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 1017362
2026年9月13日法考客观题《试卷一》真题答案回忆版
1.题干:父亲去世,亲生子主张:养子入家时已满18周岁,不符合《民法典》收养要件,不能继承。法官认为:法条对「成年收养后的继承」无明确规定,但养子对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结合立法目的、公序良俗,判决养子可以分得遗产。
选项:
A. 公序良俗原则是本案演绎推理的大前提之一
B. 本案运用目的论扩张进行法律证成
C. 公序良俗属于本案外部证成的理由之一
D.法官运用了类比推理证成
逐项解析:
A项:正确
本案制定法规则不清晰(成年收养是否产生继承地位有争议),法官没有直接套用某个具体规则,而是引入公序良俗这一《民法》基本原则,与「尽主要赡养义务」「养老育幼的继承立法导向」结合,形成:
大前提:依继承立法目的与公序良俗,对死者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扶养人可分给适当遗产
小前提:该养子长期赡养、形成事实扶养关系
结论:可分得遗产
这就是以法律原则作为演绎推理大前提的典型操作(《民法典》第8条公序良俗、第1129条「酌情分得遗产权」精神相通)。
✅ A当选。
B项:错误(关键勘误点)
目的论扩张是什么:法条文义原本较窄,但为了贯彻规范目的,把文义「扩张」到原本字面没覆盖、但目的上应包含的情形——仍然是在解释/适用某一个法条。
本案问题不是「把某一条文文义拉长」,而是:成年收养继承地位在实证规则上悬空,法官转向原则填补漏洞。
更准确归类:
若是「尽赡养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可分得遗产」→ 适用/扩张解释第1129条精神,可勉强谈目的性思考;
但若直接以公序良俗判「养子可继承/分得」→ 属于法律原则填补漏洞,不是典型目的论扩张。
法考通说:
类比推理 / 原则填补漏洞 ≠ 目的论扩张。
❌ B不选。
C项:正确
内部证成:从前提推结论(前面那个三段论)。
外部证成:证明「大前提本身为啥靠谱」——为什么公序良俗在这里能压过「形式收养不成立」的反对意见?要引立法目的、赡养事实、伦理秩序、指导案例等来证成。
所以「公序良俗」既是内部推演的大前提,也是外部证成里用来支撑前提正当性的实质理由。
✅ C当选。
D项:常见干扰「类比推理证成」——本案不是把「父母探望」类比到祖辈那种典型类比,而是原则适用,不当然选。
答案:A C
2.题干:下列情形属于诈骗罪的是?(不考虑数额)
A. 某人在旅馆住宿,谎称因房间环境皮肤病过敏,旅馆最终免收他的房钱
B. 陈某在路边卖手机,买家支付5000元,陈某将手机交给买家;后陈某称要取出手机卡,趁购买者不注意调换了手机
C. 甲进入学校,冒充警察,以宣传电信诈骗为由,让乙把手机给他,过一小时也没有返还
D. 甲乙在公园长椅上聊天,甲对乙谎称天上有UFO,吸引乙转头注意,趁机拿走了乙放在长椅上的财物
逐项解析:
A项(正确):行为人虚构“皮肤过敏”的事实,使旅馆工作人员陷入错误认识,进而免除了本应支付的房费。这属于骗取财产性利益(消极利益的增加),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的对象包括财产性利益,免除债务即为典型。
B项(错误):手机交付给买家后,占有已转移至买家。陈某以“取卡”为由暂时取回手机,此时买家并未基于错误认识处分手机(其以为手机只是暂时被取走检查,并未同意转移所有权或长期占有)。陈某随后趁人不备秘密调换,属于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财物,构成盗窃罪。
C项(争议,通常认为正确):甲冒充警察,利用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使乙基于“配合警察执法”的错误认识而交付手机。甲取得手机后拒不返还,表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该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骗取财物)和招摇撞骗罪(冒充警察骗取财物)。在法考中,若行为同时符合两罪,通常择一重罪处罚,但题目问“属于诈骗罪的是”,C项可认定为诈骗罪。
D项(错误):甲谎称有UFO,仅是转移乙的注意力,乙并未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物。甲趁机秘密取走财物,是典型的盗窃行为。
答案:A、C(C项存在争议,但按主流观点可入选)
3.题干:县乡直接选举人大代表,关于代表候选人介绍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候选人自行找时间、找人组织向选民自我介绍
B. 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本人情况
C. 可以在选举当天安排候选人介绍
D. 候选人要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之后,才可以进行见面介绍
逐项解析
A项:错误
候选人不能自行其是地找时间、找人组织自我介绍。
所有与选举相关的竞选式、自我推介活动,必须在选举委员会统一安排下进行;自行组织属违规拉票嫌疑。
❌ 不选。
B项:正确
法条原文精神: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应当组织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见面时由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提问,不是别人替他乱吹。
「由选举委员会组织」这个主体限定完全对。
✅ 当选。
C项:错误(高频坑)
选举日当天禁止再介绍候选人。
目的:防止临门一脚变相拉票、干扰选民冷静投票。
所以「选举当天安排介绍」直接违法。
❌ 不选。
D项:正确
见面介绍制度只针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初步候选人→酝酿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
没成为正式候选人之前,只是选举委员会统一公示基本情况,不搞「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自我介绍」那一套。
