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Word版-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6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材料之一
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 稿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两办意见和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要求,推进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持续深化防控重大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各项措施,取得更大进展、更多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
1.推动深化宣贯培训《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新建储罐区对标执行和在役储罐区对标提升。
2.宣贯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应用规范》,组织分区域开展经验交流,加强预警报警提醒管理,强化数据分析,升级运行成效模型,督促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有效履职,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
3.突出标准执行落实和“屡查屡犯”问题,完善制定危险 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检查,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石油天然气开采部级督查检查。
(二)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4.督促精细化工企业组织宣贯培训《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标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问题,涉及硝化等五类高危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必须配备具备履职能力的管理和技术团队,新入职高危工艺岗位操作人员不得低于化工类大专学历, 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于2027年底前完成整改提升。省级组织对企业培训和自查自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部级开展抽查。
5.持续开展硝酸铵企业、硝化企业专项治理,推进企业自查和省级复核,部级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指导制定《硝酸铵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与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硝酸铵安全生产“黄金法则”》。修订《硝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推进企业自查、省级复核,部级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完善建立硝化企业安全风险“一企一档”,对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质量进行抽查。印发实施《强化硝化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若干规定》。
6.推动深化宣贯培训《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对全部涉氯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推进企业自查、市级全面核查、省级全面专家指导服务,部级开展抽查,完成“整改提升一批、停产停用一批、关闭退出一批”分类整治。
7.修订有机硅企业隐患排查表,省级组织完成《电石生产安全技术规范》《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范》《多晶硅安全生产规范》宣贯培训,推动企业自查、对标提升和省级复核,部级开展抽查。推动各省级地区结合实际选择高危细分领 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家指导服务。
(三)源头安全准入和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风险防控
8.督促严格硝化等五类高危工艺化工建设项目省级安全审查、硝酸铵建设项目省级安全审查,特别是产业转移地区加强源头准入。督促完成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各地完成对2021年以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现场复核。
9.严格石油天然气开采和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完善审查工作制度,依法严惩“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完成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三同时”核查,组织抽查跨省项目“三同时”核查情况。
10.出台《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配套更新文书格式,指导地方加强石油天然气企业许可管理。加强海洋石油改扩建项目管理,落实安全评价和设计审查要求,检查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强化海洋石油中介机构资质认可管理,集中实施一批延期换证工作,组织开展资质认可条件指导服务,编制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设计审查要点,研究制定中介机构执业规范。开展海洋石油登记备案标准化建设,制定海洋石油登记备案工作制度,明确备案事项、内容、程序和时限要求,统一规范各分部做法。
11.对非许可的化工企业和化学制药企业开展分类治理,督促未经正规设计、3年内未开展安全现状评价的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甲乙类火灾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按要求完成全厂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现状评价。指导化学制药企业排查可能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化学品,对相关的生产工艺开展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经过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按要求进行登记;涉及五类高危工艺及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的企业做好反应单元自动化改造。推动各地区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涉及高危工艺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和化学制药项目组织开展安全审 查。(已开展的不用重复开展)
(四)化工园区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
12.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艺的化工企业开展全面摸底,重点核实是否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要求,逐一分析风险、建档立账、分类治理;提高化工园区外企业执法检查比重,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推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依法责令整改、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按程序提请地方政府关闭退出。
13.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化工园区外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含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项目),不得以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为名规避入园政策。
(五)重点领域“打非治违”
14.督促指导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网格化等手段,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加强跨区域协同,追根溯源、严查严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滚动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江苏、河南等省份加快“打非”信息化试点,将河北、山东、安徽、山西纳入试点范围,持续迭代优化算法模型,提高可疑线索排查整治精准性、时效性,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推动省级完善和落实较大事故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制度,提高调查质量。
15.与税务总局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常态化抽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违法线索核查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加强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追踪溯源,强化行刑衔接,推动地方建立烟花爆竹“网格化”管理和部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16.深化安全风险分类分级防控,按照油气储存(大型、中小型、其他易燃可燃液体)、工业气体充装、危险化学品仓库3个类别,对危化品经营企业逐一分类;运用危化品经营监管系统,组织企业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开展年度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
17.督促指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央企子公司或二级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深度评估,按时完成自评、深度评估问题隐患整改,并将评估、整改情况录入危化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实现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企业动态“清零”。结合往年共性问题隐患清单和“回头看”情况,继续选取100家油气储存企业开展第四轮部级专家指导服务,重点核查整治“屡查屡犯”问题隐患。
