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蓓蕾】漫画案例③︱竞选班长本好事 捅伤同学悔断肠


写在前面的话
亲爱的青少年朋友: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你们学习成长的过程中,离不开的一样东西就是法律。法国思想家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对于你们来说,你们最富有朝气、最富有活力。你不一定要成为精通法律的专家,但是一定要从小就培养起一种法治的观念与法律的信仰。如果你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接触和学习法律,将会使你懂得:什么底线是不能碰触、什么边界是不能逾越的。
我们国家历来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注重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了用更加直观的方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案例以案说法的剖析、阐释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团市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密切配合,曾编写了图文并茂的《无锡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漫画案例读本》,发放有关学校等单位后,受到广泛好评。这次,我们又推出案例读本第二辑,今后还将不定期地编写下去。
案例是鲜活和生动的普法教材,这本读本精心挑选了发生在无锡的常见犯罪案例。这些案例中,有的青少年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成为了受害人;有的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走上了犯罪歧途。这些青少年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希望大家通过学习这些真实的案例,以案为鉴,不断增强自我防范和警觉意识,从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做起,远离违法犯罪,努力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愿案例中的法官寄语,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能起到警醒、防范和护佑作用。
—殷某故意伤害案—

越来越多的95后、00后已经年满十八周岁
但是他们真的长大了吗?
“孩子被母亲批评后开车门跳桥”
“北大学霸弑母案”等新闻不绝于耳
我们应当深入思考
学校、家庭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
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殷某生于1999年,平时在学校里学习成绩不错,还担任了学习委员。当时殷某班上的班长因为表现不好,违反了校纪校规被免除班长职务,殷某作为学习委员想当上班长,但是同班的郭某某作为班级的体育委员也是班长的候选人之一,所以两人在明里暗里都较劲。

2017年9月的一天,郭某某在学校体育馆的办公室内与他人聊天,说殷某性格内向,能力不足,只会死读书,脑子不够灵活。殷某同宿舍的同学听到后就告诉了殷某,殷某当时就非常生气。平时性格内向的殷某一怒之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去体育馆找郭某某,想要“理论”一番。

到了体育馆,见郭某某还在和其他同学聊天。这时,郭某某没有看到殷某的出现。殷某上前质问郭某某为何要在背后说其坏话,郭某某却爱理不理,殷某越发气愤,就从口袋里掏出水果刀朝郭某某胸口刺去,殷某见郭某某胸口血流不止,非常害怕,立刻逃离现场。案发后,经鉴定,郭某某左肺下叶裂伤,其损伤已构成重伤二级。



供稿单位: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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