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委会首次会议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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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前期多轮沟通、协调与讨论之后,嘉裕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终于进入到新的阶段。
2026年2月28日下午,物业管理委员会召开了成立后的第一次正式会议,对物委会的职责范围、工作机制以及后续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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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委会首次会议基本情况
► 本次会议于 2026年2月28日在居委会议室内举行。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9 名):
街道代表:熊伟、住建代表:彭冰冰;
居委代表:李珉敏;
开发商代表:郑嘉祺;物业代表:赵鑫
业主代表:李一鸣、刘洋靖文、黄海芳、杨炼
实际到会 9名,符合法定会议召开条件。
会议围绕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界定、议事规则、业委会成立筹备工作等事项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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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业委会成立筹备工作
► 会议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按照现行制度设计,物业管理委员会属于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过渡性组织。
因此,业委会的成立需成为优先工作。
► 会议同时强调,在推进相关工作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原则,避免出现程序性问题。
如有小区曾出现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视为默认同意的情况,这类做法在本次会议中被明确提出应当避免,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业主意见征集需通过公示、群讨论或上门方式完成,流程包括30日前公示议题、公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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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委会工作细则及分工
►为了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会议对以下具体的工作机制进行了确认。
人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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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熊伟担任物委会法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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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居委会李珉敏担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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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杨炼当选为业主代表副主任;
【8票同意,1票(郑嘉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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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靖雯负责后续物委会的文书及对接工作【8票同意,1票(赵鑫)弃权】
► 物委会任期自成立日起至业委会成立止,委员资格终止条件包括犯罪、房产出售或主动辞职。
► 会议表决通过不刻制物委会印章,决议以委员签字为准,避免印章保管及使用复杂度。
► 会议有效参会人数≥5人;
决议通过票数要求≥5人同意;
决议公示时限为7自然日内;
业主大会公示时限为会议前30日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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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后续推进事项
► 建立物委会工作群,发放《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范本,供委员讨论修改。
► 街道及居委保管本次会议签字原件(签到表、纪要、决议书),委员留存复印件。
► 业主代表副主任组织后续会议,推进业委会成立流程中的意见征集和文件制定工作。
对于很多长期关注小区治理问题的业主来说,这次会议或许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节点。
对志愿者们来说,推动小区治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即便过程曲折,我们依然选择继续参与、继续记录、继续发声。
因为大家都清楚,小区的公共事务,最终关系到的是每一位业主的共同权益。
大家始终相信:
小区的公共事务,需要有人参与;业主的共同权益,需要有人守护。
END
夜雨聆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