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 人力资源行业新闻速递
《人力资源》杂志社
3/20
2026
新闻汇总
本期导读

黑龙江鸡西:创新举措提升治理欠薪工作质效

河北承德市:部署2026年劳务派遣单位用等级评价工作

河南漯河市:创业贷款添动力 就业市场增活力

新疆吐鲁番:精准服务 + 严密监管,守护养老“钱袋子”

山西为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立新规

福建福州“春风行动”发布岗位超19.3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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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鸡西:创新举措提升治理欠薪工作质效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社部门聚焦政府国企项目、煤矿等重点领域,综合施策,防治并举,推动治理欠薪工作取得成效。2025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保持100%,治欠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制度筑基 织密扎牢治欠防线
鸡西市2025年创新打造欠薪风险防治“456”工作机制,通过“四季监管、五包服务、六项制度”的全链条设计,从源头上筑牢欠薪防治屏障。“4”即四季监管不间断、执法不停歇;“5”即“五包服务强管控”,推行“一个项目、一人包保、一抓到底”,有力推动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维权信息等制度落地;“6”即“六项制度治源头”,建立完善提级督办、成效回访、警示教育、联合惩戒、执纪监督、案件复查六项制度,形成“源头防控、过程监管、后果严惩”的治理链条。
依托“456”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2025年,鸡西市在建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覆盖率大幅提升,欠薪隐患从源头得到有效遏制,治理效能显著增强,为常态化治理欠薪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查快办 高效化解欠薪难题
线上监测方面,鸡西市依托黑龙江省工资支付预警平台及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实时监测全市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捕捉工资支付异常、欠薪预警信息,并建立预警信息分级分类机制,对高风险项目优先处置,确保预警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线下排查方面,鸡西市组建工作排查组,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深入项目一线开展拉网式排查,定期分析政务热线工单、来信来访、舆情线索数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推动欠薪问题早发现、早化解。
为了畅通维权渠道,鸡西市搭建起网络、窗口、电话、二维码、信箱“五位一体”维权网络,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置劳动保障监察专席;对欠薪线索做到当日接收处置,事实清楚的2个工作日内立案,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责令企业依法支付,部分简单案件实现24小时内化解。
联动共治 凝聚护薪强大合力
鸡西市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全市“一盘棋”治欠工作体系。在纵向联动上,坚持凝聚治欠工作合力,由市人社局牵头建立“日调度、周分析、月通报、季督导”机制,多次开展拉网式督导排查,形成政务热线工单欠薪问题分析、煤矿领域欠薪形势分析等专项报告,对复杂存量欠薪问题,积极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措施推进化解;在横向协同上,建立健全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公安、法院等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欠薪线索“统一归集、统一交办、统一督办”和“同步交办属地与行业主管部门”机制,构建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通过点对点向属地政府及成员单位下达督办提醒函,鸡西市推动解决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压紧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凝聚起治理欠薪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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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dfdt/202603/t20260319_568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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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人社网
河北承德市:部署2026年劳务派遣单位用等级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承德市人社局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实施2026年度核验及2025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明确核验要求,规范用工管理。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从严开展年度核验工作,督促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按时、如实报送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对核验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劳务派遣用工依法规范。
严格信用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按照《河北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执行。为确保A级单位评定质量,要求各县(市、区)需按照不低于本辖区拟评定A级单位总数的10%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验,市局将按5%比例进行复核,以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精准。
压实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地。要求各县(市、区)务于4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后报送市局备案。待市局复核结束后,全市评价结果将通过承德人社官网官微等权威渠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升劳务派遣行业透明度。
此次工作部署,旨在通过严格规范的核验评价机制,倒逼劳务派遣单位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促进承德市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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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3824435923zl8&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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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漯河市人社局
河南漯河市:创业贷款添动力 就业市场增活力
今年以来,漯河市人社局紧紧围绕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目标,持续深化创业贷款普惠金融政策落实,不断提升政策综合效能,全力为各类创业主体纾困解难、赋能提质。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0.9亿元,成功扶持各类经营主体105个,吸纳和带动1500余名劳动者实现就业,为全年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政策找人,推动服务精准触达。依托“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重点招聘活动,安排专人现场解读贷款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贴息政策,为群众提供精准政策指引。开发“创业贷”调查问卷小程序,精准摸排各类创业主体融资需求,实现政策供给与融资需求的精准匹配,主动将政策送达群众手中。组织各级创业贷款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入各商会、协会、物业公司工作群,常态化推送政策解读、申请指南等相关内容,实现政策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二是社银协作,提升贷款办理效能。主动和相关银行对接,着力拓宽合作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创业贷款服务质效,切实满足各类创业主体融资需求。不断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及经办银行对贷款项目开展联合贷前审批,全面推行“多审合一、联合审批”模式,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切实解决创业主体“融资慢、融资难”问题,及时响应各类创业主体资金需求。
