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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大批亚马逊卖家收到“个税APP”税务提醒

注意!大批亚马逊卖家收到“个税APP”税务提醒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已正式开启!不同于普通人群关注“能退多少税”,今年亚马逊、淘宝、得物、微店等平台的个人卖家,最先收到的不是退税提醒,而是来自税务机关发到个税APP的合规预警!

这也是此类提醒首次大规模落到个人主体头上,而非以往的公司主体,务必高度重视!

亚马逊个人卖家收到税务提醒

此前,税务合规申报提醒多针对公司主体。

而近期大量亚马逊个人卖家反馈,已在个税APP中收到精准匹配【姓名+身份证信息的“合规申报服务提醒”,可直接在APP内查看。

提醒核心内容明确:若卖家申报的收入,低于互联网平台(如亚马逊、淘宝等)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收入金额,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存在少申报收入的,需及时联系税务机关处理

综合各方消息来看,这波个税App的合规提醒是精准匹配,直达个人:

  • 覆盖地区广:推送涉及广州、余杭、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四川、湖南等多地税务机关,无明显地域局限;

  • 涉及平台多:除亚马逊个人卖家外,淘宝、微店、得物等国内平台的个人网店店主,也陆续出现相似情况;

  • 影响人群广:无论是体量较大的个人店铺,还是仅缴纳几千元税款的小店铺,均有收到预警的案例。

有美国站亚马逊卖家表示,自己的两个个人店铺均收到了税局推送,其中一个小型店铺前三季度仅缴纳几千元税款,四季度仍收到合规提醒,不少卖家担忧体量大的店铺税负压力会大幅增加。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多数个人卖家、个体户属于“财务小白”,核心疑问集中在“个人店铺收入该按什么标准计税”“申报时需注意什么”。

但当前卖家最大的困境是“搞不到成本票”,且部分税管员口径不一,前期称非发票可作为扣除依据,后期又改口要求“按税法规定提供发票”,让卖家无所适从。

重点澄清:个人店铺收入定性明确

很多卖家担忧:个人店铺收入会被定性为“综合所得”,需面临最高45%的税率?其实这类担忧完全没必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项界定,亚马逊等平台的个人店铺收入,明确属于“经营所得”,而非“综合所得”,具体如下图所示:

显然,亚马逊等平台的个人店铺收入,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因此法律性质明确为“经营所得”。

对应税率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虽无需承担45%的综合所得税率,但需注意的是,若个人店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将适用35%的最高税率,对资金有限的个人卖家而言,仍会带来不小的经营负担。

卖家核心焦虑,务必重视!

目前,个人卖家个税申报暂无统一明确流程,多数卖家仍处于摸索阶段。

但此次税务预警带来的压力和焦虑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1. 税负压力直接落到经营端

多数个人卖家流水看似不低,但扣除平台佣金、广告费、物流费、采购成本等各项支出后,实际利润微薄。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叠加申报口径、成本扣除标准不明确,增加了经营不确定性,不少卖家直言“压力巨大”。

2. 信息轰炸加剧路径焦虑

相关消息在卖家社群大量转发,各类财税、注册、主体升级服务商趁机推送各类合规、申报、主体升级等信息,导致不少卖家被信息淹没,不清楚该选择哪种申报方式、是否需要升级主体,陷入迷茫。

大宝再次提醒:务必重视,及时核实,谨慎申报!

此次个税APP推送的合规提醒绝非个例,而是税务部门对平台个人卖家申报核验进一步收紧的信号,个人卖家切勿忽视,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1. 若已收到预警提醒,建议尽快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明确申报要求,避免因拖延导致补税、滞纳金甚至罚款;

2. 未收到提醒的卖家,也需自查店铺收入申报情况,确认是否存在少申报、漏申报的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3. 整理好店铺经营相关的各类凭证(采购记录、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等),无论是否能直接作为扣除依据,留存备查,避免后续抽查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4. 咨询财税问题时,建议多核实、多确认,必要时留存咨询记录,避免因税务口径不一致导致申报失误。

后续若有申报流程更新、税务政策调整,将第一时间同步,各位卖家可持续关注,平稳度过此次个税汇算申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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