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时关闭芜湖轨道APP电子发票申请通道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自2023年11月1日起,在安徽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确定。我公司为数电发票试点企业,需对芜湖轨道APP系统改造升级,自2026年2月10日零时起将关闭电子发票申请通道,有发票领取需求的乘客,可就近前往各车站领取纸质定额发票。系统升级完成后,数电发票服务恢复时间将另行公告。
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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