三是部门联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商会、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协作,分行业、分领域常态化开展已注册经营主体摸排工作,全面掌握创业主体贷款需求、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完善需求台账,实现精准对接、精准服务。通过举办银企对接会、组织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调研、召开政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现场开展政策宣讲、需求对接及业务指导工作,推动金融机构与创业企业“面对面”沟通、“点对点”合作,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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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s://hrss.henan.gov.cn/2026/03-17/3334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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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吐鲁番市人社局
新疆吐鲁番:精准服务 + 严密监管,守护养老“钱袋子”
为切实维护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吐鲁番市启动2026年度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多措并举推动认证工作提质增效,让社保服务更有温度,民生保障更贴民心。
提前谋划广宣传,引导群众主动认
年初通过官方平台发布认证通告,明确“一年内至少认证一次”的要求,借助春节子女返乡、走亲访友的有利契机,引导子女协助家中老人完成认证,并开展2月至4月为期3个月的集中认证冲刺,力争实现认证率100%。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差异化宣传策略,重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精准宣讲,结合养老金停发典型案例,强化群众主动认证意识,通过村社微信群、入户讲解等方式,普及认证流程和操作方法,让群众懂认证、会认证。
线上线下优服务,贴心兜底全覆盖
围绕“便民高效”核心,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认证服务体系,让群众认证少跑腿、不跑腿。线上通过电子社保卡、新疆智慧人社APP及微信小程序等自助渠道,群众足不出户刷脸即可完成认证;同时推行静默认证模式,深度对接公安、民政、医保等部门数据,依托群众日常就医、出行等信息完成自动无感核验,已有2000余名群众享受便利。线下聚焦特殊群体需求,在街道(乡镇)、社区(村)便民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针对高龄、重病、残疾、独居等行动不便人群,组织工作人员携带移动设备上门服务。目前累计提供线下认证服务3万余人次,真正实现认证服务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数据赋能严监管,筑牢基金安全线
以数据共享为抓手,全链条守护社保基金安全。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比对核查,完成6.2万人次数据核验,精准筛查死亡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情形,依规为100余人暂停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从源头防范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等行为。充分发挥业务系统功能,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实行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核查的全流程监管,全方位堵塞基金“跑、冒、滴、漏”漏洞。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待遇资格认证5.32万人,认证率达86.66%,实现服务便民与基金安全的双向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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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dzdt/202603/911bd98adf81413aadf490586f6c4d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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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晚报
山西为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立新规
3月17日,省人社厅传来消息,《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对省内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方式、流程、费率及责任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全面细化和明确,切实维护广大劳务派遣人员及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通知》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要求,凡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取得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均被纳入规范参保范围。新规的核心在于明确了“在哪里参保、按什么标准保、不保怎么办”等具体操作性问题。
参保方式上,省内劳务派遣单位原则上应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包括本部职工及派往本市内用工单位的劳动者统一办理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若派遣至省内其他市,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由该分支机构负责参保缴费;未设分支机构的,则由用工单位代为办理。对于跨省派遣的情形,规定更为严格:山西单位派往外省的,不得在省内参保,必须遵循用工单位所在地规定;外省单位派入山西的,则需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在省内参保。
缴费基数与费率是此次规范的重点。《通知》强调,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如实申报缴费基数,且需与养老、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保持一致,严禁瞒报漏报。在基准费率确定上,若派遣单位自身与所有用工单位属于同一行业风险类别,则按该类别费率执行;若涉及多个不同风险类别,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费率,以充分保障基金安全。由用工单位代缴的,其费率与该用工单位一致。同时,工伤保险费率将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实行浮动费率。
新规特别强化了参保管理的责任机制与时限。劳务派遣单位需及时申报人员增减或用工单位变更情况,因申报不及时导致基金无法支付的待遇由单位自行承担。对于新参保人员,从完成参保登记且足额缴纳当期保费后,次日零时起发生工伤的,相关费用方可由基金支付。
《通知》强调,严禁选择性参保、虚假参保、挂靠参保等违规行为,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加强数据核验比对,严厉打击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违法行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以承揽、外包等名义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人单位,均需参照本规定执行,确保实现各类用工形式下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保障
记者梳理详细办事指南 相关单位看过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准确、高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相关业务,省人社厅制定了详细办事指南。对此,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进行了梳理。
问:如何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答:劳务派遣单位首次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时,同步参加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提交以下材料经审核后办理:
