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5-92-第3篇-第14章-14.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职责(四)_2026年一级建造师_2026年一建水利_2025年一建水利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李想_讲义

2025-92-第3篇-第14章-14.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职责(四)_2026年一级建造师_2026年一建水利_2025年一建水利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李想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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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 00: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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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14.1.5 水力发电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14.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职责 14.1.1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14.1.2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4.1.3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与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4.1.4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14.1.5 水力发电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考情分析: 单选题:无; 多选题:无; 案例题:无。 一、二建教材重复:0%。 教材内容: 前言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2.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3.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4.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5.监督管理 6.电力安全信息报送 7.施工反措(2025版教材新增加) 前言: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略.../// 2.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略.../// 3.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略.../// 4.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略...///[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5.监督管理,略.../// 6.电力安全信息报送 (国能综安全〔2014〕198号),明确了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1)信息报送<范围> ➊事故:电力生产(含电力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设备损坏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设备事故),以上统称电力事故。 ➋事件:电力安全事件和信息安全事件,统称事件。 (2)信息报送<单位> 电力建设施工中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工程项目⓵业主、⓶建设、⓷施工、⓸监理等单位都有报告信息的<责 任>。(模拟题) (3)报告程序及<时限> ➊电力事故 信息报送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电力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h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和有关派出能源监管机 构,抄报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 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电力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国家能源局值班室报告。 ➋突发事件 社会影响<较大>的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送,参照<电力事故>报送时限执行。 其他(lx,即社会影响<不大>)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当于 <12h内>报告⓵上级主管单位、⓶事件发生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抄报相关地方⓷人民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 门。 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2h内>向国家能源局值班室报告。 (4)报告内容及方式 书面报:信息报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 电话报: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电子报:各单位报送电力安全信息时,要准确核实事故(事件)过程及有关单位具体情况,完整填写《电力事 故或电力安全事件即时报告单》,详细报告各类事故(事件)相关信息,并通过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填报<电 子>信息。 签核:纸质文件和电子信息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发和审核。 (5)电力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 电力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印发后,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应当及时获取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应 当于电力事故(事件)调查报告经正式批复或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督 司。 7.施工反措 特点:2025版教材新增加[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白话:反事故措施 为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 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02〕55号)要求摘录如下(参照行业习惯 称谓,简称《施工反措》): 1)总体要求 (1)危大工程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⓵技术负责人、工程总承包 单位⓶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及⓷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成品 在使用过程中应责成<专人>进行检查维护。