(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18.强化生产经营旺季等重点时段监督检查,落实“五项”严管措施,依法从严查处“三超一改”、分包转包、违规使用电动车、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9.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的通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寄递、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全链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20.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优胜劣汰机制,指导烟花爆竹产区特别是湘赣两省,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继续培育龙头品牌企业,引导不具备改造提升能力的企业退出转型。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停产整顿,重新审查其安全条件;对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屡查屡有”、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决定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八)海洋石油开采行业安全风险防控
21.常态化实施“1222”风险防控机制,修订海洋石油平台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开展陆岸终端安全评估;强化老龄化设施主结构评估结果抽查核查;建立海洋石油问题隐患数据库,推动问题隐患分析和精准排查治理;推动海油安监办各分部及区域监督处督促海洋石油企业制定完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22.制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推动海洋石油企业开展现场作业电子化审批和违章智能预警试点建设;督促海油安监办各分部完善风险会商机制,结合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定期组织研判分析、明确防控重点、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
(九)陆上石油开采和油气长输管道行业安全风险防控
23.整合完善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推动企业、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升对标自评、深度评估质效,落实落细重点井场、站场、地下储气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宣贯《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督促企业对照标准深入排查、动态清零,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跟踪指导。
24.推动建立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四个一”(即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一次风险评估、一次会商研判、一次应急演练)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持续开展老旧管道安全风险评估,推进人员密集区域管段改建,消减人员密集高后果区存量。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
25.落实《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认定园区严格对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实施扩区的园区应达到D 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推动全部化工园区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借鉴浙江等地做法,明确该机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日常履职清单。
26.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及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新建涉及硝化等高危工艺或以剧毒化学品、液化烃类易燃易爆化 学品为主要原料的化工项目应进入D级化工园区,严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进入化工园区。
27.推动全部化工园区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发现未批先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依法依规吊销其有关证照。
28.推动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转化为强制性标准。2026年底前,按要求完成“十有”任务;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化工园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居民搬迁。存在发生较大及以上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形的,直接判定为A级。对于问题突出、反复整治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按程序提请取消化工园区认定。
29.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基本要求,指导建立平台应用管理制度。提高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验收、运行质量,对于存在否决项等不应通过验收的项目,省级要重新组织验收并对同批次项目逐一开展类比排查。
30.省级按计划开展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和化工园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培训,接续完成2025年-2026年实现一轮覆盖的任务,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二)化工老旧装置等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
31.落实《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逐月细化分解2026年任务台账,时序推动、对账销号。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督导调研,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对已经完成的抽查检查。
32.发布《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并组织宣贯培训,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总部组织对在役的化工老旧装置和储罐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33.用好石油天然气设备更新政策,加强已批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设备更新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三)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本质安全改造
34.发布《淘汰落后化工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三 批)》。以重大危险源液化烃储罐区为重点,推动对液化烃装卸设施接头实施锁定、防脱落和脱落自封闭功能改造。推动有机硅相关企业使用防静电功能塑料桶或使用金属桶替代。
35.加快推动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高危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鼓励安全风险高、改造难度大的间歇釜式硝化工艺开展本质安全工艺技术路线研究。有序实施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推动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对照《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全面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减少危险岗位现场操作人员数量。
36.协调制定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设备推广目录和落后工艺设备淘汰目录,引导企业强化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实用管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装备应用,推动石油天然气行业有序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技术、设备。
37.加快淘汰油气储存企业落后设备,推动完成浅盘式或敞口隔舱式内浮顶淘汰更新,督促各地对照清单、倒排工期,指导企业从细制定改造方案,从严管控施工风险。
(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基础提升
38.继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专家帮扶指导服务,推动烟花爆竹企业持续开展对标改造提升,提高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39.发布公告淘汰一批烟花爆竹落后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推动烟花爆竹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40.推进转型升级集中区建设,围绕企业结构优化、本质安全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区域协同监管4个专项,认真总结集中区建设成果,明确“十五五”期间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
三、提升人员专业技能素质
(一)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培训
41.组织举办全国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优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题库。
42.组织对部分重点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运营情况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总结先进经验、推动改进提升,以点带面提高实训基地和培训空间建设运营质效。
43.部署新一轮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会同人社部工伤保险司依托《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谋划将危险化学品领域作为工伤预防宣教培训重点支持对象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
44.研究推进化工安全技能实操培训与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取证考培深度融合的工作措施,适时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基层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45.组织举办省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监管能力培训班,推动各地区组织对市、县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化工园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分批次举办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和安全监管综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陆上油气开采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海洋石油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扩大年度轮训人员数量,强化监管业务实战训练,进一步提升培训质效。
