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读者朋友给我发来一篇公众号文章,表示自己差点被吓了一跳。

什么新闻如此吓人?我点开链接,一股熟悉的“AI味”扑面而来。我也不禁沉思:FTC啥时候发布了AI policy statement?为啥我什么也不知道?这个破班白上了?

(以上截图文章部分内容仅做展示,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与我万分之万没有关系!不是我写的,不是我写的,不是我写的!重要事情说三遍。)
朋友又说,他为了确定消息真假,不仅在互联网上搜了,也问了AI,觉得源头可能来自于一个全球AI法律法规追踪数据库。Chatgpt,gemini之类的AI都引用了这个regulations.ai的网站信息。

于是我点进去一看还真的挺像那么回事。上面赫然挂着一份文件,标题、日期、机构名称一应俱全。但奇怪的是,除了这个网站,整个互联网上却没有搜到其他权威信源提及此事。

这件事勾起了我的职业本能。作为一名美国持牌律师,也是法律行业的公众号运营者,我开始了自己的溯源。
我首先登录了FTC官网,用AI,Policy statement等关键词逐一搜索,一无所获。奇怪,说的这么煞有介事,连具体时间3月11日都有,很蹊跷啊。这个“3月11日”的时间节点到底是怎么来的?
我问了google的AI模式,FTC是不是在3月11日发布了AI政策声明,它先回答说是的,援引参考资料就是regulations.ai的这个链接,我继续追问它,这是二手资料,我要一手资料,它让我去FTC查,还给了几家别的新闻媒体的评论和智库Tech Freedom的公开信当成这件事存在的证据。
我把这些链接资料都看了一遍。智库TechFreedom的信是3月10日发布在互联网上的,也就是那个“发布日期”的前一天,这封信的核心诉求是:FTC在发布这份政策声明之前,应当先征求公众意见。而其他多家媒体的报道,都发生在3月11日前,是对这份潜在的声明所做的预测和评论。
那为什么是3月11日?
继续深挖发现原来懂子在2025年12月11日签署发布了一份关于人工智能的行政命令(EO 14365),其中要求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就是FTC,在2026年3月11日之前 (命令发布90天内),就《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中关于禁止不公平和欺骗性行为或做法的规定对人工智能模型的适用问题,发布一份政策声明。
这下,时间节点对上了。
最后,我在JD Supra于2026年4月7日发布的有关EO 14365的后续落地情况的文章里,找到了一句话:“然而,截至本文发布之时,许多机构似乎尚未采取该行政命令所要求的各项行动,尽管各自的截止期限已经过去。”
【为什么我信JD Supra不信regulations.ai?你去本文末尾的参考资料看一下原文就知道了。JD Supra的文章有实名作者,reputation归于作者律所及其本人。】
这说明,很多机构都过了due还没交作业,这其中包括FTC也不奇怪了。我溯源第一步时就没有在FTC的官方网站找到该消息,最可能的情形就是FTC根本没有发布。
结合以上信息,我大概想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最可能的情形是:
一份行政命令设定了一个截止日期,一个AI系统(或者一个不严谨的网站编辑)看到了这个日期和“AI政策声明”这个标题,便通过生成式模型,“创作”出了一份以假乱真的、看似已在当日发布的官方文件。然后其他AI引用了这个AI生成的消息,而那份3月10日要求“先别发”的信,以及其他新闻媒体对于该政策文件的预测和评论,也被AI们强行解读成为了这个假新闻存在的支持。
溯源到此,我觉得九成九这就是个假新闻乌龙。如果真相如我所想——我盯着那个源头网站 regulations.ai 的页面,不禁细思极恐。
最恐怖的,是这个号称“追踪全球AI法律法规”的网站,它不是那种一眼就能看穿的野鸡博客。它的界面专业,结构清晰,堂而皇之地宣称自己是追踪全球AI法律和监管动态的数据库。它按国家、按主题等分类,发布着所谓的“Global Report”,俨然一副行业权威信息聚合平台的模样。
可就是这样一个“专业数据库”,里面躺着一份大概率现实中从未存在过的FTC政策声明。
这让我不敢往下想。
全球有多少个国家?美国、欧盟、中国、巴西、日本、新加坡……这个网站号称在追踪所有这些法域的AI立法。拿到它那份“全球报告”的律师、法务、合规官们,真的会一个一个去核对原文吗?
当报告的读者是一位做事一板一眼,必须看一手资料的律师,他或许还能凭直觉嗅到一丝不对劲。但如果报告涉及的是非母语或者非其工作语言国家的法律呢?比如一份关于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的最新动态,一份巴西数据保护局用葡萄牙语发布的决议,如果不懂韩语或者葡萄牙语,面对语言壁垒,依赖这份“专业数据库”的律师,除了选择相信它,还能怎么办?
这可能就是隐藏在暗处的恐怖。翻译软件加上AI生成,足以在原文和读者之间,筑起一道密不透风的虚假信息高墙。如果今天它能无中生有一份FTC的政策声明,明天它为什么不能杜撰一份欧盟《AI法案》的“最新指引”?后天为什么不能虚构一个中国wxb的“新规征求意见稿”?