(1)《企业参保信息补录表》;
(2)《山西省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3)《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系统将对单位进行“劳务派遣单位”标识,省外注册单位将自动标记为“省外劳务派遣单位”。
办理渠道: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问:什么是分户管理?系统如何操作?
答:“分户管理”是指同一家劳务派遣单位在同一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按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分别设立户头进行管理。最多可开设8个户,对应一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办理流程:按照劳务派遣单位首次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的流程进行开户,在《企业参保信息补录表》填写单位名称时注意区分,并备注×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例如:某某有限公司(三类))。在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必须严格按照被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所属行业在相应的户下办理参保,系统会进行校验。
办理渠道: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问:劳务派遣单位如何办理人员参保登记?
答:劳务派遣单位应为本部职工和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登记,需填报《山西省劳务派遣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并提供《山西省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同时,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照我省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规定,通过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劳动用工备案模块,为其职工和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时需准确、完整填写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入本单位时间、用工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工单位所属行业、用工地(具体到县、区)、增减时间、增减原因等。实行分户的,必须严格按照员工实际用工单位所属行业在相应的户下进行参保登记,若与单位行业分类不一致,系统会弹出提示,要求人员与该参保单位所属行业类别匹配。
办理渠道: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网上经办平台。
问:如果员工被派遣到新的用工单位,或者离职了,单位应该怎么做?
答:单位必须在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或被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用工地、行业类别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常为变化次月,新参保人员为用工当月)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人员减少时填报《山西省劳务派遣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并提供解除协议等证明材料;被派遣到新的用工单位导致需要在本单位的另一个户下参保的,填报《山西省劳务派遣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及《山西省劳务派遣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并提供劳务派遣协议等证明材料。
办理渠道: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网上经办平台。
问:员工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由基金支付?
答:需满足“参保并缴费”的前提。新参保人员:从完成参保登记,且按税务部门规定在参保时的对应费款所属期内完成当期缴费的,从完成参保登记的次日零点(含)起发生工伤的,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已参保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且在缴费期内连续缴费的,期间发生工伤的,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问:《通知》中提到的“过渡期”具体要做什么?时间节点是什么?
答:过渡期自《通知》印发之日至4月30日止。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在此期限内,对照新规全面梳理和调整现有参保情况,完成单位及人员信息的修改完善、按照行业风险类别分户、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确保平稳过渡。《通知》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问:如果未按规定参保或缴费,会有什么具体后果?
答:因单位未及时申报人员增减或用工单位变更等信息,导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不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未能在员工入职、离职或用工单位变更后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导致该员工的工伤保险未参保、未缴费或信息不实(如行业类别错误、跨地区派遣在不合规地点参保)等,那么在此期间若员工发生工伤,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支付。
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缴费及有历史欠费、逾期未缴费或者跨月缴费等情形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申报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支付。
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违规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工伤事实、协议机构违规操作、公职人员内外勾结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欺诈骗保行为。一经查实,涉事单位及人员将面临罚款、纳入失信名单等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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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sx.news.cn/20260318/8cddf2c782a34565951b049681d601d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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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日报
福建福州“春风行动”发布岗位超19.3万个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26年“春风行动·就业援助季”就业服务落幕,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28场,发布推送各类就业岗位19.3万余个,帮助1.3万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
据了解,“春风行动”连续开展20多年来,精准面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求职就业,通过专场招聘、直播带岗、送岗上列车等多元化举措,搭建供需对接桥梁,把暖心岗位送到群众“家门口”。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将持续优化服务,通过定点专场招聘、夜间招聘、组织企业赴省外定向招工等形式,拓宽就业渠道,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群众稳岗就业。(见习记者 颜学辉 记者 钱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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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j.news.cn/20260319/3cfd1e0d65fe4c4f9fee594c1cbce4f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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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聆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