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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关于新院区办公电脑采购项目市场的调研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关于新院区办公电脑采购项目市场的调研公告

公告

为确保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我院")新院区顺利搬迁并投入使用,满足临床科室(医生办、护士站、门诊诊室)、医技科室及行政职能部门日常办公、HIS/LIS/PACS/电子病历/移动护理等系统终端访问需求,现拟采购医护办公电脑一批。为全面掌握当前市场商用/医用办公电脑在医院场景下的性能、静音散热、国产OS兼容性、供货周期及售后服务等情况,重点摸清x86与国产化(海光/鲲鹏+麒麟/统信)两条技术路线在深圳公立医中采购的配置档位与报价区间,我院拟组织开展本项目市场调研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坪山区人民医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2. 调研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

3. 项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地址:坪山区S301南坪快速入口与南坪坪盐立交桥交叉口北160米)

4.调研目的: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当前市场办公电脑在医院场景下的产品成熟度、国产CPU(海光/鲲鹏)及国产OS(麒麟/统信)适配案例、性能、静音表现、与主流医疗业务系统的终端兼容性,重点摸清x86与国产化两条路线在新院区体量(具体见附件)下的配置方案与报价区间,为后续采购方式确定、控制价编制、技术参数定稿提供依据。

5.调研范围及预算:本项目预算379万元采用总价包干、一价全包模式,报价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所有相关费用(含人工、硬件、运输、安装、调试、税费、质保及现场相关协调费用等)。

二、调研内容

1. 供应商资质及实力: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设备生产、销售(或相关配套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价格行情: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及总报价表,明确报价构成明细,结合当前市场同类项目价格水平,提供合理的报价依据及相关优惠条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设备生产、销售(或相关配套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须提供上述三个渠道的信用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 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或管理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调研活动。

4.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有效投诉、纠纷及行政处罚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信用记录。

四、报名资料要求

(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资料1份(U盘存储),电子版资料为纸质盖章版的扫描件/电子版原件,U盘随纸质资料一并提交,电子版内容需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3. 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

4. 项目服务方案(包含拆解、包装、运输、安装、安全保障、工期计划、售后保障等相关内容)。

5. 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及总报价表,明确报价构成及相关优惠条件。

6. 近3年内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须清晰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作单位及履约时间)。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科研楼4楼521信息科。

3. 提交方式:采用现场提交方式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提交方式,提交资料时需核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2639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科研楼5楼521信息科

七、注意事项

1. 本次市场调研仅用于我院全面了解市场情况、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仅作为参考依据,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或合同关系,我院不向参与调研的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参与调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2. 供应商提交的全部资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若经核实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其调研参与资格,并记入供应商不诚信记录,限制其今后参与我院相关项目的调研及采购活动。

3.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我院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核实等相关工作,严禁干扰我院正常医疗诊疗及办公秩序。

4. 本次调研结果仅作为我院后续项目采购的参考依据,我院拥有本次市场调研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