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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通APP进出港报告模块全新升级!船舶操作指南来了~

海事通APP进出港报告模块全新升级!船舶操作指南来了~

内容简要

为配合新出台的《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海事通APP“进出港报告”模块已全面完成迭代升级并于9月12日上线。本次升级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对主页、填报、日报、货物、船员、场景六个方面做出系统调整。下面就跟着指南一步步操作吧!

01

一分钟速览:本次升级六大变化

02

系统入口与主页:功能更清爽

操作路径

海事通APP → 政务服务 → 进出港报告 → 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主页

进入APP后,在“政务服务”中找到“进出港报告”图标点击进入。主页保留 6 个核心操作入口——进港报告、出港报告、进港日报、出港日报、报告变更、报告撤销,以及报告记录、变更记录、撤销记录和涉客船舶专用的“开航前报告”查询入口,页面更简洁、路径更短。

图1 政务服务—进出港报告入口

图2 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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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顺序

报告单分为“申请单 → 客(渡)运 → 拖带 → 货物 → 集装箱 → 人员 → 完成”七个 Tab,请按顺序填写;前置 Tab 必填项未完成的,提交时系统会予以提示。

时间提示

提前 4 小时难以准确掌握船舶动态、客货信息的,可于开航前 1 小时向预计驶离或抵达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系统设置了校验功能,不符合校验逻辑的会给出提示。

03

填报内容优化:一次录入、多航次复用

接续航次进港报告,自动带入历史信息

船舶填报进港报告时,系统自动带入上一港出港报告的非变动信息,包括上一港口、预抵港口、前后吃水、水面以上最大高度、是否省际客船、途经港信息、实载客量、实载车辆(新能源/非新能源)、实载货量、实载货TEU、在船人员等。带入的信息中,“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可自行修正。

图3 航次进港报告—申请单(自动带入)

图4 航次进港报告—客(渡)运(自动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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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固定航线客船途经港一次性填报

固定航线跨省航行客船,中途挂靠港口但不进行船员更换、货物装卸、新增或减少旅客的,可在出港时按航线一次性向挂靠港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游艇场景化填报

针对游艇业务特点实行定制化填报 —— 仅保留 "申请单" 与 "人员" 两个模块,其余栏位按船舶类型自动屏蔽,以场景化设计提升办理效率。

04

日报升级 + 涉客船舶“开航前报告”

① 日报填报口径更明确

出港日报:按当日第一次出港情况填报;

进港日报:按当日最后一次进港情况填报;

完成当日所有航次后,在进港日报中填报当日实际总航次数、平均单航次旅客、车辆及货物载运等信息;

日报告各 Tab 字段统一为“平均单航次 + 总航次数”结构,一次性填报当日所有航次的均量数据;日报告以自然日为周期(当日 0 时至 24 时)。

图5 出港日报—申请单(含开航前报告)

图6 出港日报—客(渡)运(平均单航次)

图7 出港日报—货物信息(平均单航次)

图8 出港日报—集装箱(平均单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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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涉客船舶“开航前报告”(新增)

适用船舶:普通客船、客滚船、交通船、客渡船、旅游客船、高速客船、高速客滚船、火车渡船(客)、地效翼客船、客艇(含游览艇、交通艇)。

开航前报告按首次填报与后续填报两种情形区分,填报位置不同,请对照操作。

首次开航前报告

首次开航前报告,在“出港日报”“申请单”最下方“开航前报告”栏直接填写。

图9 出港日报—开航前报告(首次填报)

后续开航前报告

完成首次开航前报告后,之后每一航次的开航前报告填报从主页“开航前报告”快捷标签进入,在“已提交记录”右上方点击“+ 新增”,逐次补充确认,无需重复录入,减轻相对人负担。

图10 开航前报告—已提交记录(后续填报)

时间校验规则(务必注意):

首次开航前报告的预离时间与出港日报时间自动同步

每次开航前报告的离港时间不得早于前次开航前报告的离港时间;

最后一次开航前报告填报之后,填报进港日报时,预抵时间不得早于最后一次离港时间。

05

统一货物分类:一律按国标填报

本次对货物字典进行了规范,统一采用《JT/T19-2001 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科学合理地划分为 17 大类、122 中类、197 小类,同时增设“新三样”、其他货物及备注栏。填报时点击“+”打开货物选择窗口,按“大类 → 中类 → 小类”逐级选择,必须选择到第三级

