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系列文件(二)(管理篇,2026年版)
项目化管理是企业常用的一种工作方法,作者将其用于医院和养老院,旨在改变管理的专业度和复杂度,通过“六个化”(网格化、标准化、信息化、个性化、常态化、法制化)建设,坚持依法执业,拓展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本项目分为管理篇、岗位篇和改进篇。通过纸质文书与局域网、移动端的组合,优化简化医养结合的管理、学习和应用体系。
绩效考核制度
一、基本原则
由于集团工作性质特殊(如医院、养老院等行业属性),集团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各单位、各科室根据本制度,结合行业规则、岗位要求、工作性质等分别制定实施细则,经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绩效考核依据
(一)《绩效考核加分项目评分表》:集团对在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表现优异的员工加分,给予表扬,树立榜样。
(二)《违法违规行为与绩效考核评分表》:集团要求员工依法执业,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无论管理干部,还是普通职工只要违法违规一律顶格减分,严厉处罚,引以为戒。
(三)《质量安全检查与绩效考核评分表》:集团对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按照严重程度和不良后果减分,给予批评,促进改进。
三、绩效考核积分规则
(一)绩效考核积分周期
1、积分冲抵:一个考核周期内,员工《绩效考核加分项目评分表》《违法违规行为与绩效考核评分表》《质量安全检查与绩效考核评分表》的加分和减分可以相互冲抵,合计为绩效考核总积分。
2、积分周期
(1)月度积分:综合相关职能科室对员工绩效考核评分,合计为员工月度积分,下个月月重新开始。
(2)季度积分:为员工本季度积分合计,下个季度重新开始。
(3)年度积分:为员工本年度积分合计,下个年度重新开始。
3、积分延后:如果因政府相关部门公告时间延后或因集团调查核实时间延后等原因,导致该积分未能参加上年度绩效考核,则该积分自动顺延到本年度,但应注明发生时间和延后原因。
(二)质量安全检查评分与权重
1、一个考核周期内,根据《员工手册》“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保障员工薪酬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的原则,除了对员工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外,质量安全检查评分与薪酬水平基本对应,如A类员工绩效工资1000元,B类员工绩效工资2000元,C类员工绩效工资3000元,则A类员工质量安全检查评分12分,B类员工质量安全检查评分24分,C类员工质量安全检查评分36分。
2、一个考核周期内,质量安全检查评分权重的调整应由职能科室提出,经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四、绩效考核时间与流程
(一)月度绩效考核
1、每月10日之前,各职能科室应完成以下工作:
(1)每月初,各职能科室应将上个月《绩效考核加分项目评分表》《违法违规行为与绩效考核评分表》《质量安全检查与绩效考核评分表》中所有涉及加分和减分的员工列出,编制《绩效考核结果表》提交人力资源科汇总。
(2)人力资源科根据各职能科室提交的《绩效考核结果表》,编制《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并将《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涉及的员工与员工上级沟通,并由员工上级根据《绩效考核评分规则》将评分责任比落实到人。
(3)员工上级应将落实绩效考核评分责任比的初步意见与员工沟通,并将初步沟通结果反馈人力资源科。
(4)人力资源科应在《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中将员工上级与员工沟通有异议的问题列出,并向上级报告。
2、每月15日之前,人力资源科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委员会。
根据绩效考核委员会决定,人力资源科编制的上个月《绩效考核通知书》通知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同时通知财务科科长。
3、每月20日之前,员工上级根据《绩效考核通知书》与员工沟通。
4、每月20日,财务科应按时发放上个月员工绩效工资。
(二)年度绩效考核
1、每年1月15日之前,人力资源科应根据上个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编制上个年度《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组织召开绩效考核委员会。
根据绩效考核委员会决定,人力资源科编制的上个年度《年终绩效考核通知书》通知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同时通知财务科科长。
2、每年2月20日之前,员工上级根据《年终绩效考核通知书》与员工沟通。
3、每年2月20日,财务科应按时发放上个年度员工年终绩效工资。
五、管理要求
(一)员工因公出差或工作繁忙(如迎接政府相关部门大检查),不能参加本月或季度积分制考核,需提前通过本集团移动端填写《情况说明表》,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不参加本次积分制考核,给予相同积分。
(二)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临时下达的指令性工作任务,可填写《情况说明表》,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延迟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给予一半积分。
(三)员工各种个人原因,没有积分。
(四)员工下列情形之一,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积分进行换算:
1、长期因公出差、外出进修的;
2、长期病假、事假以及工伤休假的;
3、产假期间、哺乳期间的;
4、新员工入职的。
六、附件
主要参考资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
绩效考核评分规则
一、基本原则
(一)绩效考核评分是指通过加分和减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量化考核的一种方式。
(二)绩效考核评分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做的好有加分,代表认可、鼓励和表扬;工作做的不好要减分,代表提醒、批评和警告。
绩效考核评分有利于发挥员工的个人优势或专业特长,充分体现员工的自我价值。
(三)绩效考核评分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以及奖励和处罚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考核评分分类
(一)单项评分:职能科室对单个项目的考核评分,如人力资源科对员工参加职业培训的考核。
(二)综合评分:职能科室对多个项目或多个指标的合并考核评分,如医务科对医疗质量安全的考核。
三、绩效考核评分分值
(一)分值
1、绩效考核评分的分值分为加分和减分。
2、加分和减分的最高分值标准分别为12分。
3、每项加分和减分分为1分、2分、3分、6分、9分和12分共六个档次。
(二)分值的制定和修改
1、以省市政府相关部门、专业质控组织、行业学(协)会等奖励或处罚文件通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为基准,单项评分或综合评分的分值为12分,以下类推。
2、分值的制定或修改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程度:如集团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但也考虑严重程度:
①不良后果:是指集团内部检查发现或处理,没有产生社会影响或经济赔偿等;
②严重不良后果:是指被政府相关部门、各专业质控组织、各行业学(协)会等文件通报批评,或在虽经集团内部处理,但是产生经济赔偿等。
(2)等级:如丙级病历属于违法违规行为-12分,则乙级病历-9分。
(3)频率:如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时间合并>1小时-6分。
3、分值的制定或修改应由职能科室提出,经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四、绩效考核评分计算
(一)一次绩效考核评分中,多次发生同一种评分情形的,按一次评分计算。
(二)一次绩效考核评分中,同一种情形涉及多种评分分值的,按最高分值评分计算。
(三)一次绩效考核评分中,存在两种及以上评分情形的,分别评分计算。
五、绩效考核评分责任比
(一)每项考核评分,无论是加分或减分,上级对下级员工的评分均应落实到人。
(二)每项评分一般为1人,如果涉及多人,最多不得超过3人。
(三)涉及多人时:
1、如果涉及二人的责任比,一人25%,另一人75%;或二人各50%;
2、如果涉及三人的责任比,二人各25%、另一人50%。如丙级病历-12,按照责任比:科室主任25%,-3分;主治医师25%,-3分;住院医师50%,-6分。
(四)特别提示:责任比不准平均摊牌,一定要做到:工作任务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加分减分到人。
六、附件
主要参考资料: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医保办发(2024)第34号
资料说明和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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