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App广告“乱跳转”?新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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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未向用户明示,即App信息窗口未向用户明示触发后将发生跳转或打开第三方App的动作,或明示动作与实际行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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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灵敏度过高,即App信息窗口设置的交互动作参数灵敏度过高,在用户非主动意愿情况下即发生跳转第三方页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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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欺骗误导用户,即App信息窗口跳转后,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为用户下载安装A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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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明示告知义务。指出应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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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细化参数设置参值。提出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等一系列参考数值,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信息窗口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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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保障用户选择权。明确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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