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word复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协议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联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联合区域内应急救援力量,本着“互相支援,减少损失”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甲乙双方任何企业如果遭遇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另一协作方协助时,其协助方有义务提供人力、物力帮助,以协助事故单位尽早、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在紧急情况下,以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联系协助:
XXXX公司紧急联系人:
XXXX联系电话:
XXXX公司紧急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在接到要求协助的通知后,协作方须尽快提供自己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器材,以合适的方式迅速抵达事故发生地点。
1.外来协助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必须在现场接受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行动,防止因情况不明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害,同时有利于集中力量消除最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2.救援活动结束后,外来协助单位须按规定清点人员和物资,并向事故现场指挥部报备。
3.事故发生方在救援工作结束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因救援行动而对协助救援人员可能造成伤害的安全隐患。
4.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令第708号)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应对协助单位参与事故救援所发生的费用和应急救援器材损耗及时进行补偿,以利于协助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工作。
5.本协议长期有效。共2份,相关单位和企业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