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北京市2022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专业目录
说 明
1.院校名称之前的四位数字为院校代号,专业名称之前的两位数字为专业代码,是填报
志愿的依据。
2.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
校的专业课。
3.2022年北京市对美术类专业进行统一考试,单考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时直接使用北
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进行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仍沿用原有的专业考试(校考)。
专业目录中注有“★”标记的专业,表示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并取得高职单考单招合格成绩。
4.未注明学制的专业均为三年制。
5.除免收学费的专业外,括号中所列金额为每学年的学费(不含住宿费)。
6.学费后面注明的是专业课的考试科目。
7.专业名称后未注明住宿情况的均为住宿。
1105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4人
7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79 机电一体化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0 集成电路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1 工业设计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2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3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4 应用英语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5 计算机网络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6 云计算技术应用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7 现代通信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8 工业互联网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89 大数据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9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91 软件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92 金融科技应用(金融数据安全)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93 电子商务(全渠道运营)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94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95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人
(8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96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97 数字媒体技术(游戏设计)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98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99 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可住宿)
〔以上78-84专业上课地点:校本部(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以上85-97专业上课地点:
东坝校区(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以上98-99专业上课地点:花乡校区(丰台区
花乡辛庄90号);招生咨询电话:64353978、64374282、85305088;网址:www.bitc.edu.cn。
1.专业课加、免试报名时间:7月1日—7月10日。报名时需邮寄或传真《单考单招公共课
准考证》,同时符合学院专业课免试条件的考生邮寄或传真免试材料。2.专业课加试时间:7
月14日(周四)。3.专业课加、免试资格认定:具有各类专业技术水平或岗位资格证书、各
类荣誉证书的考生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 经学院审核通过,可以免试
专业课。 符合学院专业课免试条件的考生,将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以
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A4复印纸,加盖学院公章),邮寄或传真至学院审
核通过,可免试。不具备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线上专业课加试。4.邮寄地址:北京
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64374282。5.传真:010-64374282。
6.学院本部乘车路线:405、451、604、657、682路芳园里下车;408、421、571、687、
847路高家园下车;416路丽都饭店下车;郊81 路京顺路丽都饭店下车; 401、418、445、
988、991、专124、快速直达专线117路将台路口北下车;516路芳园南里西下车。 地铁
14号线在将台路站下车〕
1113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35人
95 护理(二年制) 10人
(16800元,护理学基础)
96 护理 10人 (16800元,护理学基础)
97 学前教育(二年制) 5人
(16800元,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98 学前教育 5人 (16800元,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99 计算机网络技术 5人 (15800元,计算机基础)
〔以上 95-99 专业上课地点:本院(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大学城);招生咨询电话:
010-82529571;专业课考试报名网址:www.pfc.edu.cn;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7月9日(周
六)9:00—15:00(如有变化,以官网实际通知为准);专业课考试时间:7月11日(周一)
9:00—12: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专业课考试方式:网络面试(以准考证为准)〕
1115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25人
96 大数据与会计(银行业务)
5人 (12800元,基础会计)
97 学前教育 10人 (免学费0元,学前教育学)
98 计算机应用技术(5G软件开发) 5人 (14800元,计算机应用基础)
99 影视动画(影视特效) 5人
(14800元,计算机应用基础)
〔以上96-99专业上课地点:良乡高教园区;报名时间:7月15日(周五);报名方式:
登陆学院官网www.csuedu.com,点击“北京单考单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试时间:7月20
日(周三);考试方式: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线上笔试。 专业课免试:中职阶段取得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初级及以上(含)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的考生,经学院认定后可以免试专业课考试。免试条件认定: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发送身
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发送到jmzs2022@126.com电子邮箱,邮件名:考生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认定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招生咨询电话:010-80362306、
80362307、80362308; 乘车路线:地铁9号线或10号线换乘城铁房山线在良乡大学城西
站下车,向东步行500米即到; 自 驾 车:导航到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南门〕
1116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50人
87 休闲体育 4人 (11000元,计算机基础)
88 空中乘务(空乘、地勤)(二年制) 4人 (14800元,计算机基础)
89 金融服务与管理(银行订单班) 4人 (10800元,计算机基础)
90 学前教育(幼儿园订单班) 4人 (9500元,计算机基础)
91 大数据与会计(智能化会计订单班) 4人 (10800元,计算机基础)
92 广告艺术设计(全媒体运营) 4人 (10500元,★,计算机基础)
93 软件技术(JAVA开发工程师) 4人 (10500元,计算机基础)
9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首都大酒店订单班) 4人 (9500元,计算机基础)
95 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 4人 (10500元,计算机基础)
96 社区康复 2人 (9000元,计算机基础)
97 大数据技术(大数据运维,Hadoop大数据开发) 4人 (10500元,计算机基础)
98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技术) 4人 (9000元,计算机基础)
99 证券实务 4人 (9500元,计算机基础)
〔以上 87-99 专业上课地点:本院(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1)招生咨询电话:
010-61595668、010-61595685 学院微信号:bibtwx; (2)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暂定):
6月27日—7月1日;(3)专业课考试时间(暂定):7月16日;(4)报名与考试地点:
报名与考试均线上进行,报名网址:www.bibtedu.cn,专业课考试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逐一
