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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软件的PDCA

汽车软件的PDCA
作为统计质量控制之父,休哈特在20世纪20-30年代提出了一个名为计划-执行-检查(Plan-Do-See)的初步概念,用于在贝尔实验室的工业环境中进行质量控制和流程改进。50年代,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将休哈特的PDS循环进一步完善,将检查(See)改为检查(Check)并增加了处理(Act)阶段,最终形成了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的完整模型。该模型初衷是为了实现产品和流程的持续改进,核心在于解决质量问题,预防错误复发,驱动持续进步。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汽车软件质量与缺陷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将质量管理从事后处置转向缺陷预防,为汽车软件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统一管理规则。该标准运用PDCA循环(策划—实施—检查—处置)和基于风险的思维,针对过去行业管理更多聚焦机械故障,而软件缺陷具有隐蔽性和迭代常态化特点,要求企业不能仅依赖事后召回,而要在开发早期就识别和预防风险,避免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提高质量控制。
标准围绕软件全生命周期,在以下四个环节提出了具体执行要求:
  1. 质量策划(P):建立体系与明确活动汽车生产者、软件提供方及供应链上下游组织须建立软件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实施10项关键质量保证活动(包括软件安全管理、历史问题规避、状态报告监控等)。要求需适配多种开发模式如敏捷、瀑布,强化对人工智能软件、嵌入式软件、云端软件等多类对象的差异化管控。
  2. 过程质量保证(D):融入开发项目标准明确了汽车软件开发各环节实施质量保证活动的具体要求,将关键质量活动融入软件开发项目,确保从需求分析到发布管理的每个环节都规范受控,推动策划阶段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开发活动同步落实。
  3. 关键过程评审与风险评估(C):设置节点与分级评估标准针对5个关键过程设置了评审节点:软件项目策划、需求分析、设计实现、软件集成、验证确认,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并实施。同时要求建立软件风险评估机制,将各环节软件问题纳入分级评估,以此实现缺陷风险的前置识别与预防控制。
  4. 软件缺陷管理(A):全流程闭环与OTA召回规范标准提出了从信息收集与分析、软件问题识别、调查分析与评估,到召回决定、软件修复准备、召回实施及效果评估的全流程要求,实现缺陷的闭环处置与持续改进。其中特别对采用远程升级(OTA)方式实施召回作出了明确规定,填补了软件召回在操作层面的规范空白。
该标准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另外两项强制性国标《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和《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相互配套,共同构成智能汽车软件安全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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