我写这篇文章,无意批判AI。我自己也用,它是一个强大的生产力工具,帮我打破了语言的障碍,提升了检索的效率。
但我也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所谓的“全面拥抱AI,用AI代替人”的叙事,在专业领域,尤其是在攸关他人财产、自由甚至生命的法律领域,是何等危险。一个以“追踪法律”为使命的平台,却在用AI“制造”法律,对我而言,这不仅是讽刺,也不仅是黑色幽默,这是一个警报:
AI可以是你的研究员,但绝不能是你的主编;AI可以是你脚下的轮子,但绝不能是你手中的方向盘!
我常在想,我们现在是在被AI反噬吗?某种程度上,是的。当信息生产的门槛被AI降到无限低,虚假信息和低质内容将以指数级的速度充斥我们的信息渠道。作为信息消费者的我们,寻找真相的成本不是在降低,而是在急剧升高。
但我转念一想,因为这个可能会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AI法律数据库”,我反而产生了一丝黑色幽默般的安心:也许律师这个职业,一时半会儿还真不会被AI完全取代。
不,更确切地说——AI能取代的,只是那些是重度依赖AI、放弃自己大脑和双手的律师。
那些愿意花时间看一手资料、愿意在语言不通时多走一步去核实原文、愿意对每一个“看起来很美”的结论保持警惕的法律人,他们的价值,反而在这种混乱的信息环境中,被前所未有地凸显出来。
因为,AI可以把虚假信息包装得无比真实,但它永远无法替代一个人为自己的专业判断承担责任的勇气。
工具无罪,但人必须负责。
最后,我想对每一位读者朋友(尤其是也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说几句心里话,也权当做是对自己的勉励:
第一,请敬畏一手资料。不管公众号总结得多好,AI提炼得多精妙,只要有条件,请务必点开那个最原始的法律条文、那份官方的新闻通稿、那份法院的判决书链接看一眼。那几分钟的核对,是对我们专业的要求,对我们职业的尊重,也是对我们责任心的担当。
第二,请找对信源,跟对人。在这个信息爆炸又真假难辨的时代,一个负责任的作者,比金子还宝贵。去关注那些愿意花时间做“笨功夫”、注明信息来源、甚至敢于展示自己思考过程的作者。他们输出的可能不是最快的,但大概率是最可靠的。
第三,请时刻记住,我们才是那个最终签字的人。AI交上来的作业再漂亮,落款写的也是我们的名字。客户信任的是我们这个人,而不是我们背后的那套算法。
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找我“打假“的读者了。还有一位读者朋友,也是个非常认真的人,他好几次拿着别家公众号文章里的疏漏找我核实分析,我也因为他的较真学到了很多东西,受益匪浅(保护隐私在这里名字我就不说啦,相信看到这里本人应该明白)。
我很感谢你们,感谢认真看我的文章找我讨论的你们,感谢给我的文章点赞转发认可的你们,感谢找我“打假”一起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你们,在奔向AI时代的路上,你们那份审慎、求真的心,比学会任何工具都重要。
毕竟,当AI学会了制造“完美”的假新闻,当“专业数据库”里开始长出虚构的法律,我们能依靠的最后一道防线,就只有自己了。
对了,有个好消息。
那篇引发这一切的公众号文章,我查阅的时候,阅读量是29。
在这个假消息比真相跑得快的时代,29这个数字,竟让我感到一丝荒诞的安心。至少这一次,上当的人不多。至少这一次,我们还来得及。
(PS. 那篇公众号文章的链接我就不贴了。一来,未经授权转载存在侵权风险;二来,这篇文章的错,根子不在某一个人身上,而在一个更大的问题。当我们习惯了“拿来主义”,AI就会替我们“编造真相”。想亲眼看看原文的读者,自己检索,自然能找到它。)
参考资料
本文涉及的原始信源及核实依据,列明如下,供读者自行查证:
第14365号行政命令原文(特朗普
2025年12月11日发布,其中要求FTC90天内发布AI政策声明)(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12/eliminating-state-law-obstruction-of-national-artificial-intelligence-policy/)
智库TechFreedom致FTC公开信(2026年3月10日发布,信中要求FTC在发布AI政策声明前必须征求公众意见,间接证实彼时声明尚未发布。)(https://techfreedom.org/ftcs-ai-policy-statement-no-substitute-for-rulemaking/)
JD Supra法律评论文章(2026年4月7日发布,明确指出“然而,截至本文发布之时,许多机构似乎尚未采取该行政命令所要求的各项行动,尽管各自的截止期限已经过去。”)(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what-president-trump-s-ai-executive-8812098/)
涉嫌造假的源头网站页面(仅供读者观摩比对,请注意甄别)(https://regulations.ai/regulations/RAI-US-NA-ENFORCE-2026)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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