通知学生本人; (5)专业课免试情况: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车工、
钳工、电工、烹饪技能鉴定证书、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
等级证书、NIT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及北京市财
政局颁发的会计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的,经学院认定后可以免试专业课考试; (6)承认其
他院校专业课合格成绩; (7)乘车路线及其它需要注明项目:在国贸乘坐930、816、817
等车次在燕郊迎宾路口换乘校车〕
1118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40人
92 学前教育 5人 (19200元,舞蹈、音乐、朗诵任选一项)
93 影视制片管理 5人 (19800元,计算机基础操作)
94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人
(19000元,计算机基础软件操作)
95 空中乘务 5人 (13800元,展示乘务礼仪,个人形象、言谈举止)
96 人物形象设计 5人 (19800元,★,美术基本功(速写/水彩)及作品展示)
97 体育运营与管理 (网球运动青少年教育与管理) 5人 (22000元,考生根据自身
场地条件录制展现身体素质相关视频)
98 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 5人
(19000元,考生根据自身场地条件录制展现身体素质相关视频)
99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直播运营) 5人 (19000元,简要阐述观看任意一段短视
频或直播后的感受)
〔以上92-99专业上课地点:本院;招生咨询电话:51631234、51631235、51631111;网址:www.hju.net.cn; 报考学院的单招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考试的办法。 1.专业课
考试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7月2日—7月5日;(2)网上报名网址:www.hju.net.cn
或学院微信公众号。 专业课免试:学院对以上专业相应等级证书进行认定,认定时间同报名
时间一致,认定时须将证书拍照上传至学院网上报名系统;2.专业课网上上传考试视频:(1)
考试时间:7月14日—7月20日; (2)上传视频网址:www.hju.net.cn或学院微信公众
号;专业课报名与考试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北京汇佳职
业学院招生办。3.乘车路线: (1)地铁路线:乘坐地铁昌平线至沙河高教园站下车,B1、
B2出口出站后换乘昌52路公交车至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或乘坐地铁13号线至
龙泽站下车,出站经过街天桥至马路对面换乘昌21路公交车至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2)自驾车或乘出租车:通过导航软件搜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西北门”,按推荐路线行驶即
可〕
1120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30人
90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务维修) 3人 (22800元,综合素质)
91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应用技术) 3人 (22000元,计算机基础知识)
92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 3人 (22000元,计算机基础知识)
93 工商企业管理(文化与旅游) 3人 (21800元,管理学基础)
94 工商企业管理(西班牙企业文化与管理) 3人 (21800元,管理学基础)
95 音乐表演 (现代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西洋管弦乐) 3人 (26000
元,为艺术类非美术专业,音乐基础)
96 戏剧影视表演 (影视与动作表演) 3人 (22000元,为艺术类非美术专业,表演基础)
97 早期教育 3人 (16800元,才艺展示)
98 现代文秘(空中服务与礼仪) 3人
(19800元,综合素质)
99 现代文秘(地勤服务) 3人
(17800元,服务礼仪)
〔以上90-99 专业住宿安排:6人间(2600 元/年);上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6
号院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咨询电话:010-51731888;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7月5日
—7日;专业课考试时间:7月13日;专业课报名地点: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
考试地点: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教学楼。专业课考试情况:线上考试,专业课免试情况:
学院对招生专业相应等级证书进行认定,经认定给予免试。乘车路线:公交乘车路线:乘公
交670、945、昌52路到城铁沙河站下; 地铁乘车路线:乘地铁昌平线至沙河站下车出A
口向南200米;自驾车路线:京藏高速22号(百沙路、小汤山)出口出,见红绿灯往东转至
百沙路,直行过地铁高架桥50米,见中石化加油站后右转200余米路西即到。 减免政策:凡
是家庭贫困学生,学院给予学费相应减免〕
1122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人
93 商务英语 2人
(13000元,英语口语)
94 环境管理与评价 2人
(13800元,环境规划与管理)
95 软件技术 3人
(13800元,信息技术)
96 学前教育 3人(11800元,才艺表演)
97 旅游管理(乘务管理) 3人
(13800元,形体与礼仪)
98 护理 4人
(17600元,基础护理、生理)
99 电子商务 3人
(13800元,计算机基础)
〔以上 93-99 专业上课地点:沙河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10-80727711、58911069、
69738080;传真:010-80727711;网址:zs.5aaa.edu.cn;报名及认证时间:7月5日—7
日;考试时间:7月13日,注:时间如有变化,以最后通知为准。专业课考试及认定办法:学
院对招生专业相应等级证书进行认定,经认定给予免试。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专业课
免试认定的考生须将身份证、准考证、相应等级证书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传
予学院指定邮箱,以便确认审查,审核通过以后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专业课考试报名的考生
须将身份证、准考证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传予学院指定邮箱,以便确认审查,审
核通过以后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材料接收邮箱:zb@5aaa.com。乘车路线:公交路线-从
德胜门乘坐919、345等公交车到沙河转 519 路、昌20路、昌53路到老牛湾站下车; 地
铁路线-从地铁13 号线龙泽站换乘519 路公交车到老牛湾站下车;自驾路线-G6高速(京
藏高速)出京方向沙河出口出,沙河桥下左转西行1 公里见学校指示牌左转; G6高速(京
藏高速)进京方向小汤山出口出,南行第四个红绿灯(阳坊方向)右转1 公里见学校指示牌
左转; G7高速(京新高速)出京方向沙河出口出,红绿灯右转东行500 米见学校指示牌右
转〕
1123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20人
96 大数据与会计 5人 (16000元,会计学基础)
97 工商企业管理 5人 (16000元,管理学)
98 计算机应用技术 5人 (18000元,计算机基础)
99 中医养生保健 5人 (18000元,中医养生急救护理常识)
〔以上96-99专业可申请走读;上课地点:本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2956515、62956516、
62956586、62956587; 专业课考试报名截止时间:7月18日上午10:00前;报名网址:
www.bjpldx.edu.cn;专业课考试时间:7月19日; 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北
京培黎职业学院; 专业课免试:学院对取得以上专业的相应资格证书进行认定及免考审核,
请考生于7月18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证书照片发送至邮箱 bjplzsb@163.com〕
1126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10人
95 休闲服务与管理(葡萄酒、咖啡与烘焙方向)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
96 大数据与会计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
97 应用英语(幼儿双语)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
98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
99 数字媒体技术 2人 (6000元,计算机基础)
〔以上95-99专业上课地点:望京校区;1.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7月2日前,将本
人身份证、公共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有关免试材料的电子版生成压缩包发送到邮
箱:biemzsb@biem.edu.cn(文件名:本人姓名+高考报名号); 2.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3.专业课免试: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车工、钳工、
电工、烹饪技能鉴定证书、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
书、NIT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及北京市财政局颁
发的会计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的,经过招生学院的认定可以免试专业技能考核的部分内容;
4.招生咨询开放日:7月7日、9日8:30至16:00为学院招生咨询开放日。根据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要求,前来参观学生及家长需提前拨打招生咨询电话进行预约。5.联系方式:招生咨
