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根据本条款,草拟制作《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模版以供学习。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司)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和最大程度降低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单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公司)及下属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系统瘫痪、恶意软件感染、网络诈骗等影响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日常网络安全防护和监测预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单位(公司)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流程,采用科学有效的处置方法,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依法依规,保守秘密:应急处置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单位(公司)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网络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本单位(公司)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报告事件处置情况;
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修订、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
2.3 应急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小组,由信息技术部门、业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宣传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小组下设以下专项小组:
技术处置组:负责事件的技术分析、排查、处置和系统恢复工作,包括漏洞修复、恶意代码清除、数据恢复等。
业务协调组: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应急处置,保障业务连续性,减少业务影响。
信息通报组:负责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对外通报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法务合规组:负责处置过程中的法律合规审核,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 事件分级
根据网络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事件等级 | 判定标准 |
特别重大(Ⅰ级) | 重要信息系统全部瘫痪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严重影响单位(公司)核心业务开展; 发生大规模数据泄露,涉及100万条以上个人信息或重要敏感数据,可能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遭受国家级黑客组织或高级持续性威胁(APT)攻击,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危害。 |
重大(Ⅱ级) | 重要信息系统部分瘫痪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对核心业务造成严重影响; 发生数据泄露,涉及10万-100万条个人信息或敏感数据,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出现大规模勒索软件攻击,导致多个业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
较大(Ⅲ级) | 非核心业务系统瘫痪且8小时内无法恢复,对业务造成较大影响; 发生数据泄露,涉及1万-10万条个人信息,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出现区域性网络中断,影响多个部门正常工作。 |
一般(Ⅳ级) | 局部网络或单个业务系统出现故障,4小时内可恢复,对业务影响较小; 发生小规模数据泄露,涉及1万条以下个人信息,影响范围有限; 单个终端感染恶意软件,未扩散到其他系统。 |
4 监测与预警
4.1 监测机制
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网络安全监测体系,对网络流量、系统运行、数据访问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和安全事件。各部门发现网络安全异常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信息技术部门报告。
4.2 预警分级
根据网络安全事件的潜在危害、发展趋势和紧急程度,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对应Ⅰ级至Ⅳ级事件。
4.3 预警发布与响应
领导小组根据监测信息和上级部门通报,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防止事件发生或扩大。
5 应急响应
5.1 事件报告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发现人员应立即向信息技术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象、影响范围等初步信息。信息技术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核实,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
发生Ⅰ级、Ⅱ级事件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网信、公安等监管部门报告,并根据事件进展及时续报处置情况。
5.2 响应启动
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等级和影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5.3 应急处置流程
1.先期处置:信息技术部门第一时间采取切断攻击路径、隔离受感染系统、保存现场证据等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2.事件研判:技术处置组对事件进行技术分析,确定事件类型、原因、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处置建议。
3.制定方案:应急工作小组根据事件研判结果,制定具体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
4.实施处置:各专项小组按照处置方案开展处置工作,包括漏洞修复、恶意代码清除、数据恢复、业务恢复等。
5.信息通报:信息通报组及时收集处置进展信息,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通报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6.应急终止: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影响消除后,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5.4 分级响应措施
Ⅰ级响应: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全体应急人员到位,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请求上级部门和专业机构支持。
Ⅱ级响应: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应急人员到位,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外部技术支持。
Ⅲ级响应: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技术处置组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开展处置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进展。
Ⅳ级响应:信息技术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处置工作,处置完成后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6 后期处置
6.1 事件调查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工作,查明事件原因、性质、责任,评估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件调查报告。
6.2 整改完善
针对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防护能力,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3 责任追究
对在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 应急保障
7.1 人员保障
建立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的合作,储备外部技术支持力量。
7.2 技术保障
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技术工具和设备,包括安全检测工具、取证工具、备用设备等。建立数据备份机制,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异地备份,确保数据可恢复。
7.3 物资保障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备用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应急电源等,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7.4 经费保障
保障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将应急设备采购、演练、培训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修订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机构调整、技术发展和应急处置实践,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修订。
8.2 应急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可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多种形式,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完善预案。
8.3 宣传培训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普及网络安全事件预防、处置基本知识。
9 附则
9.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单位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9.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