等,以证明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
财务信息:提供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分析。
3. 特殊事项文档
特殊事项文档主要针对特定的、高风险的跨境交易而准备。目前主要要求是针对成本分摊协议和资本弱化。文档需详细说明协议或安排的内容、参与方、预期收益与成本的分摊、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等。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同期资料的准备与提交时限,否则将面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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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完成时限: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均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 -
报送与提供时限:与以往不同,现行规定下,同期资料并非年度纳税申报时的必报资料,而是采取“准备+备查”模式。企业只需按要求准备完毕并存档备查。然而,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企业必须在接到税务机关要求的30日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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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 -
企业签订或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期间。 -
语言与保存期限:文档应以中文撰写,若原始资料为外文应附中文译本。同期资料需自关联交易发生年度起保存10年。
并非所有企业均需准备全套同期资料,法规设定了明确的豁免门槛,旨在减轻中小企业合规负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豁免准备主体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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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需确保能获取)。 -
最终控股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且年度内未发生跨境关联交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豁免准备本地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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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
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
无形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
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注:金额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企业需以最新规定为准。) -
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即无跨境关联交易)。
特殊事项文档的豁免条件通常基于特定交易是否发生。若无相关的成本分摊协议或资本弱化情况,则无需准备。 需特别注意的是,豁免准备不等于无需任何管理。即使符合豁免条件,企业仍需就其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进行基本判断,并保留相关的合同、发票、定价依据等基础资料备查。
妥善管理同期资料,是企业转让定价合规的基础,也是应对税务机关潜在调查的关键防线。企业应根据自身关联交易规模与复杂性,提前规划,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准确性与逻辑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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