询电话:010-64709690,64720730、64720773; 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
邮政编码:100102; 学院网址:http://www.biem.edu.cn〕
1128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50人
84 大数据与会计 3人 (6000元,会计学基础课程/基础会计(第五版)/赵丽生等编
著.——大连:东北财经)
85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3人 (6000元,殡葬技术/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师、遗体整
容师(基础知识五四三级技)
86 护理(临床护理) 3人
(6000元,基础护理技术/周春美、陈焕芬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6.8)
87 婚庆服务与管理(主持与主播) 3人 (6000元,婚姻庆典服务概论/王晓玫 崔杰
主编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7年5月第1版)
88 社会工作 3人 (6000元,社会工作概论/王思斌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11)
89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3人
(6000元,公益慈善概论/邓国胜——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1)
90 人力资源管理 3人 (6000元,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董克用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
版社)
91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足踝矫形技术) 3人 (6000元,康复医学导论/严兴科著.——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7.7)
92 康复治疗技术 4 人 (6000 元,康复医学导论/严兴科著.——中国中医药出版
社,2017.7)
93 早期教育 3人 (6000 元,婴幼儿早期教育概论/王立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9787304065300)
94 学前教育 3人 (6000元,儿童发展概论/秦金亮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1)
95 陵园服务与管理 3人
(6000元,园林植物造景/程倩 机械工业出版社(版次及书号:9787111505181)
96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人 (6000元,养老护理员-基础知识/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教材办公室编写)
97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照护) 3人 (6000元,婴幼儿照护与保育/徐千惠主
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6月)
98 民政服务与管理 3人 (6000元,民政概论/主编:王晓玫、赵莲/北京师范大学出
版集团/2016-07-01出版)
99 影视多媒体技术 3人 (6000元,视听语言(第二版),主编:陆绍阳,北京大学出版
社2014年7月)
〔以上专业住宿费每学年900元—1200 元/年,无线网络,部分宿舍有独卫,84-99专业上
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咨询电话:010-80206935、80206936、80206932、
80206930;专业课报名时间:7月13日8:00至11:00;专业课辅导时间:7月13日 14:
00至16:00;专业课考试时间:7月15日(9:00至12:00,具体时间由各专业自行安排);线上报名:请将本人身份证、公共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有关免试材料的
原件和复印件(A4纸)通过线上办理专业课加试或免试手续,同时办理专业课辅导报名手续。
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招生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请发送至 邮 箱
1838221451@qq.com,并来电告知) ;专业课免试条件: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
局)颁发的车工、钳工、电工、烹饪技能鉴定证书、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获教育部考试中心
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IT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
上证书及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的,经过招生学院的认定可以免试专
业知识与技能考核科目〕
2022年北京联合大学职教师资班在京单独招生专业目录
1076 北京联合大学 6人
97 英语(师范)(四年制) 2人 (免收学费,英语基础、英语听说)
98 汉语言文学(师范)(四年制) 2人 (免收学费,应用写作、文学基础)
9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四年制) 2人 (免收学费,计算机基础、C语言程序
设计)
〔以上97-99专业上课地点:外馆斜街校区(师范学院);一、单招师资本科招生报考条
件:(一)只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中专、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应具备做
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 (三)所报专业与在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四)报
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等情况。
考生的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二、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9:00—7月2日12:00;报名网
址:https://zsxx.buu.edu.cn;具体网上报名时间段安排、要求及考试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
息网。三、联系方式: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咨询电话:010-64900013、
64900915;招生网址:https://zsxx.buu.edu.cn。四、乘车路线:13、18、63、84、119、361、
379、386、400、406、407、408、409、419、490、596、613、658、696、921、944等惠
新东桥站、育慧里站下车;地铁5号线惠新西街北口站下车,B口出站,向东行至惠新东桥
桥下,东北角即是〕
北京市2022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学校招生章程前 言
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等学校须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
址、层次,办学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
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各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
部有关规定范围内制定,录取时将以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北京市2022年继
续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我们汇集了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院校负
责解释本校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章程》的内容,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考生也可直接登录招
生院校的网站查阅《招生章程》等相关内容。
1076 北京联合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级
招生主管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北京联合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
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北京联合大学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硕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6年制)
办学类型:北京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北京联合大学,证
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主校区为北四环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学校现
有12所高考招生学院,分布在北四环校区、工体北路校区、学院路校区、外馆斜街校区、
红领巾桥校区、垡头校区、蒲黄榆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
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
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生
计划 学费 英语(师范) 本科 四 2 师资本科,免收学费 汉语言文学
(师范) 本科 四 2 师资本科,免收学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本
科 四 2 师资本科,免收学费 ]
第十条 报考条件
符合政策相关规定,并已取得北京市2022年单考单招报名资格的考生。(一)只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中专、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应具备做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
