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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游戏法周报 | 米哈游诉AI变声软件案一审判决生效、最高法发布涉司法规则

01
米哈游诉AI变声软件案一审判决生效,系上海首例涉AI声音仿冒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件详情
2026年9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米哈游诉格X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9月11日,米哈游法务部通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被告因擅自利用《原神》角色声音开发AI变声资源包,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5万元。
经查,格X公司开发运营AI变声软件,未经米哈游许可,通过AI语音处理技术复刻《原神》63个游戏角色的声音,并制作成变声音色资源包进行销售,售价为19元至59元不等。相关资源包累计使用次数最高达192万余次。除提供变声服务外,该公司还设置角色语音试听专区,使用《原神》角色头像、昵称及剧情动画进行推广,并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宣传内容、销售相关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软件中59款声音资源包的相关内容,均与《原神》游戏相应角色的台词内容相同,直接使用了作品的必要组成部分,构成著作权侵权。同时,游戏名称、剧情台词、角色形象及角色声音共同形成了具有一定识别度的商业标识组合。被告未经授权利用上述内容开展AI变声服务,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其与米哈游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审法院判令格X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5万元。被告提起上诉后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律师评论
本案的关键在于,游戏角色声音虽然并非我国现行法律中的独立权利类型,但当其与特定游戏角色、作品内容及商业影响力形成稳定联系后,仍可能受到著作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共同保护。
从著作权角度看,游戏中的角色配音、台词录音、角色形象以及相关视听内容均可能具有独立的权利基础。被告未经授权提取《原神》63个角色的声音素材,用于制作并销售AI变声资源包,本质上是利用游戏IP中的核心内容开展商业经营,并非单纯的技术研究或合理使用。该案也说明,AI训练并不会当然成为侵权抗辩理由,使用他人具有明确权利归属的商业素材,仍需取得相应授权。
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看,法院关注的不仅是声音素材本身,而是其背后承载的游戏品牌影响力和用户认知。对于知名游戏角色而言,声音已经成为识别角色、连接玩家情感的重要元素,未经许可复制并商业化利用,可能构成对游戏企业竞争优势的不当攫取。
对于游戏企业而言,未来在AI语音、虚拟角色等技术应用中,应进一步完善配音授权、声音数据管理和IP保护机制;对于AI服务提供者而言,也应审慎处理训练素材来源和商业化用途,避免借助AI技术绕过传统授权体系,直接复制成熟游戏IP的商业价值。
02
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布游艺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案件详情
2026年9月9日,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布一宗典型案例。
2026年2月26日,执法人员对汕尾市城区某游艺中心(个人独资企业,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时段,该场所游戏设备区内有3名未成年人正在操作“拳皇98终极之战”电子游戏设备。经查,未成年人使用的游戏币虽由其监护人购买提供,但执法机关认定场所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设备的行为已构成违法;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如实陈述并主动提供证据,符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中规定的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律师评论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未成年人使用的游戏币由监护人购买,是否影响游艺娱乐场所违法责任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该规定针对的是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开放电子游戏设备的经营行为,而非未成年人的消费来源或监护人是否同意。因此,即使游戏币由家长购买,经营场所仍不能据此免除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设备的管理责任。
从行业合规角度看,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属于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私人授权或消费关系进行转移。对于游艺厅、电竞馆、商业综合体电玩区域等线下娱乐场景,经营者应建立明确的身份核验、营业时段管理和现场巡查机制,确保电子游戏设备在非允许时段不向未成年人开放。该案也提示相关经营主体,未成年人保护已成为游戏娱乐行业的重要合规要求,经营便利不能替代法定审查义务。
03
盲盒抽奖平台充值超7600万元被认定开设赌场罪
案件详情
据《检察日报》2026年9月3日报道,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网络盲盒平台涉赌案件引发关注。

