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于分享
好东西不私藏

通榆七品法律咨询平台正告通榆58同镇APP停止侵权行为的声明!

通榆七品法律咨询平台正告通榆58同镇APP停止侵权行为的声明!

 声   明

  鉴于通榆58同镇App未经授权,多次抄袭、通榆七品法律咨询平台原创视频,经多次提醒无效后,该行为已经侵犯我平台信息网络传播权。特发如下声明:

  2020年7月21日,通榆七品团队成员头顶烈日,驱车往返200余公里,到通榆兴隆山拍摄小七说通榆【古城兴隆山】系列宣传片,团队人员汗流浃背,拍摄2小时,制作了2个小时,发布后就被通榆58同镇抄袭至APP。用于吸粉引流。2020年7月29日,通榆七品各乡镇信息员,上报的降雨情况制作的视频发布,再次被其抄袭,相关证据已提取保存。

   早在今年年初就已有抄袭行为,七品耐心之沟通。希望停止侵权但是屡教不改。七品平台认为,彼此都有各自的巨大粉丝群体和不同的受众群体,双方本应共同营造通榆爽朗正气、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本应在通榆网监部门、网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打造便民服务媒体矩阵,打造为通榆百姓发声的空间,铸造网络正能量同心圆。

  在此,奉劝通榆58同镇APP不要滥用优势市场地位,肆意碾压其他平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开启无谓的网络争端,制造粉丝对立。若再继续屡屡相逼,你方已亮剑,我方岂能不接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完全在你方!

   现正告通榆58同镇APP及时停止侵权行为。若持续侵权行为,我平台将通过司法诉讼途径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提起民事诉讼等措施。届时七品法律团队将为贵公司及旗下代理人上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以此推文作为维权时间点和发起维权的时效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4条,第25条相关之规定,通榆七品法律咨询平台运营维护人员,有权在侵权结果发生地,被侵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特此声明

通榆七品法律咨询平台

通榆七品团队

通榆七品法律团队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通榆七品法律咨询平台简介】

   通榆七品法律咨询平台在2016年2月19日成立,团队人数59人,法律团队数7人,现有粉丝数42000人,七品成立以来反映群众诉求、将帮助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作为平台主业,将法律咨询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成立以来,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千余次。

    通榆七品平台已持续更新1116天,在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主业的同时,在平台上开设【今日通榆】等贴近民生的小专栏,累计发布图文视频类6000余条,将群众身边的大小事通过视频、图文的方式展示出来,反映群众生活,腾讯后台数据显示视频播放量达到2200万人次。

    利用平台的影响力,在公众号配合官方发布官方通报、求职信息、用工信息。发布便民信息、寻人启事、失物招领、气象信息、辟谣类信息、搞笑短视频、法制短视频、生活小妙招等信息。

  尽己所能,协助群众,解决身边的大小事。现在平均阅读数据每月近30余万次。传播鹤乡精神,传播通榆文化。挖掘鹤乡故事,开辟专栏,专门记录通榆人故事,专栏有【鹤乡人物传】、【通榆战役故事】【小七说通榆】【通榆往事】等专题。同时开启通榆七品,抖音、快手、头条、西瓜视频、腾讯开放平台等多平台同步账号。

本站文章均为手工撰写未经允许谢绝转载:夜雨聆风 » 通榆七品法律咨询平台正告通榆58同镇APP停止侵权行为的声明!

评论 抢沙发

2 + 4 =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
×
订阅图标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