(三)所报专业与在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四)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癫痫病史、癔症
史等情况。考生的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相
关要求。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一条 文化课报名与考试
单招师资本科报名与统一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二条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一)考试报名
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9:00—7月2日12:00;
报名网址:https://zsxx.buu.edu.cn;
(二)网上报名流程
1.具体流程及时间要求
[步骤 内容 时间要求 1 考生网上报名 2022年7月1日
9:00—7月2日12:00 2 学校审核材料 2022年7月1日
9:00—7月2日12:00 3 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需在此时间段
内按照提示完善报考材料,通过后进行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2日16:00 4 学校分配考场 2022年7月3日以后 5 考生打印准
考证 另行通知 6 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参加考试 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为准 ]
考生须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执行,因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相关操作而错过报名及考试的由考生
本人负责。
2.网上报名需上传的电子版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考生本人高考准考证(正反面);
上传电子版材料的相关要求及模板详见报名系统。
(三)考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安排另行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单招师资本科分数线;
2.考生须通过学校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
3.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学校在调档和分专业录取时都
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条件
下,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
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是符合助学贷款条件、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当地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入学后在学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以及企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
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
网站查询。学校根据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
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
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
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体检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bu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xx.bu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4900013、64900915
第十八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
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由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
1105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105)。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坝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花乡校区)
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
5.基本情况:学校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教育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黄
炎培优秀学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北京市深化
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
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全国信息安全职业教育集团牵头
单位。目前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以及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计划: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 招生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工业设计、健康
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应用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
应用、现代通信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金融
科技应用(金融数据安全)、电子商务(全渠道运营)、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类)、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游戏设计)、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
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
第五条 招生对象:详见有关文件。
第六条 报名条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学费: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文化课报名与考试: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专业课免试:具有各类专业技术水平或岗位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考生以及中
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可以免试专业课。
第十条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1.专业课加、免试报名时间:7月1日-7月10日,考生需邮寄或传真2022年高考准考证复
印件;同时,符合我院专业课免试条件的考生,将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的复印件(A4复印
纸)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A4复印纸,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或传真
至我院,经审核通过办理免试手续。我院审核证书、办理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专业课加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① 专业课加试时间:7月14日(周四)
② 线上考试。
3.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4.电话:010-64374282(含传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院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
病史,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执行北京市的照顾加分政策;
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择优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所报志愿都未能录取
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择优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做
退档处理;
6.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寄发。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 报到:待定(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 入学资格复查: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的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
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十六条 关于升学:按照北京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职毕业生专接本”文件规定,学校每年
推荐高职毕业生参加专接本考试,合格者可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第十八条 章程执行时间:本章程执行时间为一年。
第十九条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相关说明:
