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兰考县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但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辖区学校申请,报上级中心校审核备案。严禁已注册过一年级学籍的学生返回幼儿园就读。
二、入学条件
(一)学区生(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学生,由服务范围内学校接收入学)
1.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的户籍和监护人自有住房一致的为学区生,以下情况应视为学区生安置。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不动产在同一学区的。
(2)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学区的唯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的,且同户籍同居住。
(3)适龄儿童是孤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二)统筹生(以下情况,由符合条件的归属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除学区生以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归为统筹生,以下情况应视为统筹生安置。
1.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学区内常住户籍,但与父、母自有不动产地址不在同一学区的。
2.外来购房户其子女入学的(暂时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的,如能缴纳契税,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如无法缴纳契税,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不动产中心出具的商品房备案通知书)。
3.下列无自有住房的随迁子女入学。
(1)在兰长期居住的;(2)父、母在兰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兰企业工作的;(3)父、母在兰是个体经营者或公司法人的(缴纳社保和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到2026年8月31日应满6个月)。
4.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由相关单位认定后转办)。
自有住房户应实际居住,个体户应实际经营,由对应学校负责实地落实认定。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因旧城改造拆迁、户口有正当理由尚未迁移的住户(户口办理迁移的合理时限原则上参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过渡期限),可持原户口簿、搬迁证、住房证等原件到现住址服务小学或符合条件的初中入学。若安置住房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在原户口所在地入学,不能按辖区外儿童对待,各学校不能相互推诿。
2.根据市住建局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激励措施》的规定,自2024年4月22日(含4月22日)起,批准用途为商业、商务且可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非住宅商品房购房家庭子女,凭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需以契税证明或以购房发票及不动产中心出具的商品房备案通知书为佐证),同样享有同等待遇的入学政策。
3.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排入学。
三、学校服务辖区
惠民小学第一片区:C011 (东)迎宾大道→(南)310国道→(西)黄河路(迎宾西路)→(北)韩村路。
惠民小学第二片区:C012 (东)迎宾大道→(南)310国道→(西)西环城路→(北)陇海铁路。
惠民小学第三片区:A032 (东)迎宾大道→(南)韩村路→(西)黄河路→(北)陇海铁路。与兰阳三小共享
四、报名方法
线上报名(具体见附件流程),不能在网上报名的线下报名方法如下:
(一)符合小学学区生入学条件的,监护人持户口簿、不动产产权证明等证件,到所属服务范围的小学缴验证明材料。
(二)符合小学统筹生安置入学条件的,由学校上一级教育部门负责设置报名点。监护人持户口簿、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到指定的报名点审核报名,通过后统筹安置。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确保材料真实。
五、报名时间
8月20—26日,同步完成网上和线下报名及审核。
不能在手机上完成报名的, 可以到校咨询。
线下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六、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1.电脑报名步骤
2.手机报名步骤

七、招生咨询电话
兰考县惠民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8317886931.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