✅ 当选。
答案:B、D
4.题干:甲欲杀乙,计划先把乙灌醉,趁乙熟睡再实施杀害。一同饮酒时乙因自身心情不好主动大量饮酒,之后自行回房睡觉。一小时后甲进入房间,正准备动手杀人时,发现乙已经因呕吐物窒息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无论采取哪种学说,甲进屋的这个行为,都构成犯罪预备
B. 甲有杀人故意、乙也发生死亡结果,但甲不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C. 甲预料不到乙的死亡,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D. 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
逐项解析:
A项(错误):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行。甲进入房间准备动手,确实处于预备阶段。但“无论采取哪种学说”的说法过于绝对。例如,某些学说(如形式的客观说)可能将“进入房间”视为着手的一部分,尤其是在“灌醉后杀”的计划中,进入房间可能被视为实行行为的开始。因此,A项表述不严谨。
B项(正确):乙的死亡是其主动大量饮酒后呕吐窒息所致,并非由甲的杀人实行行为引起。甲的杀人行为尚未着手,乙的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杀人行为。因此,甲不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项(错误):甲虽然对乙的死亡不负既遂责任,但其已经实施了杀人预备行为(计划灌醉、进入房间等),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预备的刑事责任。并非完全不负责。
D项(正确):甲为杀人制造条件,但因乙已死亡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
答案:B、D
5.题干: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带邻居小孩举高高,没接住,看孩子没反应就藏起来了,不论孩子是否当场死亡,甲都构成不作为杀人。
B. 甲开房车有偿带二人旅游,途中两名乘客打斗,其中一人向车主呼救,车主不理睬,车主构成不作为犯罪。
C. 泥石流把小孩冲跑,孩子母亲看到了,但是没有工具且发高烧,孩子妈不敢去施救,母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D. 妻子明知丈夫偷盗文物,还每天给他洗衣做饭,不制止他犯罪,妻子构成不作为犯罪。
逐项解析:
A项(错误):甲因先行行为(举高高)制造了危险,负有救助义务。但“没接住”后,孩子可能当场死亡,也可能重伤。若孩子当场死亡,甲将其藏匿的行为不构成不作为杀人,因为死亡结果已无法改变,藏匿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若孩子未死,甲藏匿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则构成不作为杀人。因此,“不论是否当场死亡”的表述过于绝对。
B项(正确):甲作为房车经营者,对车内空间具有支配和控制义务。乘客在其控制的封闭空间内遭受不法侵害,甲有义务制止和救助。甲有能力救助而不作为,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C项(正确):母亲对子女有法定救助义务。但本案中,母亲发高烧、无工具,客观上不具备救助能力。不作为犯罪的成立要求“能为而不为”,母亲“不能为”,故不构成犯罪。
D项(错误):夫妻之间没有制止对方犯罪的刑法上义务。洗衣做饭是日常生活行为,不构成对犯罪行为的帮助或放任。妻子不制止丈夫盗窃文物,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答案:B、C
6.题干:甲从公司离职,在公司未收回账号权限的情况下,仍使用原有的登录权限进入公司账户,获取属于客户名单的客户信息并对外贩卖,该客户信息同时符合商业秘密与公民个人信息属性。问甲构成何罪:
A.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公民信息,数罪并罚
B.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公民信息、非法侵入计算机,择一重
C.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公民信息、非法侵入计算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数据,择一重
D.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公民信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数据,择一重
逐项解析:
选项A(错误):甲的一个行为(下载并贩卖客户信息)同时触犯了多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不应数罪并罚。
选项B(错误):甲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未突破技术防护措施,不属于《刑法》第285条第1款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罪针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因此,不应包含此罪名。
选项C(错误):同上,不应包含“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选项D(正确):甲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三个罪名之间存在想象竞合关系,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D
8.题干:甲殴打乙致乙轻伤,诉讼过程中乙死亡,甲身患重病,法院主持双方附带民事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只要经过乙妻子同意调解协议即可,无需乙的父母、子女同意
