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3 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非法官助理职位
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范围
序 性 民 准考证 招录 用人 职位 人选最低笔试
姓名 职位名称
号 别 族 号码 机关 单位 代码 成绩(含照顾加
分)
壮 1115020
1 谭小婷 女
族 2817
汉 1108040
2 陆鑫妍 女
族 2128
壮 1122010
3 曾冬梅 女
族 3910 综合文字 451500
125.00
职位 05
汉 1104010
4 禤思彤 女
族 2720
壮 1115020
5 黄越 女
族 1102
自治 自治
汉 1115020 区高 区高
6 黄智艺 女
族 0108 级人 级人
民法 民法
汉 1115020 院 院
7 杨文娟 女
族 1117
汉 1115020 新闻宣传 451500
8 陈小梅 女 127.25
族 1321 职位 06
壮 1115020
9 李金兰 女
族 0930
彝 1115020
10 王芳 女
族 2222
汉 1115020 党务工作 451500
11 胡月新 女 128.75
族 0128 职位 07
瑶 1115020
12 关兆婷 女
族 0406
— 1 —进入面试范围
序 性 民 准考证 招录 用人 职位 人选最低笔试
姓名 职位名称
号 别 族 号码 机关 单位 代码 成绩(含照顾加
分)
壮 1115020
13 谭诗维 女
族 1303
汉 1115020
14 林玉婷 女
族 0116
汉 1115020
15 黄愉童 女
族 1816
451500
会计职位
08 136.85
汉 1115020
16 郑丽婵 女
族 2220
汉 1115020
17 杨茗 女
族 1330
汉 1115020
18 范云端 女
族 0828
汉 1115020
19 姚若希 女
族 1822 自治 自治
区高 区高
汉 1115020 级人 级人 451500
20 陈榆 女 审计职位 135.25
族 2114 民法 民法 09
院 院
汉 1115020
21 吴颖丽 女
族 1025
壮 1115020
22 李楷 男
族 2101
壮 1115020 基础建设管 451500
23 黄楷强 男 124.90
族 2502 理职位 10
壮 1115020
24 刘乐天 男
族 1225
蒙
1115020
25 王志远 男 古
0109
族
汉 1115020 信息技术管 451500
26 姚佳屹 男 138.05
族 2125 理职位 11
壮 1127040
27 兰琳钰 女
族 4404
— 2 —附件 2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人本着诚信报考的原则,现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考
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政策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
规定,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二、报考行为出自本人自主、真实的意愿。已对所选报职位有
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接受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及授权的考试
机构依法进行的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三、认真对待每一个考录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若经资格复
审合格获得面试资格,在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公示等环节,不
无故放弃或中断。
四、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信
息和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
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遵守考录纪律,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六、进入考察环节前,依法妥善处理好本人与现工作单位的人
事或劳动关系。如因本人未依法处理原人事或劳动关系原因导致
考察不能按时完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
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承诺人:
2023 年 月 日
— 3 —附件 3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兹证明 ( 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1.我单位的性质为(在相应内容前打“√”,下同):□党政机
关□参公事业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企业□其他;机构层级为:
□市级以上□县级以下□无。
2.该同志系我单位:□机关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职
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企业员工□服务基层项目人
员□其他。
3.该同志是否曾借调(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到市
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是□否。如填“是”,具体时间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调到××单位工作;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调到××单位工作;
借调时间累计达 天。
4.该同志是否曾被选派到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等
基层单位工作:□是□否。如填“是”,具体时间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选派到××单位工作;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选派到××单位工作;
选派到基层工作时间累计达 天。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单位盖章)
— 4 —年 月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