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关注/湖南人人学专升本网
下一个2026升本锦鲤就是你
26年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变化:
-
新增:智慧机场运行与管理、信息安全与管理、物联网工程技术
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全日制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5号)、《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代码、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校址。
学校全称: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英文名称:Hunan Softwar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3925
办学类型:民办非营利性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25号(和平校区);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15号(九华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副校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统筹协调部署相关工作。
第五条 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考试工作两个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负责执行专升本招生相关规定细则,开展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专升本招生考试组织、专业综合科目命题与考试大纲、组考方案制定、专业综合科目评卷与统分、考务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要求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退役军人大学生。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以往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军人大学生(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最终计划数为准,本次共设置14个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表:

第十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我省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计划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湖南省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竞赛获奖考生以及退役军人大学生,于2月28日8时至3月10日17时期间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供的“潇湘专升本”APP(从https://zsb.hneao.cn/ks页面扫码下载)完成注册和报名。其中,符合报考免试计划(退役军人大学生、竞赛获奖学生)或脱贫家庭毕业生条件的考生,还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保存。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3日8时至3月25日17时;征集志愿安排在免试计划和普通计划首次志愿录取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https://zsb.hneao.cn/ks)填报志愿。
首次志愿填报期间考生须根据相关资格审核情况,在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及《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填报我校1个符合对应要求的本科专业。其中,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第十三条 报名缴费。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首次志愿缴费于3月26日至3月27日期间登录微信公众号“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缴费平台”缴纳考试费,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具体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s://zsc.hnsoftedu.com/)。
第十四条 准考证打印。普通计划考生于4月15日至4月 17日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第六章 考试考核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考试规定,结合学校不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制定专升本考试方案。
(一)普通类计划考试科目。学校将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考试规定,统一组织普通类计划考生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其中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各科目考试大纲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发布,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如下表:

(二)考试时间

第十六条 免试生考核。退役军人大学生免试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考生免予文化课考试。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取得的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退役军人大学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将在学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 考试评卷。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将统考公共科目考生答卷送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评卷,专业综合科目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及复核。学校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专业综合科目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时间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统考公共科目复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学校按要求报送相关复核数据,专业综合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复核。专业综合科目成绩确有差错的,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申请更正;成绩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核查结果。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招生高校统一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免试生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于普通计划考试开考前进行,4月上旬完成。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5号)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普通计划考生录取。依照省教育考试院“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我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第二十二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由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后执行;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第二十三条 划线。学校综合考虑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或提出有关要求。
第二十四条 拟录取名单审核。省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招生官网(http://zsc.hnsoftedu.com/)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第二十五条 毕业生资格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组织对拟录取名单与学信网学历信息比对核查后,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八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于9月底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做好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注册信息一致。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校为专升本学生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费,学校实行按学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专升本招生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专升本招生的考试和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不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开展专升本招生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或我校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二条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专升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25号(和平校区)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15号(九华校区)
招生网址:http://zsc.hnsoftedu.com/
教务处网址:http://jwc.hnsoftedu.com/
咨询电话:0731-52317588,0731-52317589
监督投诉电话:0731-52317569
联系 QQ:3470869305
招生微信公众号:hnrj520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普通全日制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其解释权属于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如遇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ND




一起金榜题名
夜雨聆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