B. (原题缺失)
C. 经甲授权,甲儿子可以代为道歉赔礼
D. 甲重病,可以不进行社区矫正
逐项解析:
A项(错误):被害人死亡后,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共同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调解协议涉及对全体近亲属民事权益的处分,原则上需经全体近亲属同意或授权。仅妻子同意,不足以代表全体近亲属。
C项(错误):赔礼道歉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必须由侵权行为人本人亲自履行。即使甲授权,其儿子也不能代为履行。若甲因病无法履行,可申请法院变更执行方式,但不可由他人代为道歉。
D项(错误):社区矫正是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甲身患重病,若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可以申请,但并非“可以不进行社区矫正”。重病本身不是免除社区矫正的理由。
答案:B项缺失,无法判断;A、C、D均错误。
9.题干:甲交通肇事后,指示乙过来顶包,乙以肇事人身份向公安机关报案,甲则以证人身份到场,向公安作证谎称是乙实施了交通肇事。关于本案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不构成伪证罪
B. 乙构成窝藏罪
C. 乙构成妨害作证罪
D. (缺失选项)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 妨害作证罪;乙顶包行为构成包庇罪。
逐项解析:
A项(正确):伪证罪的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甲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即使他以“证人”身份作虚假陈述,也不构成伪证罪。其行为属于指使他人作伪证,应评价为妨害作证罪。
B项(错误):乙的行为是主动冒充肇事者向公安机关投案并提供虚假证明,意图包庇真正的罪犯。这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而非窝藏罪。窝藏罪是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
C项(错误):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乙是亲自顶包作伪证,而非指使他人,因此不构成此罪。指使乙顶包的甲才构成妨害作证罪。
D项(正确):甲构成交通肇事罪(若构成犯罪)和妨害作证罪,应数罪并罚。乙构成包庇罪。
答案:A、D
10.题干:甲向乙借款200万元,到期无力归还且基本丧失还款能力。乙提议让甲去银行借款,并介绍甲认识银行行长丙。甲私下向丙行贿20万元,丙违规向甲发放贷款300万元。甲将其中260万用于归还乙,到期无力偿还该笔银行贷款。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单选):
A. 甲构成贷款诈骗和行贿,以贷款诈骗一罪论处
B. 甲构成骗取贷款罪和行贿罪,两罪并罚
C. 甲乙丙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
D. 乙收取的260万元应当予以追缴
逐项解析:
A项(错误):甲虽然还款能力丧失,但将贷款用于偿还合法债务,不能直接推定其对银行贷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贷款诈骗罪要求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甲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B项(正确):甲以行贿手段获取银行贷款,造成银行重大损失,构成骗取贷款罪。同时,甲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0万元,构成行贿罪。两罪是独立行为,应当数罪并罚。
C项(错误):乙仅提议并介绍,无证据证明其与甲有骗取贷款的共谋。丙明知违规仍放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但与甲不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
D项(错误):乙是基于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接受还款,属于善意第三人。除非乙明知该款项是甲通过犯罪所得,否则不应追缴。
答案:B
11.题干:海关缉私工作人员杨某收受他人贿赂,向走私犯罪分子提前通报抓捕行动信息、通风报信,直接导致抓捕失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
A. 杨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B. 杨某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C. 杨某构成受贿罪
D. 杨某所犯渎职犯罪与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逐项解析:
A项(错误):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且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枉法追诉或包庇。杨某是缉私人员,其行为发生在抓捕行动前,不属于具体的刑事诉讼活动,不构成徇私枉法罪。
B项(正确):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杨某作为缉私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抓捕,完全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C项(正确):杨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风报信),构成受贿罪。
