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AQ3072—202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

AQ3072—202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的一般规定、安全包保责任人包保要求、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企业,化工(含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构成的重大危险源:
a)城镇燃气;
b)地下水封洞库、地下储气库;
c)危险化学品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的中转仓储、站场;
d)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经营;
e)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68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术语和定义
GB17681、GB182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
person incharge ofsafetyassuranceformajor
hazardinstallations
为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职责,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的责任人。
注: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包括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操作负责人,这三类负责人总体简称“安全包保责任人”。
3.2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safetyassuranceresponsibilitysystemfor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企业确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并由其包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的一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一般规定
4.1企业应按照GB18218对生产、储存场所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分级,并确定重大危险源。
4.2 企业应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同一处安全包保责任人之间不应兼任。
4.3 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主要负责人”)应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对重大危险源的总体管理负责。
4.4 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技术负责人”)应由企业层面或者二级单位(分厂)层面技术、生产、设备等分管负责人担任,对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管理负责。
4.5 重大危险源操作负责人(以下简称“操作负责人”)应由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单位的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担任,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操作管理负责。
4.6 企业应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责任。
4.7 企业应将安全包保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录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履职记录应在重大危险源的一个评估周期内可查询、可追溯。
4.8 企业应定期考核安全包保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4.9 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自试生产起,应同步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4.10 企业应设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公示牌,公示牌信息应包括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对应的安全包保责任及联系方式。
4.11 企业应将安全包保责任人信息录入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安全包保责任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于变更后5日内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中更新。
4.12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状态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向社会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并在安全承诺公告牌的企业承诺内容中列明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的内容。
5安全包保责任人包保要求
5.1 主要负责人的包保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b) 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执行;
c) 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d) 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e) 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
f)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g) 组织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中填报重大危险源信息,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应用。
5.2 技术负责人的包保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按照GB17681组织建设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
b) 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确保有效、可靠运行;
c) 组织确认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d) 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作业的承包商相关资质、安全管理情况以及作业人员资格等,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e)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均应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f) 组织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5.3 操作负责人的包保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b)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c) 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d) 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
6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
6.1 主要负责人应每半年至少完成一次以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任务:
a) 核查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是否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落实包保责任;
b) 确认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实用有效,操作人员是否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
c) 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确认各类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d) 核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数量、学历和资格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是否具备安全管理、操作和应急方面的能力;
e) 确认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投入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f) 确认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是否接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g)确认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h) 确认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是否每半年演练一次;
i) 核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运行效果是否达到优良等级。
6.2 技术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完成一次以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任务:
a) 现场确认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b) 现场核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视频监控等是否存在故障、报警等信息,有关设备是否存在超期未检问题;
c) 确认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d) 确认重大危险源与周边安全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e) 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
f) 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g) 现场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设备、人员变更方案,确保变更过程风险受控;
h) 针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i) 组织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3 操作负责人应每周至少完成一次以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任务:
a) 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b) 检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作业票,监护人是否在场,作业过程有无违章,安全风险是否受控;
c) 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装置设备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形;
d) 检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有无违章行为;
e) 检查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包括动静设备、自控系统、安全设施等)是否完好;
f) 检查应急设施、应急装备、应急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g) 确认现场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效覆盖重大危险源区域;
h) 确认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和火灾报警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报警信息是否及时处置;
i) 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警示信息是否及时处置;
j) 检查现场隐患排查人员是否熟悉排查流程,是否运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并形成闭环管理。
参考文献
[1]GB36894—2018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2]GB/T37243—2019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3]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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