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黑土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
盗挖、滥挖黑土等破坏黑土地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我省生态环境、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为全力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守护好“黑土粮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公安厅与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牵头,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和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自2025年11月底至2026年4月底,全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黑土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重点。一是严厉打击盗挖、滥挖黑土和非法开采泥炭行为,主要包括在耕地、林地、草原、湿地、水源地保护地及自然保护地等黑土、泥炭富集区盗采行为,特别是以工程治理、土地修复、水利清淤等名义实施的非法开采活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出售黑土、泥炭行为,主要包括网络交易和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各类以黑土资源为原料的肥厂、工厂化育秧苗场、农贸市场、花卉市场等黑土加工交易场所和互联网电商等平台涉及的非法出售、购买黑土泥炭等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严厉打击污染黑土行为,主要包括非法排污、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以及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等造成黑土地污染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严厉打击破坏黑土地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黑土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造成耕地毁坏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凡是实施盗挖、滥挖黑土和非法开采泥炭,非法出售黑土、泥炭,污染黑土、破坏黑土地等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揭发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黑土违法活动。
四、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全力斩断非法买卖黑土地资源黑灰产业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黑土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支持和协助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破坏黑土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针对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立为刑事案件并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的,案件侦办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千元至1万元。
线索举报电话:0431-82097839,举报邮箱:jlhsyzzd@sina.com,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吉林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也可使用手机微信扫二维码(附后)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11日
来源:吉林警示
初审:杨国龙
复审:宋子龙
终审:孙金生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