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手册(2026版)——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开始,为此慧税研究院为每位纳税人送出一本《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手册(2026版)》,愿您在阅读后能够正确、顺利完成2025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本操作适用个人所得税APP版本号为2.2.8,请读者及时将软件升级至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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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1.什么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规定,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扣除方法
(1)扣除享受期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有多个婴幼儿的,可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3)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其他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3.操作步骤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填写”页,确认选择“基本信息”,其中“配偶情况”为2025年度的婚姻状况




注意: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子女,可暂时适用“出生医学证明”采集身份证信息;待子女办理户口登记后,及时更新子女身份证件信息。


(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填写”页,“设置扣除比例”选择确认
注意:“本人扣除比例”可选择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50%扣除

(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填写”页,“申报方式”选择确认
注意:扣缴义务人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报,逐月扣)”在每月取得收入时即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自己报,按年汇总扣)”在每月取得收入时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应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报,逐月扣)”

注意事项:
(1)应提前准备3岁以下婴幼儿身份证件相关信息,可用身份证件包括:
●居民身份证
●外国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中国护照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B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C类)
●出生医学证明
●其他个人证件
(2)姓名中存在生僻字,可使用【录入生僻字】通过笔画输入法录入,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录入生僻字】选择生僻字偏旁部首,根据生僻字笔画数选择左侧笔画数选框,查找对应生僻字后点击【确定】。
(3)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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