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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俄罗斯作家标注国籍的再说明

对俄罗斯作家标注国籍的再说明

昨天发了一篇文章《列夫·托尔斯泰国籍能否标注为“俄罗斯”?》,讨论了一下列夫·托尔斯泰的国籍如何标注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一个关键点没有提及,那就是时间段不一样,具体的依据和标注方式不一样。

在新版CIP国标实施之前,大部分出版的图书把列夫·托尔斯泰国籍标注为“[俄]”,这也符合作家生活时期“俄国”的实际情况。

但这里要特别注意:在新版CIP实施之后,因为CIP申报系统里俄罗斯的国籍只有“俄罗斯”,而没有“俄国”,因此,常会见到版权页上标注为“俄罗斯”,但有的图书封面或书脊上如果标注为“俄国”,就会造成两者信息不一致,这时候确实需要统一。按规范应为俄国,可申报系统里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封面为了与CIP保持统一,标注为“俄罗斯”是可以的,这时候,信息要保持一致。目前已经出版的新书,封面、扉页、版权页这三个地方有不少标注为“俄罗斯”,就是这个原因。

所以,封面、扉页、版权页信息会受制于CIP信息,应区别对待。在除封面、扉页、版权页之外的其他行文叙述中,可以尊重事实,用“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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