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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1203-第三节侦查终结-193898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预测模拟_题目+解析

  • 2026-03-10 21:45:16 2026-01-29 0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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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1203-第三节侦查终结-193898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预测模拟_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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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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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0 MB
文档页数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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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00:18:35

文档内容

第三节 侦查终结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多选题 公安机关在侦查某盗窃案的过程中,依法扣押了犯罪嫌疑人的手提电脑,冻结了犯罪嫌 疑人在银行的存款,并扣押了犯罪嫌疑人为联系销赃而寄出的一封信。后来查明手提电 脑不是赃物,银行的存款是从被害人处盗窃的赃款。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突发疾病 死亡,于是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终结侦查。下列做法违反法定程序的有:( ) A : 侦查人员通知邮局后,打开邮箱,将信扣押 B : 侦查人员将存款取出,交还给被害人,补偿损失 C : 侦查人员将手提电脑一并赔偿给受害人,补偿剩余损失 D : 侦查人员撤销案件,终结侦查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扣押邮件电报、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启动、扣押书证物证的范围。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143条第1款的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 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故A项中侦查人员自行取出信件的做法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7条的相关规定,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 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规定的程序,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 所得的申请。故B项做法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对于查封、扣押的 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 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故C项做法错 误。《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 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其中“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指查明案件不存 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故D项做法正确。 2 、 多选题 关于下述四类案件,在法定期限的延长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规定?( ) A : 在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 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B : 一审程序中,在3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 者决定,可以再延长3个月 C : 二审程序中,在2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 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D :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的四类案件,其延长法定期间的决定,由最高人民 法院作出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 法第156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 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 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这四类案件即为在法定期间的延长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 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本 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 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 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 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案件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 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3 、 多选题 孙某、朱某、沙某3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 复杂案件。后3人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3 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 逮捕措施。则下列对于该案的侦查羁押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 A : 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本案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 算 B : 对于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 延长2个月 C :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再延长1个月就可以了,可以经同级人民检 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D : 如果3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最长侦查羁押期限可能达到7个月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侦查羁押期限,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重刑案件的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 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故C项说 法错误。又根据第158条的规定,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 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注意:这2个月 是在上述规定的3个月期限基础上延长的)。故13项说法错误。第159条规定,对犯罪嫌 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8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 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第160 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 第156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