D项(正确):根据《刑法》规定,除第399条(徇私枉法等)外,其他渎职犯罪与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杨某的行为不适用第399条的例外规定。
答案:B、C、D
12.题干:对于①,应当立足②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③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④,依法作出妥当处理。关于上述空格内容,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 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
B. 防卫人
C. 社会公众
D.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逐项解析:
空格①:此处应填入判断的对象,即“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对应选项A。
空格②:此处应填入判断的立足点,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的情境。对应选项B。
空格③:此处应填入判断的标准,即“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对应选项C。
空格④:此处应填入处理的方法,即“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应选项D。
答案:①-A, ②-B, ③-C, ④-D
13.题干:甲开车追尾前方农用机车,导致车上乘员丙(乙的妻子)被撞倒在地无法起身。乙随即下车在路面查看、救助丙。后丁在道路能见度低的路段,因观察不仔细,驾车将停留在路面的乙、丙二人均当场碾死。关于本案刑法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
A. 丁属于疏忽大意碾过,但不影响丁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存在刑法上因果关系
B. 客观上乙、丙二人均由丁当场碾死,因此丁与二人死亡均存在因果关系
C. 乙具备躲避丁的可能性,因此乙的死亡与丁不存在因果关系
逐项解析:
A项(正确):丁的疏忽大意行为直接导致了丙的死亡,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丁的过失程度不影响因果关系的成立。
B项(正确):丁的碾压行为是乙、丙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丁与二人的死亡都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项(错误):乙下车救助妻子是正常且合理的反应,不能以“理论上存在躲避可能性”为由,切断丁的过失行为与乙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丁的碾压行为是乙死亡的直接原因。
答案:A、B
14.题干:民营A公司董事长,未经公司决策程序,擅自将公司2000万资金出借给B公司,半年后B公司将2000万本金返还A公司;董事长同时要求B公司,将该笔借款对应的利息100万元直接打入其个人账户、据为己有。问对该董事长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A.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B. 挪用资金罪
C. 职务侵占罪
D.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
逐项解析:
A项(错误):100万元是借款的法定孳息,所有权应归A公司。董事长指使B公司将利息打入个人账户,是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而非收受B公司的贿赂。因此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B项(正确):董事长未经决策,擅自将公司资金借出,属于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本金归还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C项(正确):利息是公司财产的法定孳息,董事长利用职务便利将其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D项(正确):挪用本金和侵占利息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分别侵犯了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D
15.题干:苏某心情不好,在五楼喝酒,楼下是公共步行道,苏某随手将酒瓶扔下楼,未砸到人。后苏某看见有人下楼查看情况,又专门对准该人扔下酒瓶,正中对方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关于苏某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寻衅滋事罪
B. 故意杀人罪
C.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 高空抛物罪
逐项解析:
A项(错误):苏某第二次抛掷是针对特定对象,并非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流氓动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正确):苏某在看到有人下楼后,专门对准该人抛掷酒瓶,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并造成了死亡结果,构成故意杀人罪。
C项(错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行为具有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的危险性。苏某第二次行为针对的是特定个人,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
