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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掉生鲜灯,让食材“素颜”上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7 月 21 日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
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
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天下苦“生鲜灯”久矣,监管终于出手。
很多人都有同样的经历,在超市、菜市场看着光鲜水灵的肉类、
蔬果,买回家后却发现并不“养眼”,其中奥秘就在于光照。而这种
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
鲜灯”,近年来在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上运用相当普遍。
按说,商家把自家的肉食、蔬果“打扮”得卖相好些,本身是讨
好消费者的一种策略,而“生鲜灯”作为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也不
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然而,这些理由不过是“生鲜灯”无伤大雅的
一个借口,并不全面。
应该看到,将原本并不那么新鲜的食材,通过光照作用,让人看
起来感觉到格外新鲜,其恶在于,其一,欺骗消费者做出了本来未必
做出的消费决定,这属于一种“欺骗营销”;其二,不新鲜的商品因
此而变得新鲜,等于遮掩、改变了商品的真实“信息”,这属于“信
息误导”。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
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
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肉食、生鲜之类农产品一旦“美颜”,必然会传导给消费者错误
的信息,乃至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判断、价格博弈以及消费体验。消费
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任何可能影响消费者判断的因素,都应有章可循,
被置于监管之下,而不能被人随意操弄。何况,从“美颜”下美好的
食材,变回到现实中暗淡的食材,消费者往往要经历一个由兴奋到沮
丧的情绪变化,这就是一种欺骗。
一盏小小的“生鲜灯”,照亮了肉食和蔬果,也让人看见了困扰
消费的种种障碍。为深化消费、促进消费计,当然要除之而后快。彻
底关掉“生鲜灯”,还食材以素颜,避免光学误导、欺诈营销,让我
们的消费环境更加真实、友好起来。(via 澎湃新闻)给生鲜肉类美颜?岂能让“生鲜灯”继续“大
行其道”
“在菜市场看上去很新鲜的肉,怎么买到家就变样了?”据报道,
不少消费者都领教过生鲜摊位上一排排具有“美颜”效果的“生鲜灯”
的厉害。在“生鲜灯”的照射下,生鲜肉类往往显得色泽格外红润鲜
嫩,而消费者买回家发现这些肉类立即“现了原形”,但已吃了哑巴
亏。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
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一言以蔽之,商家卖生鲜食品时,不
能再用生鲜灯了。
生意好不好,卖相很重要。如果为了好卖相就使出鬼点子,则于
法不容,于规不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
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
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商家使用生鲜灯,
提供的不是真实情况,蒙蔽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使用生鲜灯,相当于开美颜,涉嫌欺诈,当然该叫停。断了生鲜
灯的“生路”,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放任生鲜灯大
行其道,就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就是无视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禁令。
各地执法人员要加强一线执法,对顶风作案者依法严惩。同时,消费者在擦亮眼睛的同时,也要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对仍然使用生鲜灯
的卖家说不。
然而,据报道,记者搜索某网购平台发现,销量高的“生鲜灯”
月销上千。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系统推荐的某广东
中山卖家售卖的“生鲜灯”月销 2000+,在宝贝标题页面写有“生鲜
猪肉灯冷鲜肉海鲜灯卤菜熟食店专用灯”等字样。这些卖家生意如此
火爆,生鲜灯都流向了何处?可以推断的是,每一个卖掉的生鲜灯背
后,都可能有无数消费者上当。
面对生鲜灯如此火爆的销售状况,相关平台有无尽到应有的责
任?一定程度上说,当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禁令之后,相关平台就该下
架生鲜灯,不容它们继续坑人。但吊诡的是,这些生鲜灯依然卖得很
好,连相关客服人员都不清楚禁令。
禁令不能虚置,这条灰色利益链上都依附了多少利益主体,相关
部门需要好好查一查了。好生意靠的是诚实守信,是合法经营,靠生
鲜灯换来的好生意必然出事,吃不了兜着走。(via 人民网)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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