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水平等级证书》证书说明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自2018年起,心理咨询师不再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同步取消。按该通知要求,对于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相关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亦不得使用国徽标志。”
中国心理学会(Chinese Psychological Society, CPS)成立于1921年,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学术组织之一,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全国性学会。
根据中国心理学会2026年2月12日发布的《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心理咨询师设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等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递进,心理咨询师通过水平评价确定相应等级。
依据《规范》,中国心理学会向通过水平评价的申报者核发相应级别的心理咨询师水平等级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查询,供用人单位及心理咨询服务对象参考。
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等同于原人社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能在人社部门网站查询。

心理咨询师四级:能在高等级心理咨询师指导下,开展心理咨询辅助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咨询师三级:能在一级或二级心理咨询师指导下开展个体咨询工作。
心理咨询师二级:能熟练运用心理咨询理论和技术,独立从事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咨询师一级:能处理疑难个案,开展专业督导。
心理咨询师各等级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等级涵盖低等级。
转自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水平评价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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