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提出,要以修法为契机改革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破除隐性壁垒,改进评标办法,提高工作透明度,严厉打击违法活动。
《政府采购法》同样处于修改推进过程中。财政部公开表示,正在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并推进《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财政部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也将《政府采购法》修改列入重点立法工作。
与修法同步推进的,是招投标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
202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
到2026年底,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要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应用;到2027年底,更多重点场景将在全国范围推广。
这意味着,AI不再只是部分交易中心的试验工具,而正在成为招标投标数字化基础设施的一部分。
政策提出了招标策划、招标文件编制、投标合规自查、智能辅助评标、评标报告核验、围串标识别、投诉处理等20个重点应用场景。
其中,“智能辅助评标”要求人工智能全面提取招标投标文件要素,深度分析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辅助专家评审或者生成结果供专家参考。
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将越来越电子化,评标过程也将越来越智能化。
问题在于,制度进入AI时代以后,安全规则能否同步进入AI时代?
本公众号放心食用,不带货不卖课关闭打赏,只为与同行同好一起静心交流,并形成思想上的碰撞。期待大家评论区的留言,让你和我共同进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