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于分享
好东西不私藏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NY/T4730—2025)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相关事宜阐述如下:

一、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一)项目电子文件归档

1.项目法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形,判定构建项目电子文档的必要性。
2.项目法人应结合当地实际状况,明确项目电子文件的归档范畴。
3.项目电子文件形成部门承担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
4.项目归档的电子文件格式需契合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文本文件通常采用PDF、PDF/A、OFD等格式;影像文件一般采用MPG、AVI、MP4等格式;图像文件通常采用JPG、TIF格式。
5.项目电子文件完成整理后,由形成部门对文件信息包内容的完整性、格式的规范性,以及与纸质或其他载体文件内容的一致性等开展鉴定与检测。
6.项目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对信息包完成鉴定与检测后,由相关责任人确认归档,并标注归档责任人、归档时间、文件信息包名称等信息。
7.采用离线方式归档时,应将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拷贝至耐久性良好的存储介质上,并设定为禁止写入状态。
8.存储电子档案的介质或装具上应粘贴标签,归档标签应符合DA/T 38的规定。
9.图像电子文件分辨率应达到300dpi以上,视频电子文件像素应达到200万以上,且均应主题突出、曝光精准、影像清晰。

(二)项目电子档案管理

1.电子档案的保管、有效性保障、鉴定和利用应符合GB/T 18894的规定。
2.电子档案保存实行备份制度,重要电子档案应当进行异地异质备份。
3.电子档案保存期限到期后,应履行销毁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清除信息。对于保密的电子档案,应按照国家保密法规进行销毁。

(三)项目档案数字化

1.项目法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字化内容的范围。
2.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数字化加工时,需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要求、责任等内容。
3.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等应符合DA/T31的规定。

(四)项目档案移交

1.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向项目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2.项目档案移交时,应填写项目档案交接单,内容涵盖档案移交的内容、数量、图纸张数等,经双方清点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3.终止的项目,档案由项目法人负责保存。若项目法人被撤销,应向项目主管部门或有关档案机构移交档案。
声明:本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与交流使用,不构成专业建议或承诺。用户应结合自身情况独立判断内容的真实性与适用性,据此作出的任何决策或行动,风险与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本站文章均为手工撰写未经允许谢绝转载:夜雨聆风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评论 抢沙发

7 + 3 =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
订阅图标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