D项(错误):高空抛物罪是轻罪,当行为同时触犯其他重罪(如故意杀人罪)时,应择一重罪处罚。苏某的行为已被故意杀人罪吸收。
答案:B
16.题干:杨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追尾宁某正常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将车上的张某(宁某妻子)撞飞至路边路面倒地。宁某随即下车在道路上查看、救助张某。贾某驾车途经,因天色昏暗、视线差观察不周,避让不及,驾车将路面上的宁某、张某二人当场碾死。关于刑法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即使认为贾某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宁某的死也和他肇事有因果关系
B. 即使张某是贾某撞死的,她的死也和杨某有因果关系
C. 客观上贾某撞死了张某,张某的死与贾某有因果关系
D. 杨某和宁某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逐项解析:
A项(正确):贾某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了宁某的死亡,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B项(正确):杨某的追尾行为将张某置于危险的马路上,后车碾压是正常的、可预见的介入因素,不中断杨某行为与张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C项(正确):贾某的碾压行为是张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D项(错误):杨某的追尾行为引发了宁某下车救助的正常反应,从而将宁某置于危险之中。因此,杨某的行为与宁某的死亡也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A、B、C
17.题干:李某2021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24年10月9日(仍在2年缓刑考验期内)李某实施抢劫罪被立案侦查,同月李某又实施奸淫幼女行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撤销缓刑后,前罪先行羁押期限可以折抵最终执行刑期
B. 可以撤销缓刑
C. 不可以撤销缓刑
逐项解析:
A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对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罪犯,其在宣告缓刑前先行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因此,A项正确。
B项(错误):《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此为强制性规定,法院没有裁量余地。因此,不能说“可以”撤销,而是“应当”撤销。
C项(错误):如上所述,必须撤销缓刑。
答案:A
18.题干:房产/保险机构员工李某离职后,发现原工作账号权限未被回收,仍可登录公司业务系统,遂登录下载存量客户信息并对外出售,该客户名单同时符合商业秘密、公民个人信息属性。关于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个人信息、非法侵入计算机、非法获取计算机数据,择一重
B.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个人信息、非法侵入计算机,择一重
C.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择一重
D. 对三罪数罪并罚
逐项解析:
A项(错误):包含“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罪针对特定领域系统,普通商业系统不适用。
B项(错误):同上,不应包含“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C项(正确):李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罚。
D项(错误):想象竞合不应数罪并罚。
答案:C
19.题干:甲国公民在乙国实施劫持航空器罪,甲乙两国无双边引渡条约;甲国向乙国提出引渡请求,乙国同意引渡。该甲国公民在甲国国内另犯有贩卖毒品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国可以劫机罪判处无期徒刑
B. 甲国可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
C. 甲国可以劫机罪和走私毒品罪数罪并罚
D. 乙国可以政治犯为由拒绝引渡
逐项解析:
A项(正确):劫持航空器罪的基本刑包括无期徒刑,甲国可依法判处。
B项(错误):根据引渡的特定性原则,甲国只能就引渡请求所指控的罪行(劫机罪)进行审判和处罚。若要追究引渡前的其他罪行(毒品罪),必须征得乙国的同意。题干未提乙国同意,故不能判处。
C项(错误):同上,未经乙国同意,不能对毒品罪进行追诉,也就不能数罪并罚。
D项(错误):《海牙公约》明确规定,劫持航空器罪应被视为可引渡的罪行,不得视为政治犯罪。因此,乙国不能以政治犯为由拒绝引渡。
答案:A
20.题干:甲乙丙三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甲为群岛国,甲乙两国海域相距200海里以上,丙是乙的陆上邻国。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存疑】:
A. 甲国可以国家安全为由永久禁止乙国船舶进入其海域
B. 甲国不得开采与乙国中间线以外的自然资源
C. 丙国在甲国水域勘测海水某项特征要经过甲国批准
D. 如果甲国未作规定,不得通过群岛基线以内的水域
逐项解析:
A项(错误):《公约》规定,群岛国可在特定情况下暂停无害通过,但必须是临时性的、非歧视性的,并经正式公布。永久禁止是不被允许的。
B项(错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遵循公平原则,中间线只是一种可能的划界方法,并非法定强制界限。因此,不能简单地以“中间线”来限制资源开采。
