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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注意事项
依据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 20464-2024),现就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做如下提示,供种子生产经营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参考。
一个品种只能标注一个品种名称(即一品一名),不应在品种名称前后添加修饰性文字或者标注其他品种名称。品种名称依据《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进行命名。品种名称应放在标签最显著位置,字号应最大。标签缺少品种名称的,视为没有种子标签,没有种子标签的属于假种子。
质量指标是指生产经营者承诺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或者种子生产经营者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标注。种子标签可以不标注所执行种子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名称。
目前,只有玉米单交种大田用种根据播种方式分为单粒播种和非单粒播种。标签标注单粒播种的,必须执行单粒播种质量要求;转基因玉米种子执行单粒播种质量要求;单粒播种种子净含量必须标注粒数(如5000粒、8000粒等)。对于未达到单粒播种质量要求的,可以执行非单粒播种质量要求,标签标注非单粒播种,种子净含量可以用kg(千克)、g(克)标注,也可以用粒数标注。
种子标签上应同时标注生产年月、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均要求具体到年月。生产年月标注种子收获或种子出圃的日期,检测日期应标注种子生产经营者检测种子质量的日期,质量保证期自检测日期起计算,最短时间不低于8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信息代码是指能够实现追溯信息的二维码,二维码具有唯一性,即1袋1码。二维码信息至少应包括品种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4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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