图11 货物选择窗口(逐级展开)

图12 “新三样”之光伏产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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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到底填在哪?这是最容易错的地方

滚装客船、车客渡船、危险品及新能源车专渡等客(渡)运船舶载运的车辆 → 在“客(渡)运”部分填报;

 作为货物载运的车辆 → 在“货物”部分填报,选择道路机动车辆(新能源)或道路机动车辆(非新能源)。

目录位置:道路机动车辆(新能源)在“新三样”下;道路机动车辆(非新能源)在“机械设备、电器 → 道路运输工具”下。

图13 客(渡)运—车辆(新能源/非新能源)

图14 货物—“新三样”道路机动车辆(新能源)

图15 货物—交通运输设备 道路机动车辆(非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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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示:

在“客(渡)运”模块“车辆”字段填写的“实载货量”“本港装货重量”,将在海事端“货物”栏自动生成[滚装车辆货运量(客渡运—非新能源)]、[滚装车辆货运量(客渡运—新能源)],无需在“货物”栏重复填报。

06

船员信息复用:任解职怎么办

升级后,进出港报告中的在船船员信息可直接调取船员管理数据库的“船员电子任解职”数据,申报人无需再重复录入。如第一时间未获取到船员信息,请点击“人员”界面右上角的“同步”按钮;如自动调用的船员信息有误,可自行编辑维护。同时,完善了“在船非船员(客船除外)”填报功能,规范普通乘员与特殊人员两类人员填报口径。

图16 人员界面—点击“同步”按钮获取船员清单

图17 添加在船非船员(普通乘员/特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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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任解职怎么办?(本次关键变化)

内河、沿海船舶:船员应通过海事通APP“船员电子任解职”功能完成任解职;进出港报告模块中的在船人员信息,不作为船员在船资历。

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任解职仍按原派遣报备通道办理,本次不作调整。

人员类型口径:在船非船员(客船除外)分为两类——普通乘员指随船跟船、访客、管理类非作业人员;特殊人员指随船开展修造、检修、押运、科学考察等作业人员。客船不填写此字段,旅客信息通过载客人数统计。

07

多元场景覆盖:特殊作业有专属入口

拖带:新增专属申报场景

增设拖带专属申报场景,完整留存被拖船基础信息、在船人员、加拖/解拖关键作业时间节点。船舶拖带性质可选“拖船”或“被拖船”;选择“拖船”时,可通过“加船/解载”记录被拖船船名、识别号和船上人数。出港为“加船”(增加拖带),进港为“解载”(解除拖带)

图18 拖带—新增被拖船信息

夜游船标记

如为夜游船,在“补充信息”中选择“是”(默认为否)。

图19 申请单—夜游船标记

单次进港 / 出港

单次出港:中国籍船舶上一港为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港口,进港时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或直航船舶进港手续,下一港为国内港口,应勾选“单次出港”,并关联选择此次进口查验编号(强关联最近三个航次查验)。

单次进港:下一港为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港口,出港时办理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或直航船舶出港手续,上一港为国内港口,应在“单次进港”选择“是”。

08

报告变更与报告撤销

报告变更

用于对最新一条已提交的进出港报告进行修改,系统仅支持对最新一条报告记录进行变更。变更原因包括:延迟或提早进/出港、货物或旅客增减、信息填写有误、目的港改变。变更成功后生成新报告编号(原编号 + “-1”“-2”等流水号),可在“变更记录”中查询。

报告撤销

仅支持对最新一条报告记录撤销。当最新一条申请报告是出港报告时,须先撤销出港报告方能撤销进港报告;当最新一条是进港报告时,可直接撤销。

关键规则

报告时间与预计驶离或抵达时间间隔超过 24 小时的,应撤销后重新报告,不允许直接变更。

09

记录查询与详情

“报告记录”支持本周、本月、近一个月、近两个月、近三个月 5 种时间筛选。点击任一记录进入详情页,以 Tab 切换展示报告单、客(渡)运、拖带、货物信息、集装箱、船员六大部分,核对更直观。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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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航运企业、船舶代理机构、船员请提前熟悉新版界面与功能,避免影响船舶正常进出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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