(2025版教材,P227+478,对比) (2)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发包单位应当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等安全防护用具。 (2)在轻质型材等强度不足的高处作业面、屋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屋面光伏板等)上 作业, 必须搭设临时通道,并在梁下张设安全平网或搭设安全防护设施。 (3)作业层脚手板探头长度不得大于150mm;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0mm时,必须采取封闭防护措 施。(两个150) (4) 脚手架作业层<外侧>应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和不低于180mm高的挡脚板。 扣件式和碗扣式<立杆碗扣节点>间距按0.6m模数设置的钢管脚手架,上栏杆<它与立杆、中栏杆、挡脚板等共同构成完整的防护体系>距作 业层高度应为1.2m,中间栏杆应居中设置;(下页图PPT) 承插型盘扣式和碗扣式<立杆碗扣节点>间距按0.5m模数设置的钢管脚手架,上栏杆距作业层高度应为1.0m,中 间栏杆应居中设置。 2)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4)[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2)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5)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每个作业人员的安全绳应独立设置,安全带必须挂设在有防坠器的安全绳 上,安全绳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连接。 3)防止<坍塌>事故 (1)高度超过2.0m的竖向混凝土构件,在钢筋绑扎过程及绑扎完成后、侧模安装完成前,必须采取有效的侧向 临时支撑措施。 (2)边坡工程必须遵循边施工、边治理,边施工、边监测的原则进行切坡、填筑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3)人工开挖时挖掘分层厚度不得超过2.0m,严禁掏根挖土和<反坡>挖土。 (4)脚手架搭设必须按规定设置扫地杆、剪刀撑、连墙件等。 (5) 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固定之后,施工会互相干扰>。 严禁将脚手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局部集中荷载破坏>。[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6)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宽比严禁大于2<防止重心太高>,施工荷载严禁大于1.5kN/㎡<自身承载能力限制>。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行 走轮和导向轮必须设置<制动>设施。制动器除在移动情况外,必须保持制动状态。移动操作平台时,操作平台 上严禁站人。 (7)施工围挡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弃土及物料堆放应远离围挡,堆场离围挡的安 全距离不应小于1.0m。严禁在施工围挡上方或紧靠施工围挡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 4)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三个严禁 起重机械严禁超载<超载对设备本身会有损害>, 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复杂动作难协调、异常应力与冲击>。 (注:三个动作即⓵吊重物、⓶旋转、⓷起重机械的上升下降)。 在接近额定载荷时,严禁<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注:两个动作:⓶旋转、⓷起重机械的上升下降)。[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2)塔机的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主要是,回转空间需求>。 (3)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0m的 距离; 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 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0m。 集中布置多台塔机,作业中有交叉干涉、可能造成相互碰撞的,及塔机与建(构)筑物之间有干涉的,必须制 定和采取<防碰撞>措施,并对所有操作、指挥、管理人员培训交底。[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4)要求高 当采用两台或多台手动葫芦吊同一物件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单台<手动>葫芦的允许起重量必 须大于起吊物件的重量。<手动,很多不确定因素,容易不均衡受力,所以冗余> (5)要求低 两台及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件时,千斤顶总起重能力必须大于载荷的两倍。 5)防止<触电>事故 (1) 在活动板房、集装箱等金属外壳内穿越的低压线路必须穿绝缘管保护,防止破皮漏电。 活动板房、集装箱等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2)在带电设备周围或上方进行安装或测量时,上下传递物件必须使用干燥的绝缘绳索,严禁使用<钢>卷尺或 带有<金属>丝的测绳、皮尺<会导电>。[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6)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高处作业工具袋、工具保险绳必须拴紧系牢;上下传递物件必须用绳子系牢物件后再传递,严禁上下抛掷 物品。高处作业下方必须设警戒区域。 (2)临近边坡的作业面、通行道路,当上方边坡的地质条件较差,或采用爆破方法施工边坡土石方时,必须在 边坡上设置阻拦网、插打锚杆或覆盖钢丝网进行防护。 7)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 喷浆机必须按作业要求调整风压, <合理风压,可以有效控制配合比,防止设备堵塞> 严禁空气压缩机超压运行;<防止爆炸> 作业时在喷嘴的前面及左右5m范围内禁止有人;<防止伤人> 暂停工作时,喷嘴严禁对着有人的方向; 处理输料管<堵塞>故障时,必须先<切断>动力源<防止设备损坏加剧>,确认输料管疏通后再重新作业。 (2) 射钉枪枪口禁止对人,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 在使用结束或更换零件时,在断开射钉枪之前,严禁装射钉弹。 经两次扣动扳机子弹还不能击发时,保持原射击位置30s后<防止意外击发;30s时间,等待设备稳定>,再将射钉弹退出。 8)防止<火灾>事故 (1)<两个老A> 现场生活、办公、可燃材料库和易燃易爆品库等临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 (2)进行焊接、切割或热处理作业时,必须清除焊渣、火花可能落入范围内以及作业地点周围10m范围内的易 燃、易爆物品,或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3) 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 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乙炔瓶应安装灵敏可靠的回火防止器。