2022年9月至2024年8月,W平台上线运营,通过固定奖池、无限奖池、拼团擂台等模式吸引用户充值参与抽取盲盒,累计吸收玩家充值金额7600余万元。
经查,该平台虽以潮玩盲盒销售为表象,但设置不同中奖概率,并通过平台币兑换、二手交易回收等方式为玩家提供变现渠道。平台关闭线上提现功能后,又安排人员伪装二手回收商,通过虚假交易、发送空包等方式完成资金流转,使玩家能够将抽取奖品兑换为现金。检察机关认为,该平台并非以商品交易为目的,而是利用不确定中奖结果诱导玩家“以小博大”,符合赌博活动特征。
2026年3月,丹阳市检察院对王某某、喻某某、李某甲、李某乙等人提起公诉。7月23日,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王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4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律师评论
本案的关键不在于平台是否以“盲盒”“潮玩”等形式开展经营,而在于其运营模式是否已经脱离商品交易属性,转化为以随机结果决定财产利益的赌博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认定网络平台是否构成赌博犯罪,通常需要综合考察参与方式、资金流转、中奖机制、变现渠道以及平台盈利模式等因素。
本案中,W平台虽然设置了实物奖品,但玩家充值的主要目的并非获得商品使用价值,而是通过概率性抽取获取高价值奖品,并依靠平台提供的回收渠道实现现金变现,平台因此被认定具备赌博活动的实质特征。
该案对游戏行业中的随机付费机制具有较强警示意义。近年来,网络游戏中的抽卡、盲盒、随机宝箱等设计较为普遍,其本身并不当然违法,但如果随机奖励机制与现实货币输赢、虚拟物品变现形成闭环,使玩家支付费用后获得的是“获取不确定财产利益的机会”,则可能引发赌博化风险。特别是在存在高价值道具、第三方交易、官方回收或变相提现渠道的情况下,运营模式更容易突破正常商业模式边界。
因此,游戏企业在设计随机玩法时,应重点审查玩家付费目的、奖励价值体系和虚拟物品流通机制,避免形成“充值—随机抽取—高价值奖励—现金变现”的赌博链条。同时,对于平台内交易、账号交易及虚拟资产流转,应建立有效监管措施,防止游戏经济系统被异化为赌博工具。该案也表明,司法机关在判断新型网络娱乐模式时,将更加注重行为实质,而非仅依据产品名称或商业包装进行形式判断。
04
《和平精英》代练俱乐部“对赌”模式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立案,涉事主播账号被封禁
案件详情
2026年9月9日,澎湃新闻报道,此前被指涉及“开设赌场案”的老亩电竞俱乐部主播“难出息【老亩电竞】”的快手账号处于封禁状态,小莹电竞俱乐部账号“小莹『全网最大银行』”显示用户冻结账号中。
此前9月1日,澎湃新闻刊发调查报道,揭露部分《和平精英》游戏代练俱乐部以“对赌”为名诱导玩家下单,通过游戏内开箱比大小定输赢,并承诺双倍返现。此类模式已形成从接单APP到俱乐部的完整链条,单款订单流水估算超百万元。涉事俱乐部认为这类似于“体彩”或“开盲盒”,属于“正常竞猜服务”。
浙江乐清警方已以“开设赌场案”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查办理中。
律师评论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游戏代练俱乐部“对赌”模式的法律定性。
从刑法角度看,开设赌场罪要求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设置赌博规则或提供赌博条件,使他人参与具有财物输赢性质的活动。本案中,玩家支付费用后,以游戏内开箱结果的随机大小作为输赢依据,俱乐部按照约定进行双倍返现。该模式已经超出了正常代练服务或娱乐竞猜的范围,其本质是利用偶然结果决定财物得失,具有明显的赌博属性。
此类行为的隐蔽性在于其依托网络游戏机制,将传统赌博中的随机工具替换为游戏内抽取、开箱等随机事件。但从法律评价角度看,赌博行为的关键并不在于使用何种载体,而在于参与者是否以财物投入为前提,并由不确定结果决定财产收益或损失。因此,借助游戏机制包装的对赌活动,并不会因其披上电竞或娱乐外衣而改变法律性质。
对于游戏行业而言,围绕开箱、抽卡等随机机制衍生出的第三方竞猜、押注、对赌服务,应重点关注其是否形成资金投入、结果输赢和返还赔付的闭环。一旦发展为规模化经营,可能面临较高的刑事风险。同时,游戏运营企业也应加强对相关生态的监测和治理,及时处置利用游戏平台开展赌博活动的行为,避免游戏产品成为违法活动的工具。
05
最高法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
新闻详情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号),这是首部由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意见》共5部分24条,聚焦“AI换脸拟声”“AI幻觉”侵权、“网络开盒”、“大数据杀熟”、自动驾驶、模型训练等社会关注问题,明确了涉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人工智能产品责任、涉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等规则,并就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开源软件法律责任、专利授权确权、数据使用规范及诉讼程序规则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以《意见》发布实施为契机,持之以恒做好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领作用,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向上向善、造福人类。
律师评论
《意见》的发布为人工智能应用中的责任认定、知识产权保护和数据利用规则提供了进一步指引。对于游戏行业而言,AI已广泛应用于美术设计、剧情生成、语音合成、智能NPC等研发运营环节,企业需重点关注模型训练数据来源、AI生成内容权属以及相关侵权责任的划分。
未来,AI生成内容是否构成对既有作品的实质性复制、训练数据使用是否具有合法基础,将成为游戏行业知识产权争议的重要方向。游戏企业在引入生成式AI工具时,应加强素材授权审查、生成内容审核,并通过合同明确数据使用范围和责任承担机制,降低著作权侵权及合规风险。
06
韩国游戏公司Smilegate创始人离婚案一审宣判,2.55万亿韩元股权分割引关注
案件详情
近日,韩国首尔家庭法院对游戏公司Smilegate创始人权赫彬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判令权赫彬向配偶李女士以实物方式分割其所持Smilegate 35%的股份(估值约2.4867万亿韩元)并支付现金650亿韩元,财产分割总额约2.55万亿韩元(约合127亿元人民币),创韩国已公开离婚财产分割金额纪录。
法院认定权赫彬净资产约7.33万亿韩元,其中Smilegate股份占96.8%;认定婚姻破裂双方责任均等,准予离婚但驳回李女士的慰抚金请求;在贡献度认定上,法院认为权赫彬个人的经营能力对Smilegate创立与成长起决定性贡献,同时考虑了李女士曾在公司早期登记为代表理事参与经营、长期承担家务育儿等因素,将分割比例定为65:35。判决后双方均未立即表态是否上诉。若判决确定,李女士将成为持有35%股份的第二大股东,对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具有实质影响力,但权赫彬仍以65%持股保有经营权。
律师评论
本案虽系家事纠纷,但对游戏企业治理具有较强参考意义。其一,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实物分割”是本案的重要看点。法院考虑到Smilegate股份未上市且规模巨大,若要求出售股份筹措现金可能影响股权价值,因此选择直接分割股权,这也直接改变了公司原有的股权结构。
其二,对于游戏企业普遍存在的创始人高比例持股模式,本案提示,婚姻财产分割可能进一步影响企业控制权安排。配偶一方取得较大比例股份后,即使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也可能通过股东权利行使、重大事项表决等方式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其三,从财产分割认定来看,法院综合考量了创业初期参与经营、家庭财务支持以及家务育儿等因素,并结合创始人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贡献确定分割比例。该裁判思路与我国司法实践具有可比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实践中法院亦会结合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具体情况综合裁量。
对于国内游戏企业创始人而言,本案提示,在企业发展早期即应关注股权归属和控制权安排问题,通过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持股平台、表决权安排等方式降低潜在风险。
游戏法中心
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游戏法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游戏法中心”),是华商(上海)所旗下专注于游戏全产业链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平台。游戏法中心以“合规前置、诉讼后盾、政策解读、行业赋能”为四维服务模型,面向游戏研发商、发行商、平台运营商、主播机构及出海企业,提供覆盖版号合规、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商业协议、用户纠纷、出海监管六大模块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游戏法中心立足上海,依托华商国际总部资源,定位为国内游戏法领域的专业头部力量,致力于成为游戏企业最值得信赖的法律合作伙伴。
团队简介
周贵长 律师

