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丨首批已备案52款政务APP名单发布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控“指尖形式主义”,推动基层减负与集约化建设。《办法》实施以来,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政务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工作。
首批52款政务应用程序完成备案
日前,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主办(使用)单位开展政务应用程序备案,并对“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数字工信”“京办”“津心办”“浙政钉”“闽政通”等第一批52款政务应用程序完成备案。
禁止要求用户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
《办法》明确,政务应用程序是指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搭建,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为内部工作人员办公、管理、学习提供支撑服务的应用软件,包括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快应用等。
《办法》规定,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在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按要求履行备案程序。禁止以任何形式要求用户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已通过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持续做好自查自评,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加强全周期规范化管理。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政务应用程序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序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优化政务应用程序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务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数字赋能基层工作。
政务应用程序备案清单
(第一批)

来源|人民网
责编|张文婷 编辑|何淼 薛冰迪(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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