[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9)防止放炮(爆破)事故 (1) 非长大隧道<即短隧道和中长隧道,1000m以下的>掘进爆破时,起爆站必须设在硐口< 使用范围相对较窄,用于与石质、矿质的洞穴>侧面50m以外; 长大隧道在硐内的<避车洞>中设立起爆站时,起爆站距<爆破位置>不得小于300m。 竖井、斜井等掘进爆破,起爆时井筒内严禁有人。 地下爆破距爆破作业面100m范围内照明电压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2) 露天浅孔、深孔、特种爆破,爆后未超过5min,禁止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地下开挖工程爆破后,经通风吹排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等待时间超过15min后,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 破作业地点。 (重复) 10)防止<场内车辆>伤害事故 (1)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严禁倒车,转弯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实施复杂、狭窄场地,临边,临近带 电体及线路等危险区域(路段)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 员从作业区域穿行。 (2)作业前,必须提前确认路基、边坡满足安全作业要求;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必须设安全警示标志、安 全墩、挡墙等防护设施,并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11)防止<淹溺>事故 (1)水上作业平台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多条安全通道。 (2)隧道内反坡排水时,抽水设备排水能力必须大于排水量20%以上并且有备用设备,抽水设备必须有备用电 源。 12)防止<灼烫>事故 (1) 开展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焊工工作服、焊工防护鞋、工作帽和焊工手套。[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电焊作业必须戴好焊工面罩, 热切割作业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2)试运人员或检修作业人员工作时,严禁站在化学液体、热力汽水可能喷泄的方向。冲洗盛放化学品的液位 计时,必须站在液位计的侧面;松解法兰时,严禁正对法兰站立。 13)防止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事故 (1)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必须在作业开始前30min内实施。 未对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进行通风、检测、评估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2)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氧气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 体浓度等指标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必须采取机械连续通风, 严禁使用<纯氧>通风。作业中断间隔超过30min,恢复作业前必须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7.施工反措 14)~26),无内容 14)防止管道吹扫事故 15)防止烟囱、冷却塔筒壁施工事故 16)防止锅炉、汽机大件设备吊装事故 17 )防止太阳能热发电施工事故 18)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事故 19)防止输电线路工程深基坑中毒窒息事故 20)防止输电线路工程倒塔事故 21)防止抱杆倾倒事故 22)防止输电线路跨(穿)越施工事故 23)防止输电线路工程索道运输作业事故 24)防止临近带电体作业事故[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25)防止陆上风电机组设备场内运输及施工事故 26)防止海上风电施工事故 27)防止<泥石流>、滑坡、崩塌事故 (1)工程建设场地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丑话前说) (2)评估工作结束后<两年>,工程建设仍未进行,必须重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3)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单位必须在汛前、汛后、持续降雨后和特殊工况(如地震、 台风、北方冻前和冻后等)下组织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28)防止水电工程压力管道安装事故 (1)钢管运输时,人员严禁靠近受力的钢丝绳和滑车,严禁进人破断可能回弹的区域,严禁在可能倾翻的下侧 停留。 (2)钢管吊运时,应计算出其重心位置,确认吊点位置。翻转时应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垫物,工作人员应站 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翻转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冲击。 29)防止竖(斜)井载人提升机械安装和使用事故 (1)升降人员前,必须经过空车试运,并对钢丝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严禁超载运行。井口接罐地点必须设 置牢固的活动栅门,由专人负责启闭。接罐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上下井的人员必须服从接罐人员的指挥。通 向井口的轨道应设阻车器,阻车器的阻爪严禁在阻车时自行打开。 (2)竖井载人提升机必须配备应急备用电源,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应急通信设备。 30)防止<地下工程>开挖作业事故 (1)每循环开挖时初期支护必须及时跟进,严禁在初期支护未跟进或跟进未完成的情况下进行下循环开挖钻爆 作业。 (2)大断面洞室全断面开挖或扩挖必须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下层开挖需在上层开挖支护完成且监测围岩变形稳 定后进行。 [注:以上仅摘录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较相关的内容,与强制性条文和有关规定要求重复或相似的要求没有摘 录。] 小结:一<页>看尽长安花 前言【模、方针、管理】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无】 2.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无】 3.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无】 4.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无】 5.监督管理【无】[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6.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无】 7.施工反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