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首版次软件申报奖励补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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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创新型软件企业发展,推动工业软件领域技术突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现将《首版次软件申报奖励补贴政策》要点整理如下,供企业参考。
政策名称: 首版次软件申报
政策类别: 奖励补贴
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内政发〔202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5〕529号)
政策详情:
首版次软件是指在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初期阶段或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创新软件产品。本年度申报方向为工业软件。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注册地且主要创新工作开展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申报单位拥有申报软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并具备相应研发能力;
申报软件产品取得技术创新突破,在质量水平和市场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申报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按填报说明提交《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测评机构出具的测评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推荐单位审核
省级主管部门核查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形成推荐名单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三)部门复核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并公示,最终形成遴选结果。
申报要求:
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申报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的,3年内不得再申报;
测评报告需符合团体标准要求,测评机构若存在造假,2年内不得参与测评工作;
各地主管部门需严格审核、落实管理要求,维护政策严肃性。
奖励办法:
按首版次软件取得知识产权或证书规定期限内的实际销售总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对新开发工业软件(工业APP),按研发实际投入金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新城区将持续关注企业创新发展动态,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指导,助力创新软件企业在本地落地、成长、壮大。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把握政策红利,共享发展机遇。
编辑丨阿古德木
初审丨刘刚
终审丨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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