C项(正确):在群岛水域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必须征得群岛国(甲国)的同意。
D项(错误):《公约》直接赋予了外国船舶在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无需群岛国国内法另行规定。
答案:C
31.题干:外国人办理医疗签证来上海看病,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多选):
A. 入境当晚被在中国留学的该国留学生收留,应当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备
B.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有权拒绝他入境
C. 如果他在中国有民事纠纷,在上海住满一年后,以上海为经常居住地
D. 如果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拒绝他入境,需要说明理由
逐项解析:
A项(正确):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留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B项(正确):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依法有权对不符合入境条件的外国人拒绝入境。
C项(错误):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不仅要求居住满一年,更重要的是“生活中心”。单纯为治病而停留,即使满一年,也不构成生活中心,不能认定为经常居所地。
D项(错误):法律规定,边检机关对不准入境的外国人,可以不说明理由。
答案:A、B
22.题干:A国公民在B国实施劫持航空器罪(政治动机),致航空器迫降B国,被B国逮捕。A、B两国无引渡条约,经协商B国同意引渡,附加明确约束:A国仅能以劫持航空器罪起诉、且不得对该劫机罪判处死刑,A国接受该条件。引渡回国后A国警方另发现该公民在A国境内还实施有贩卖毒品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可以劫持航空器和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B. 可以劫持航空器罪判处无期徒刑
C. 可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
D. b国可以政治犯为由拒绝引渡
逐项解析:
A项(错误):受引渡特定性原则和双方约定的限制,A国不能对引渡前的毒品罪进行追诉,更不能并罚。
B项(正确):A国承诺不判死刑,但无期徒刑是合法且可行的刑罚。
C项(错误):未经B国同意,不能对引渡前的毒品罪进行审判和处罚。
D项(错误):劫持航空器罪不被视为政治犯罪,即使有政治动机。
答案:B
23.题干:甲是群岛国,乙是甲的邻国,乙距离甲群岛基线136海里;丙是乙的陆上邻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可以以保护本国国家安全为由,终身禁止乙国船舶进入群岛水域
B. 甲国开发石油资源,不可以超过中间线
C. 甲国如果没有开发专属航道,乙丙两国船舶不可通过群岛水域
D. 丙在甲群岛水域水文勘测,须甲批准
逐项解析:
A项(错误):群岛国不能永久禁止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过。
B项(错误):划界遵循公平原则,中间线不是唯一标准。
C项(错误):即使未指定群岛海道,外国船舶仍享有无害通过权。
D项(正确):在群岛水域进行水文勘测属于海洋科学研究,须经群岛国批准。
答案:D
勘误:原答案D正确。
24.题干:引用东汉杨震四知拒金(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典故,围绕廉洁文化、反腐败、德治与法治设置选项:
A. 廉政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B. 领导干部要心存戒惧、慎独自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C. 推进反腐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D. 德治可以替代法治;仅依靠道德就可以根治腐败等
逐项解析:
A项(正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来源。
B项(正确):“四知拒金”的核心是慎独,要求官员在无人监督时也能坚守底线。
C项(正确):反腐败既要依靠法律的刚性约束,也要依靠道德的教化引导。
D项(错误):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不可相互替代。
答案:A、B、C
25.题干:《安全生产法》(法律)与国务院制定的某行政法规条文发生冲突,关于法律适用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交国务院裁决
B. 行政法规内容只有行政规范
C.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D. 新法优于旧法
逐项解析:
A项(错误):法律与行政法规冲突,直接适用上位法(法律)优先原则,无需送国务院裁决。
B项(错误):行政法规可以调整多个领域,并非仅限于行政规范。
C项(正确):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是典型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D项(错误):新法优于旧法适用于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法律与行政法规制定机关不同,不适用此规则。
答案:C
26.题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单选)
