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小聪明,前途大震荡。
5月18日,上海交通大学发出一份通报,给轰动一时的“AI造假骗奖金”事件画上一个严厉的句号。

我院樊同学在竞赛奖金分配过程中有伪造收款记录、隐瞒奖金数额等不诚信行为。通报措辞很严厉。
处理更重:严重警告、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终止顶尖培养计划、取消转专业录取资格。
校纪的“板子”又快又重。但是看完之后,人们心里还是会嘀咕:用人工智能伪造银行回单,难道就是违纪,而不违法吗?
今天我们来谈谈这个新案例中法律和现实之间存在的缝隙。
一、法律的门槛:为什么可能“不犯罪”?
这件事情一出来,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伪造金融票证罪”吗?
干了这些年法律,我接触过不少类似咨询。说实话,很可能,还真不构成。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保护的对象是汇票、本票、支票以及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请仔细查看,里面有没有“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无。
有人会问,不是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作为担保吗?问题就出在这里。
主要看性质。2013年公安部的答复非常清楚,把“结算凭证”与“证明凭证”区分开来。结算凭证是你的命令银行打钱的“令箭”,而电子回单只是银行告诉你“令箭收到了”的“回执”。一个是可以直接调动资金的,另一个则是事后才进行记录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两者之间有很大的不同。
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中所提到的观点。这本书在法院系统里有很重要的地位。如果要打官司的话,这个依据就很重要了。
归根结底,刑法所要保护的是金融信用的“硬通货”,也就是可以直接用来换钱的东西。事后证明的回单没有被划进来,在立法逻辑上也可以解释。
另外,立案的硬杠杠就是面额在一万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竞赛奖金一般只有几千元,从金额上看,还不足以达到刑案的门槛。
二、校纪的铁拳:为什么打得这么疼?
虽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无可奈何”,但是校纪的“重拳”却是实实在在地打在了学生身上,并且打得很准、很重。
严重警告,记入档案,影响评奖、保研、就业。
取消了入党资格、顶尖培养计划等,政治、学业上的重要前途也随之关闭。
取消转专业资格,就等于把改变人生轨迹的机会给扼杀了。
这一套组合拳打出去之后,信号就非常清楚了:在诚信问题上,没有灰色地带,零容忍。
学校按照《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校纪来处理。其中,“伪造”、“欺诈”、“不诚信”都是红线,踩到红线就会加重处罚。
特别是对于交大的这样一所顶级学府而言,学生品行和学术道德就是立身之本。这次处罚是对个人的惩戒,也是对大家的警戒:技术是工具,不能成为欺诈的帮凶;小聪明赢一时,毁掉的却是自己的未来。
三、实际损失远远大于几千块钱
通报中提到的“本人已经主动退出了相关的暑期学校”这句话很值得玩味。压力或者愧疚。但是无论如何,他已经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他所失去的,就是信任。队友、老师、同学。大学是人际关系的演练场,一旦信任被破坏,要恢复就很难了。
他所失去的是机会。可以照亮人生道路的宝贵计划和选择,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化为泡影。
他所失去的是清白的记录。档案上留下的污点,在以后很多次审查的时候都会被发现,成为无法逾越的障碍。
AI生成一张图片,大概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但是为了这几分钟的“捷径”,他所付出的代价将会是几年之后都无法弥补的。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数字化时代,造假的成本虽然降低了,但是造假的代价却因为留有痕迹而变得更高、更不可逆转。
我们可以学到什么呢?
该案例就是一记警钟。
- 敬畏技术的同时也要敬畏规则。人工智能就是一把利剑,掌握在你的手中。披荆斩棘还是伤人害己,全在一心之间。
- 明确界限的同时也要坚守界限。不能总是处在“不违法”的边缘上试探。很多情况下,摧毁你的是社会性死亡、信誉破产而不是法律判决。
- 合作之道,以诚为本。有关利益的事情,事先算好账,事后按约定行事。贪小便宜就会失去大的原则,这是最亏本的买卖。
- 评价得失的时候要具有前瞻性。在做决定之前,不要只看脚下的那一点利益。把目光放长远一些,五年、十年之后,眼前的一些诱惑也就没有那么吸引人了。
交通大学的处分已经下来了。由于法律很严格,所以它会保持克制。但是社会的规则、学校的规定、人的心秤,从来都是分明的。
技术可以制造出假凭证,但是不能制造出你的人生。走正道,虽然慢一些,但是很稳当。几千块钱买不到你失去的前途以及安心。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