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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第四实验小学2026年秋季招生说明

梁山县第四实验小学2026年秋季招生说明
招生原则
01
为切实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鲁教基函〔202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
招生学龄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即2020831日前出生(含831日)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幼儿园交送所在乡镇(街道)学区统一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服务区划分及报名材料
02
(1)汶水路以北城区,即:杏花村社区、龙城水景苑、德馨花园、东方学府、运河府;
(2)丁堂村、刘集村、邵楼村、东马庙村、西马庙村、郭庙村、杏花村户籍的子女。
爱山东APP报名

县直中小学生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需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者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在首页选择入学报名>选择济宁市>梁山县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具体操作请参考→梁山县2026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1. 按房产报名:需拍照上传与父亲或母亲一起的户口簿、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住宅,商品房,父母全部产权),未安置的回迁户上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按房产原址就学),已安置的回迁户上传不动产证或者安置房选房确认书(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暂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但确已入住的(学校入户核实)上传《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2. 城区无私有房产按城区户籍(原城区非农业户籍)报名:需拍照上传户口簿,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正式的租房合同(学校入户核实)。
3.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需上传与父亲或母亲一起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4. 城区无私有房产按进城经商、进城务工报名:属进城经商的,需上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簿、正式的租房合同、2024年8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报名时需在营业中),营业中的门头房照片;属进城务工的,需上传与父母一起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务工企业(报名时需在生产营业中)为父亲或母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需连续缴纳两年及以上,即2024年8月31日前缴纳)、正式的租房合同(学校入户核实)。
说明:
(1)网上报名时,不能自动“回填”信息的,需拍照上传相关材料。
(2)户口簿、父母(监护人)身份证需拍照上传招生平台(按系统提示流程操作)。
(3)符合多条入学报名条件的,有房产的首先点击“城区大产权房”,按父母房产报名,城区无房产的再按其他条件报名。
(4)若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校通知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核实通过后,家长在学校指导下再通过“爱山东APP”相关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时间安排
03

中小学招生工作在8月17日—8月31日之间进行。

(一)8月17日—8月21日,家长网上报名。
(二)8月18日—8月23日,学校审核员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三)8月19日—8月25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确定录取名单。
(四)8月26日—8月31日,学校上传入学新生信息。
咨询电话
04

盛   丽15154742004

蔡   琳17662202295

焦   丽13905471125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编   辑:王婷婷

初   审:管   浩

复   审:盛   丽   蔡  琳 焦   丽

终   审:管   浩  王文雪

            丁效晨  孔令辉

总监制:王军仁  苏方阳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zNKGHLBK5geDyoIWqCu1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