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借钱,就因为看了一眼APP,银行卡多出1600,5天后却要我还3040,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姓朱,平时在杭州打零工,收入不太稳定,经常手头紧。
前段时间实在缺钱,就想着找个网贷平台应应急。
点进一个借款APP一看,好家伙,借1600块,5天后要还3040,这利息简直离谱。
我又算了下8天的,更夸张,要还5920。
这哪是借钱,这是抢钱啊。
我虽然缺钱,但我如果借了就还不起了,于是立马从软件中退出来了,确认键都没碰。
结果第二天,我银行卡突然收到1600块钱,还是个私人账户转的。
我第一反应是老板发工资了?
但一想不对,我那活儿该给2000多,这才1600。
我就问老板,老板说还没发工资呢。
我寻思着肯定是哪个糊涂蛋转错账了,那就等着人家来找我吧。
等了几天,没等到转账的人,倒等到个网贷公司的电话,说我借了1600块5天到期,要还3040。
我整个人都懵了,这钱是他们自己主动转的?
可我压根没借啊,当时看利息那么高就退出来了,根本没点确认。
对方不听我解释,就一个劲儿催我还钱。
我说行啊,那咱们去派出所当面说清楚。他们不敢去,就开始短信轰炸我,一天好几条。
就这么纠缠了8天,3040变成了5920。
我实在扛不住了,找了记者帮忙。
记者一查,这家公司压根查不到任何信息,就一个人工客服,发消息也不回。
我赶紧报了警。
说实话,这事儿越想越气。我没点确认他们就硬塞钱给我,然后翻脸要我还高利贷。
5天翻一倍,8天翻四倍,这哪是放贷,这是抢钱啊。
他们就是欺负普通人不懂法,怕麻烦,想用这种软刀子割肉。
还好我没怂,直接报警曝光。
这种皮包诈骗团伙,连面都不敢露,摆明了就是到处撒网捞钱。
要是当时慌了神把钱还了,就真中了他们的圈套。
本文来源于@小强热线
法律点评:
《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未确认借款,未签订借款合同,对方擅自转款不构成合法借贷关系。
同时对方年化利率远超LPR四倍,超出部分无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强制放贷,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

夜雨聆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