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5年一建《工程法规》精讲第1章1~4节讲义打印版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22-法规《教材精讲班》刘老师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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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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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 MB
文档页数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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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01:27:33

文档内容

点亮职业人生点亮职业人生点亮职业人生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基础精讲 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2章建筑市场主体制度 第3章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 第4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第5章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第6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第7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第8章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 第9章建设工程劳动保障法律制度 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第 1 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 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4建设工程侵权责任制度 1.5建设工程税收制度 1.6建设工程行政法律制度 1.7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 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 1.1.1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1.1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考点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考点2:民法商法★★ 考点3:行政法★ 考点4:经济法★ 考点5:社会法★ 考点6:刑法★ 考点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 1点亮职业人生 现行有效法律,按法律部门分类如下: 考点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相关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考点2:民法商法★★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 《民法典》《招标投标法》 考点3:行政法★ 《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 考点4:经济法★ 《建筑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 考点5:社会法★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 考点6:刑法★ 考点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非诉讼程序法:《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 典型例题 【单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 干,由()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A.宪法、法律、部门规章 B.刑法、民法、经济法 C.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D.宪法、刑法、民法 【参考答案】C 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考点1:法的形式★★★ 考点2:法的效力层级★★★★ 知识延伸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各部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 考点1:法的形式★★★ 1.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它包括4层含义: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7类: 2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点亮职业人生 名称 制定机关 名称规律 举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法律 《**法》 《建筑法》《民法典》 务委员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例》 地 方 性 法 规、 省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 《地名+**+条例》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自治条例和 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会 单行条例 《**规定》《**办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法》 规定》 地方政府规 省级人民政府; 《地名+**+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 章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地名+**+办法》 定》 国际条约 世界贸易组织中与工程建设有关协定 知识延伸 法律类型 制定机关 举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刑法、民法 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 2.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 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 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 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 基本制度;(10)诉讼制度和仲裁基本制度;(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 项。 3.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 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 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典型例题 1.【单选】下列属于我国法的形式的是()。 A.宗教法 B.判例 C.国际条约 D.人民法院的判决 【参考答案】C 典型例题 2.【单选】从法的形式来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 【参考答案】B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 3点亮职业人生 典型例题 3.【多选】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 A.法律规范的内部表现形式 B.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与级别 C.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D.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E.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 【参考答案】BCD 典型例题 4.【多选】根据《立法法》,下列事项中,只能制定法律的有()。 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B.生态文明建设 C.犯罪和刑罚 D.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E.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参考答案】ACE 考点2: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机关 冲突 适用 新法与旧法冲突 按新的 同一机关制 特别法与一般法冲突 按特别 订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冲突 不按新也不按特别,谁制订谁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不同机关制 务委员会裁决 订 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例1: 核能管理有一部专门的环境管理法,规定核能企业的环保标准由国务院核能主管部门制定。 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所有企业的环保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 新《环境保护法》是一般性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旧的核能环境管理法是特别规定,仅适用于核能企业。 问:两部法律冲突如何裁决? 答:由于无法直接判断应适用“新法优于旧法”还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此时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 决。 例2: 部门规章:环保部规定全国企业必须安装特定环保设备。 地方政府规章:某省政府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豁免安装。 问:企业是否必须安装设备?如何裁决? 4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点亮职业人生 答:国务院决定是否适用环保部的规定或省政府的豁免。 例3: 部门规章:交通部规定网约车司机必须持有特定驾照。 地方性法规:某市人大规定网约车司机只需普通驾照。 问:司机应持哪种驾照? 答: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直接适用;国务院认为适用部门规章,涉及地方性 法规的合法性,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最终裁决。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法 备案 法律 / 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级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地级市地方性法规 由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部门规章 国务院 省级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本级人大常委会 市级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人民政府+本级人大常委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典型例题 1.【单选】关于法的效力层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B.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与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规定的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D.部门规章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参考答案】A 典型例题 2.【单选】关于立法备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B.自治条例报送备案时,可不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C.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D.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参考答案】C 典型例题 3.【多选】关于法的效力层级的说法,正确的有()。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C.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政府规章的效力 D.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E.某一机关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 5点亮职业人生 【参考答案】ABDE 重点回顾 考点 内容 法规叫条例,规章定办法 法的形式 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可以由地方制定 同一机关制定: 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法的效力层级 法律之间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 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2.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2.2所有权 1.2.3用益物权 1.2.4担保物权 1.2.5占有 1.2.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考点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考点2:物权的保护★ 考点1: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1.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 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例1:小明与小丽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明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小丽。 合同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条款,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后,小丽按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小明也将房屋交付给小丽使用,但双方因故未及时办理房屋产 权过户登记。 