A.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要执业满5年,并对律所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 (干扰项,未回忆完整)
C. 检察官成立办案组须3人以上
D. 享受退休待遇的法官退休后不能担任人民调解员
逐项解析:
A项(正确):《律师法》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项(错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官办案组可以由一名检察官带领若干检察辅助人员组成,人数并非必须3人以上。
D项(错误):退休法官符合条件可以担任人民调解员,法律并无禁止。
答案:A
27.题干:检察官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下列哪一表述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A. 你只要不翻供,死不了
B. 你都认罪认罚了,还请律师干什么,听我的,别浪费那个钱了
C. 只要你认罪认罚,一定是缓刑
D. 审查后如果没问题,可以取保候审
逐项解析:
A项(错误):以“不翻供”作为“不死”的条件,属于威胁、引诱,违反客观公正义务。
B项(错误):劝说犯罪嫌疑人放弃聘请律师的权利,侵犯了其辩护权。
C项(错误):量刑建议不等于最终判决,检察官不能做出绝对承诺,违反职业道德。
D项(正确):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是合法的释法行为。
答案:D
28.题干:关于律师利益冲突与代理规范,下列哪一选项符合法律职业伦理:
A. 甲担任过乙丙纠纷的仲裁员,事后在该案执行程序中接受乙委托担任代理人
B. 甲乙公司诉讼纠纷,律师大甲(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哥哥)经过甲乙双方同意,担任乙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C. 甲乙纠纷,丙律师担任甲的诉讼代理人,同所戊律师,在取得甲知情同意后,为对方乙办理不冲突的非诉法律事务
D. 甲乙夫妻离婚纠纷,律师先为甲提供过有偿法律服务,后经甲同意,又接受乙委托代理该离婚案件
逐项解析:
A项(错误):曾担任同一案件仲裁员的,不得再担任该案的代理人,属于绝对利益冲突。
B项(错误):律师的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代理对方诉讼属于绝对利益冲突,即使双方同意也不能豁免。
C项(正确):同一律所的不同律师,代理不同当事人,且处理的是不同性质的业务(诉讼 vs 非诉),在取得委托人知情同意后,可以接受委托。
D项(错误):在同一对抗性案件中,先代理一方,后代理对方,属于绝对利益冲突,即使前委托人同意也禁止。
答案:C
29.题干:《国旗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应当悬挂国旗;《国徽法》:宪法宣誓场所应当悬挂国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A. 宣誓地应该同时悬挂国徽和国旗
B. 宣誓仪式时同时应该悬挂国徽和国旗
C. 宣誓地同时悬挂国徽和国旗,彰显庄严肃穆
D. 单独宣誓时不用挂国旗国徽
E. 悬挂国旗国徽体现宣誓仪式庄严、彰显宪法权威
逐项解析:
A项(正确):根据两部法律的规定,宣誓地点应同时悬挂国旗和国徽。
B项(正确):宣誓仪式作为活动,也应同时悬挂。
C项(正确):同时悬挂是体现庄严性的方式。
D项(错误):无论是集体还是单独宣誓,都应遵守法律规定。
E项(正确):这是悬挂的目的和意义。
答案:A、B、C、E
30.题干:民法典仅规定父母享有探望权,未直接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隔代探望权。229号指导性案例支持符合条件的祖父母隔代探望。关于该案法律论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序良俗是演绎推理的大前提之一
B. 类比推理证成隔代探望
C. 指导性案例是外部证成前提之一
D. 目的论扩张证成
逐项解析:
A项(正确):法院可以援引公序良俗原则作为大前提,结合案件事实进行演绎推理。
B项(正确):将父母的探望权类比适用于祖父母,是基于两者在血缘关系和未成年人利益保护上的相似性,属于类比推理。
C项(错误):指导性案例在论证中起到参考和说服作用,但它本身不是法律渊源,不能作为推理的“前提”。外部证成是论证前提本身的合理性,指导性案例可作为论证理由,但不是前提。
D项(错误):目的论扩张是将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其文义之外。本案中,法律对祖父母探望权没有规定,法院是通过类比推理填补法律漏洞,而非扩张“父母”的文义。
答案:A、B
31.题干:法谚云:“立法者不关心稀罕的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立法应当事无巨细
B. 法律不规定例外情形
C. 立法应当具有常规性
D. 法律只保障多数人的利益
逐项解析:
A项(错误):法谚反对立法过度细化,主张立法应关注普遍现象。
B项(错误):法律可以规定例外,这与法谚无关。
C项(正确):立法应针对社会生活中反复出现、具有普遍性的常规问题。
D项(错误):法律平等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答案:C
32.题干:某国务院职能局制定部门规章《XX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规章由该局局长签署命令发布
B. 该办法解释权属于该局
C.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局务会议审议决定
D. 该规章应该向全国人大备案
逐项解析:
A项(正确):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B项(正确):规章的解释权属于制定机关。
C项(正确):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D项(错误):部门规章应向国务院备案,而非全国人大。
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