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游戏法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华商全国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华商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曾任中国某500强企业常务副总裁,具备商业与法律双重视角。专业领域涵盖游戏企业合规、刑事风险防控与涉企刑事辨护,构建了覆盖研发到出海全流程的游戏法合规服务体系,代理涉游戏刑事案件多起,多次促成撤案、不起诉或缓刑,团队获评“2024年华商优秀团队”。
杨庆 实习律师

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华商(上海)游戏法法律服务中心秘书长
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院,曾长期在基层法院、检察院系统实习,熟悉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流程及协作机制,能高效推进游戏相关民刑交叉案件。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突出,曾参与多个民商事、刑事案件办理,具备从立案到庭审的全流程推动能力,为游戏企业在侵权打击与内部风控之间提供有力法律支撑,获得被代理人的广泛认可。
徐磊 律师

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拥有多年企业高管及董事长实战经验,擅长从企业整体治理视角切入游戏法律事务。在游戏公司组织架构搭建、内控体系建设、运营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尤其擅长为游戏研发与发行企业设计可落地执行的合规管理流程。面对游戏企业可能涉及的刑事风险,能够精准识别潜在经营风险并提前布防,帮助游戏公司在快速扩张中守住安全底线。
刘舒怡 实习生

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实习生
本科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广告学专业,硕士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具备独特的游戏广告合规审查视角,擅长识别宣发素材中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未成年人营销等风险点,协助团队处理多个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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