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业主:
玄武区玄武湖街道东方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6日依法成立,现就成立以来财务收支及公共收益相关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全体业主作如下公开说明:
一、业委会账户资金现状
自业委会成立至今,账户暂无小区公共收益资金,仅存在两笔合规入账资金:
1.新进驻双拥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2.房产主管部门维修基金专户拨付的,晨曦园二栋一单元烟道维修第一笔款项700余元。
二、无公共收益可公示的原因说明
1. 原物业公共收益未移交:业委会成立后,第一时间就小区公共收益追缴事宜,向原栖霞物业服务企业正式提出交涉与主张,但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书面及口头回复,也未收到原物业移交的任何公共收益资金,业委会账户无前期公共收益入账。
2.新物业公共收益暂未剥离:依据业委会与双拥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合同履约期间物业服务运营成本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小区物业服务正常、持续开展,双方约定年度公共收益需待年底完成全年成本核算后,扣除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维修等约定费用,再进行公共收益的专项剥离与结算。
三、财务公示安排说明
依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应当建立规范财务制度,定期公示相关资金收支情况”之规定,以及《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关于业主共有收益管理的要求,因现阶段无公共收益收支、财务事项单一,暂无法按照议事规则每半年开展详细公共收益专项公示。
后续,业委会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待年底双拥物业完成全年服务成本汇报、公共收益完成专项剥离后,第一时间对公共收益收支、账户资金往来等全部财务事项,进行全面、详细的专项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四、后续工作推进
业委会将持续通过法律、行政等多种途径,向原栖霞物业追缴小区历史公共收益,全力维护全体业主合法财产权益;全程合规、公开、透明。
感谢各位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理解与监督,如有相关疑问,可依规向业委会咨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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