6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点亮职业人生 问:双方合同效力如何?物权归属哪一方?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即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合同仍然有 效。虽然房屋的物权尚未转移给小丽(因为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此时,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物权属于小明。小丽有权要求小明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 记。 (3)预告登记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 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例2:小明与小丽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明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小丽。由于房屋贷款尚 未还清,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为了保障小丽将来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小丽与小明共同向不动产登记 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问:预告登记的效果是什么? 答:1.防止小明擅自处分房屋,预告登记后,小明未经小丽同意,小明擅自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该处分行 为不发生物权效力,第三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预告登记确保了小丽在未来条件具备时(如贷款还清后)能够顺利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 问:预告登记的失效情形? 答:1.债权消灭:如果小明与小丽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或无效,债权关系消灭,预告登记也随之失效。 2.未及时申请正式登记:如果房屋贷款还清后,小丽自能够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正式登 记,预告登记失效。 2.动产交付 (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 利代替交付。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3.其他规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 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典型例题 1.【单选】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B.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不动产物权的转让在合同成立时发生效力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 7点亮职业人生 D.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动产物权转让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A 典型例题 2.【单选】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产生的法律效果是()。 A.不发生物权效力 B.预告登记失效 C.权利人善意取得不动产物权 D.通知预告登记人产生不动产物权变动 【参考答案】A 典型例题 3.【单选】关于动产交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 B.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D.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D 考点2:物权的保护★ 1.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情形 救济方法 归属、内容发生争议 请求确认权利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 请求返还原物 妨害或可能妨害物权 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 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2.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3.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典型例题 【单选】关于物权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 B.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C.物权保护方式,应该单独适用,不能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D.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参考答案】D 1.2.2所有权 考点1:所有权的概念和权能★★★ 考点2:所有权的种类★ 考点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考点1:所有权的概念和权能★★★ 所有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 8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点亮职业人生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1.占有权 占有权是指对财产实际掌握、控制的权能。 占有权可以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和利益分离出去,由非所有权人享有。 2.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对财产的实际利用和运用的权能。 是实现财产使用价值的基本渠道。使用权是所有权人所享有的一项独立权能。 3.收益权 收益权是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收益权本身是一项独立的权能,而使用权并不能包括收益权。有时,所有权人并不行使对物的使用权,仍 可以享有对物的收益权。 4.处分权 处分权的行使决定着物的归属。 处分权是所有权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典型例题 【多选】关于所有权权能的说法,正确的有()。 A.占有权可以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和利益分离出去,由非所有权人享有 B.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在法律上不受限制 C.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D.使用权只能由所有权人享有 E.处分权是所有权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参考答案】ACE 考点2:所有权的种类★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城市的土地、法律规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 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山岭、 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 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 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考点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4.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1.2.3用益物权 考点1: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 考点2:土地承包经营权★ 考点3:建设用地使用权★★★★ 考点4:宅基地使用权★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 9点亮职业人生 考点5:居住权★★ 考点6:地役权★★★★ 考点1: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 1.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 用益物权:四地一居住 考点2:土地承包经营权★ 1.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 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 土地承包期限:耕三草五林七十 考点3: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2)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4)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 (1)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2)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3)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4)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 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 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4.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典型例题 1.【单选】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仅可以在土地的地表设立 B.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转让等方式 C.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一律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D.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参考答案】D 10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点亮职业人生 典型例题 2.【单选】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不包括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B.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C.流转后的使用期限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D.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构筑物不随之处分 【参考答案】B 考点4: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考点5:居住权★★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1.居住权设立 (1)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3)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居住权消灭 (1)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2)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邱某光(男)与董某军(男)居住权执行案——为申请执行人办理居住权登记保障其根据遗嘱取得的房屋 居住权 叶某某(男)诉黄某某(女)离婚纠纷案——为生活困难妇女离婚后设立居住权 典型例题 【单选】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居住权自居住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居住权可以继承 D.居住权人有权出租设立居住权的住宅 【参考答案】A 考点6:地役权★★★★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1.地役权设立: (1)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4)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 11点亮职业人生 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2.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 定的除外。 3.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4.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 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 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案情:甲房地产公司拍得某市区河畔一块土地,计划建造高层观景住宅楼。该地前面有一平房制衣厂,甲 公司与制衣厂约定:制衣厂在30年内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三层以上建筑,甲公司每年向制衣厂支付20万元作 为补偿。三年后,制衣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未被告知该地役权,便开始修建高层电梯公寓。 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停止施工,但被拒绝,随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施工并要求制衣 厂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法院认为,甲公司与制衣厂之间的地役权合同虽然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但未进行登记,因此不 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乙公司作为受让方,没有义务遵守未登记的地役权合同。最终,法院判决由制衣厂 承担违约责任,驳回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停止施工的诉讼请求。 典型例题 【单选】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设立地役权的目的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B.地役权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设立 C.地役权自登记时设立 D.地役权不得和宅基地使用权设立在同一土地上 【参考答案】A 12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点亮职业人生 感谢观看! 祝大家顺利通关! 优路官方网站:www.youlu.com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