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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模板】加班费主张函
一、适用场景
二、法律支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另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加班工资支付细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模板正文
发送:人力资源部公邮
抄送:工会公邮、部门公邮
致: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各位领导、同事:
我是XX部门员工XX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因XX工作任务安排,本人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共计XX小时,其中: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XX小时,休息日工作XX小时,法定休假日工作XX小时。具体情况及对应工作记录见附表。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可以安排补休。为核对事实、依法落实,恳请协助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核对确认。请核对上述期间本人的考勤记录、加班审批记录及工作交付记录,就加班事实与时长给予书面确认。
二、依法处理。对经核实的加班时长,请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属于休息日加班的,或依法安排补休。
三、书面答复。恳请就本函所述事项的处理安排给予书面答复。
需要说明的是,本函旨在核对事实、依法落实,所附记录均为日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客观记录。恳请查收并书面确认。感谢人力资源部的辛勤工作。
附件:加班时间及工作记录明细表(含日期、时段、工作内容、对应记录)
此致
敬礼
四、使用说明
五、边界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