招生咨询电话:64374282、64353978、85305088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学校网址:www.bitc.edu.cn
1113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113;
3.办学类型:全日制统招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大学城;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
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
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根据学校的招生战略和政策,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
务。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学费
第七条 招生专业:护理、护理(两年制)、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两年
制)。
第八条 学费标准:护理:16800元/学年、护理(两年制):16800元/学年、计算机网络技
术:15800元/学年、学前教育:16800元/学年、学前教育(两年制):16800元/学年。
第四章 专业课报名及考试
第九条 报考条件:参加北京市2022年单考单招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 专业课报名及考试方式
1.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2.专业课考试报名网站:www.pfc.edu.cn;
3.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专业课考试方式:网络面试(以准考证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北
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高职单考单招实行单独录取。考生达到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划定文化课录
取分数线,并专业课考试合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实际考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志愿
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录取无外语语种限制(我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四条 在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
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被录取考生邮寄由学校校长签发的录取
通知书。
第六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考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来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且
未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
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打造精准的资助工作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
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的经济资助,重点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为学校资助对象的成长成
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二十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学生,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
修满规定学分的,学校向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
历。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热线:010-82529571、010-82529572;
2.传 真:010-82524066;
3.网址:http://www.pfc.edu.cn;
4.E-mail:zb@pfc.cn;
5.招生监督电话:010-82529327。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1115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
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565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1.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2.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教育
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4.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
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专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专科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专科招生的
日常工作。
第八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10-81355886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宏观政策新要求,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
整和行业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等因素,
合理确定我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学校根据行业人才要求、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结合历年招生报到率和
就业率,由招生办公室制定初步计划分配办法,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相关
年份招生省份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我校无预留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1.调档比例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录取。
2.专业分配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提
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男
女比例不限。
3.其它规则:往届生无限制。
第十二条
1.语种要求: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2.单科成绩要求:无要求
3.体检要求
学校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要求:无中外合作办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我校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此外,我校
自设“于陆琳奖学金”和“自强奖学金”两项院级奖学金。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
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两周未报到且未请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时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按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报到后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本人照片及其他重要信息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
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存疑信息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进行核实。考生如有虚报、隐瞒
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362306、80362037、80362308
电子信箱:516002124@qq.com
学校网址:www.csuedu.com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本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
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116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566
北京地区代码:1116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校址: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
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
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
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单招招生计划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专业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专业课考试安排
1.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7月1日;
