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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倒闭”的开发商,一份“突然”的说明——请全体业主看清真相!

一个“倒闭”的开发商,一份“突然”的说明——请全体业主看清真相!

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请你先回答三个问题——

你2021年更名时,连公司经营范围都从“房地产开发”改成了“日用百货销售”,一个卖百货的公司,凭什么跑来管小区的人防车位?

小区在筹备业委会时,你们代表在社区说自己“倒闭了”,连小区筹备经费都拿不出来,现在怎么又活过来了?

最关键的——你那份所谓的“意向合同”,到底是真是假?拿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来!

一、先说'清楚:你凭什么管小区的事?

物业公司,这次业主大会表决的是“是否续聘岭江南物业”。这是业主独立决定物业公司去留的事,跟人防车位没有一毛钱关系。

人防车位是谁的、怎么管,那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事。物业公司只是被聘来服务的,不是来当主人的。

你现在急不可耐地抛出这份“情况说明”,无非是想告诉业主:“开发商有人防车位的权,你们别乱来。”

请问:你是以什么身份在说话?

你是开发商吗?不是。你是人防主管部门吗?不是。你只是一个服务合同快到期、正在被业主投票决定去留的物业公司。一个正在被业主表决要不要换掉的服务方,跑来替开发商“站台”说车位的权属,手伸得太长了。


二、再来说开发商:你到底是死是活?

物业提供的材料显示: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前身是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8日完成变更登记。

但全体业主记得清清楚楚:小区筹备业委会时,在社区,开发商代表亲口说“开发商已经倒闭了”,连筹备组需要的经费都拿不出来。

现在怎么突然冒出来了?不仅没倒闭,还拿出一份2026年7月3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声称自己拥有人防车位284个车位“专属使用权”至2079年。

一个“倒闭”的公司,怎么又“复活”了?

三、再来谈法律:这份“情况说明”值几斤几两?

第一,公司更名确实不影响权利义务承继——但这建立在两个前提之上:

(一)这家公司确实是原开发商的合法承继主体——经营范围从房地产改成卖百货,主体资格是否完整承继,需要看工商登记和章程备案,不是你说承继就承继。

(二)原开发商到底有没有权利可以承继? 这才是核心问题。

第二,人防车位的所有权永远属于国家,开发商只有“使用收益权”。

《民法典》第254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请注意法律用词的精确性:法律说的是 “收益权” ,不是 “专属使用权” ,更不是 “所有权” 。开发商那份《情况说明》里写的“享有专属使用权”,在法律上没有依据。

“收益权”和“专属使用权”是一回事吗?当然不是。

开发商偷换了概念——把法律规定的“收益权”包装成“专属使用权”,试图让业主以为他们对人防车位有绝对的控制权。这是赤裸裸的文字游戏。

第三,开发商口口声声说“与民防局签订了《使用权转让意向合同》”——合同呢?使用证呢?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 使用单位必须持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方可使用人防工程。
· 使用权转让必须报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换发《平时使用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 禁止无证使用人防工程或者转让《平时使用证》 。

开发商拿出一份自己写的《情况说明》,没有附合同原件,没有附人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没有附《平时使用证》 。

没有《平时使用证》,就是非法使用人防工程。

第四,退一万步说,就算合同是真的,租期也不能超过三年。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人防车位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开发商主张“至2079年”(约70年),直接违反了江苏省的明确规定。70年的所谓“使用权转让”,本质就是变相买卖——而人防车位不得买卖。

第五,所谓的意向合同是指我们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嘛?狸猫换太子是你们惯用伎俩!

四、综合来看,这份“情况说明”就是个笑话

· 出具主体:一个从房地产公司改成卖百货的贸易公司
· 法律依据:拿“收益权”冒充“专属使用权”
· 程序文件:没有《平时使用证》,没有合同原件,没有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 期限主张:70年,直接违反江苏省“不得超过三年”的规定

四个环节,没有一个站得住脚。

五、物业公司,请你搞清楚自己的身份

你不是开发商,你不是人防主管部门,你只是一个被业主聘来服务的公司。

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是“要不要换物业”,不是“人防车位归谁”。

你现在跳出来替开发商“站台”,无非是想告诉业主:“开发商有人防车位的权,你们别乱来。”

但业主的眼睛是雪亮的——

需要开发商尽法定义务的时候,猝然“倒闭了”的是你们,有利益之争时,为了“专属使用权”及时“还魂”的还是你们。

一个连小区筹备经费都拿不出来的“倒闭公司”,突然拥有284个车位70年的“专属使用权”——这话,你们自己信吗?

六、给全体业主的话

邻居们,物业公司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抛出这份东西?

因为他们在害怕。8月16日晚上,有人阻拦投票、物业不开灯、有人打人,都没拦住大家投票。现在他们又拿出一份漏洞百出的“情况说明”,想告诉你们“开发商有背景,你们别乱来”。

他们越是这样,越说明我们做对了。

人防车位的事,该查清楚。但不是由物业公司来“指导”我们,不是由一份没有《平时使用证》、没有合同原件、没有主管部门批准的自说自话的《情况说明》来“证明”。

请物业公司做好自己的本分——接受业主的投票,尊重业主的选择。

请开发商拿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拿出人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拿出合同原件——而不是拿一张自己写的纸来糊弄业主。

御龙湾的业主,不好骗。

御龙湾小区业主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