(三)海洋石油考试培训管理
46.加强海油安监办各分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试点建设,落实工作人员和考试管理职责,明确海洋石油安全生产有关证书适用范围;推动更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试题库。
47.提升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培训质效,推动海油安监办各分部指导培训机构对标自查,海油安监办适时组织复核;督促指导海洋石油企业加强基层岗位人员履职能力培训,选取典型事故编制海洋石油安全警示教育片,纳入培训内容。
(四)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
48.持续开展部省两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指导地方建立专家队伍,提升隐患排查自查自改能力。突出化工园区外涉及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提升相关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四、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一)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应用提升
49.完善部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功能,迭代升级预警模型,持续开展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深化特殊作业审批与管理、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等多场景融合应用。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人员定位、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等重要场景数据向部级、省级平台汇聚收尾工作。
50.制定发布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基本要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效果评估指引,推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行效果评估,指导加强数据关联分析,提升预警精准性有效性和应用质效。
51.深化经营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应用,持续优化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一企一档”等模块功能,督促指导各地依托系统及时准确掌握许可证办理情况和企业安全监管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助力“打非治违”,赋能安全监管。深化储罐作业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技术运用,指导中国石化、山东省扩大试点范围,提升服务企业质量和效率,及时总结试点成果。
52.拓展应用全国危险物品车辆运行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在实现系统全国贯通基础上,扩大危险化学品监测范围,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数据共享质量,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升系统应用成效。
53.持续强化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推动预警系统接入钻井平台数据,推进风险建模研究,指导海油安监办各分部加强线上巡查、问题交办和督促整改。指导有关中央企业推进陆上石油、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建设,协调推动部级系统建设立项。
54.持续优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场景,深入总结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管理试点成效,积极探索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信息化。
(二)安全生产智能化无人化建设
55.以光气及光气化、氟化、电解、电石生产、氯化、煤焦化6类工艺和一级重大危险源储罐区等为重点,进一步开展化工安全生产智能化无人化场景建设工作,打造一批化工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标杆。
56.完善《智慧安全油库建设试点指南》,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指导试点企业构建“感知精准、预警智能、管控高效、协同联动”的智慧安全油库管理体系,提升油库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精准化、智慧化水平。
57.开展安全智慧油气田“双百”建设,总结安全智慧井队站场试点建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路径和典型案例,选取100支井队和100个站场开展对标创建活动,指导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抓好复核评估。
(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应用
58.加强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优化完善预警模型、功能模块,落实巡查抽查、信息处置、信息通报、数据治理四项制度,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抽查,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治理,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监管机制。完成烟花爆竹仓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建设,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企业加快完成企业端建设,实现“企业端一省级平台一部级平台”数据贯通,对运输车辆进出库区、产品装卸作业、库内产品存放等场景实时监测预警 。
59.迭代升级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完善烟花爆竹生产原材料管理模块,优化监测预警模型和数据分析功能,强化黑火药、引火线以及主要化工原材料的流向管理,助力“打非治违”。
五、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60.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研究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管理办法》等规章修订,启动《危险化学品目录》修订。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立项,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积极配合推进《矿山安全法》修订工作。
61.发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工业用硝化纤维素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深冷空分装置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应用规范》《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安全防护规范》。立项《过氧化氢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有机硅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煤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试剂仓库储存安全技术要求》《石油天然气开采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制修订,组织研究油气长输管道判废与弃置技术要求。指导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分标委、烟花爆竹安全分标委加强日常管理,及时优化调整分标委委员,建立“两审两校”制度。
62.编制“十五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工作方案。宣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和等级标准,高质量推进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用好安全标准化正向激励措施, 持续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指导协调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中心、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青岛)研究院(基地)、有关重点实验室对口联系等工作。
(二)安全执法精准化规范化
63.制定《2026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聚焦典型事故暴露问题、强制性标准重要条款和重大隐患判定准则,健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开展登记和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鉴定机构依法履行鉴定分类和登记法定责任、规范编制和使用“一书一签”等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推动化学品“应鉴定分类尽鉴定分类”、危险化学品“应登记尽登记”。推动新型煤化工、电石生产、偶氮化等3种危险工艺作业纳入特种作业目录,将危险工艺特种作业人员取证上岗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
64.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工作,指导地方和企业强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及时更新数据信息,配合研究“笑气”、丁烷等成瘾性物质的管控措施,严格源头管控。
65.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深入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做法,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
(三)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
66.深入落实《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按时间节点完成既定重点工作任务,将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常态化措施。
附件:1.2026年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2.2026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方案
3.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建设应用提升工作方案
4.2026年化学制药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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