2.专业课考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3.报名与考试地点: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4.专业课免试情况: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车工、钳工、电工、烹饪技
能鉴定证书、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IT全国
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及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书
者报考相关专业的,经学校认定后可以免试专业课考试;
5.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课合格成绩;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尊重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②学校根据录取情况可对
考生进行专业调剂,③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2.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
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标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
男生身高174—184CM,男生体重标准为:【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女生身高162—172CM,女生体重标准为:【身高(CM)-110】±【身高(CM)-110】×5℅】;
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按照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标准执行。
金融服务与管理(银行订单班)专业为10800元/年;
大数据与会计(智能化会计订单班)专业为10800元/年;
证券实务专业为9500元/年;
空中乘务(两年制)(空乘、地勤)专业为14800元/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首都大酒店订单班、餐饮运营)专业为9500元/年;
软件技术(Java开发工程师)专业为105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10500元/年;
大数据技术(大数据运维、Hadoop大数据开发)专业为10500元/年;
广告艺术设计(全媒体运营)专业为10500元/年;
学前教育(幼儿园订单班)专业为9500元/年;
休闲体育 专业为11000元/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方向)专业为9000元/年社区康复专业为9000元/年
2.住宿费:学生宿舍为现代化学生公寓,6人标准间2800元(人/年);4人高档间3500元
(人/年)。
3.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所有专业700元/年。
4.杂费(一次性):800元,包括军训餐费、军训服装费等。
5.退费规定:严格执行《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教民【2012】1号)。
退役士兵教育经费按《京民安发[2012]2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每年设有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每人每年
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一等为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2800元,同时
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俭学、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如有与国家
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单考单招计划表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元/学年) 01 金融服务与管理(银行订单班) 3 4 10800 02 大数据与会
计(智能化会计订单班) 3 4 10800 03 证券实务 3 4 9500 04 空
中乘务(空乘、地勤) 2 4 14800 05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首都大酒店订单
班) 3 4 9500 06 软件技术(JAVA开发工程师) 3 4 10500 07 计
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 3 4 10500 08 广告艺术设计(全媒体运营)(美术
类统考专业) 3 4 10500 09 大数据技术(大数据运维,Hadoop 大数据开发)
3 4 10500 10 学前教育(幼儿园订单班) 3 4 9500 11 休闲体
育 3 4 11000 1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方向) 3 4 9000 13
社区康复 3 2 9000 ]
第十五条 招生联系电话:
010-61595668/61595685
010-61590456(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bibtedu.cn
咨询QQ:2234139246
E-mail:1746767542@qq.com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118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
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地区代码:1118(北京)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历:各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学校名称为“北京汇佳职业学
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
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
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院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监察部门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
送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具体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
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
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时,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志愿优先的方法确定录取专业,在专业加
试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的语
文、数学、外语成绩。
3.认可北京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4.考生需取得我院专业加试合格成绩。
5.报考我院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需取得北京市2022年高考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高职(专
科)合格分数线成绩。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
2.体检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详见我院官网“收费标准”栏目公示。
第十三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顶岗实践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
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电话:
010-51631234\1235\1111\1622
网址:www.hju.net.cn
第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2022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如遇国家法律、
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1120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为了保证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
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通知》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6号院
5.基本情况: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
发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收费: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参考年度招生报考指南。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时间
第五条 招生对象:北京应往届中专、中技、职高学生
第六条 报考条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专业课考试时间: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第八条 专业课报名
1.专业课报名时间: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2.专业课报名:本校招生处
3.考试地点: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原则:高职单考单招实行单独录取。考生达到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划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并专业课考试合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优先原则: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干部、有专业特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同等条件录取原则: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
第十二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无
第十三条 通知书寄发: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下发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
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报到:录取结束后,考生按照通知书报到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一周未报到且
未请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报到学生的考生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未按正
常录取程序报到者取消其报到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2022年我校资助政策按国家资助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证书颁发方法: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
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章程适用范围:凡参加2022年单考单招的考生
第十九条 章程执行时间: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相关说明(招生咨询电话、网址、地址)咨询电话:400-888-1985、 010-51731888
招生信息网: www.1985edu.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6号院
1122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学院结合自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学院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特制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
5.基本情况: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
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开设7个面向北京市单独考试招生的专业,分别是:护理、学前教育、商务英语、电子商务、
环境管理与评价、软件技术、旅游管理(乘务管理)共计划招生20人。(最终计划按北京教
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条 招生对象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报考条件
凡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相关规定的均可填报。
第六条 收费
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费用请登录学校官网查看。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 文化课报名与考试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参加报名考试。
第八条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单考单招专业课的报名及考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报名及考试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沙河沙阳路18号。
第九条 专业课免试与考试说明
学院对招生专业相应等级证书进行认定,经认定给予免试。考生认定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一张(A4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
一寸同版彩色照片两张;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准考
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一寸同版彩色照片两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
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依照北
京市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一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727711 58911069 69738080
办学监督:010-80727715
传 真:010-80727711
邮编:102206
网址:zs.5aaa.edu.cn
E-mail:zb@5aaa.com
1123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
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28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一号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一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
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监事会、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监事会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
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单考单招招生计划。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北京市调档政策执行。
2.专业分配原则: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分配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
取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作退档处理。
3.加分政策: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市招办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市招办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
规则,按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北京市高职单考单招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同
时学院认可其它学校专业课合格成绩。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
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
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开设英语、日语、西班牙语。
2.单科成绩要求:单科成绩没有要求。
3.体检要求: 按招生省份体检标准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照报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16000元—18000元/学年,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见本学年简章招生计划栏目。
住宿费: 4800元/年(空调4人间),学生可申请走读。
教材费:500元(多退少补)
军训费(代收):500元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均有资格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
贷款,入学后也可参加学院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录取新生持《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
按期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逾期者按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
由各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根据学院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邮编:100085
招生热线:(010)62956515、62956516、
62956586、62956587
传真:(010)62956587
网址:www.bjpldx.edu.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126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
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126(北京)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
邮编100102
河北省固安县永定北路005号(固安校区)
邮编102602
学历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
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计
划,统筹领导、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
日常开展。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 考生除按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到指定报名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外,第一志愿报考
我校的考生,还须在7月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公共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有关免试材料的电
子版生成压缩包发送到邮箱:biemzsb@biem.edu.cn(文件名:本人姓名+高考报名号),由
我校招办人员进行办理专业课加试或免试手续。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的
报名及考试,我校以其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课成绩为录取参考依据。
第八条 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由全
市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和评卷;“X”指专业知识与技能课,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由我校自主
确定。第九条 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7、8日;专业课考试时间: 7月上旬(另行通知)。
第十条 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车工、钳工、电工、烹饪技能鉴定证书、
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IT全国计算机应用技
术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及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书者报考相关专
业的,经过招生学校的认定可以免试专业技能考核的部分内容。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2022年我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专业5个,招生计划10人。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第十三条 我校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
线,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还要参考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对于专业
技能突出,并有创新成果的考生可根据情况适当考虑优先录取。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
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经调剂录
取后上线人数仍不足,无法开班的专业,我们将与上级主管部门协商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
转至我校其它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
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注册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
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6000元/学年;
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十七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减”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成长成才。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伙食等;学校还设立各等级奖学金、助学金,真正实现全覆盖。
第十九条 入学后,成功通过体检、政审,并被批准入伍参军的学生,国家将给予金额可观
的补助和学费补偿,学校也将给予一定奖金或等值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 复审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
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7月7日、9日8:30至16:00为学校招生咨询开放日。根据新冠疫情防控
要求,前来参观学生及家长需提前拨打招生咨询电话进行预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
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
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64709690、64720773、64720730
监督电话:(010)64720765
学校网址:https://www.biem.edu.cn
微信公众号:biem-zjc
1128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第一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我院: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
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生志愿填报一律采取网上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bjeea.edu.cn,www.bjeea.cn)填报志愿,并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考生报名除按北京教
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到指定报名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外,还须将本人身份证、公共文化课考试准
考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有关免试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办理专业课加试或免试
手续,同时办理专业课辅导报名手续(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
1838221451@qq.com,并来电告知(010-80206936)。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到我院
报名,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不参加我院的报名及考试,我院以其所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专
业课成绩为录取参考依据。
第二条 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实行分卷考
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和评卷;“X”指专业知识与技能课,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由
我院自主确定。
(二)考试时间
1.公共文化课
[
6月7日6月8日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3 : 00—5 : 00
3:00—5:00 数学 外语 ][日期][内容][时间]
公共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2.专业课考试安排
专业课报名、辅导及考试均线上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招生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第三条 专业课免试
凡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车工、钳工、电工、烹饪技能鉴定证书、秘书职
业资格证书和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IT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及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的,经
过招生学校的认定可以免试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科目,认定时须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
纸);
第四条 招生咨询开放日
咨询时间及方式可登陆学院招生官网查询。
第五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
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还要参考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对于专业技能突出,
并有创新成果的考生可根据情况适当考虑优先录取。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第一志愿考
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
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录取后上线人数仍不足,无法开班的专业,我们
将与上级主管部门协商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六条 学历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北京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
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监督机制
(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全程监督和检察招生工作。
(二)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80206932
第八条 收费及其它
我院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为900—1200元/学年。符合条件的普通高职学生
还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等待遇。
第九条 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
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电话:(010)80206935、80206936、
80206932、80206930
咨询QQ:1838221451
网址: https://www.bcsa.edu.cn/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我院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