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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两头不讨好,就说明民警办案办的不好吗

处罚两头不讨好,就说明民警办案办的不好吗

处罚两头不讨好,就说明民警办案办的不好吗

打架警情办完,俩人从办案区出来,谁都不高兴。

先动手的盯着自己伤:“是他先骂我才推他,凭啥我也拘留?”后还手的更委屈:“我只是还击,凭啥也算违法?”最后俩人一起把矛头对准民警,觉得警察“各打五十大板,根本没办明白”。

其实法律判断这事,从来不看谁觉得自己冤。要是对方打你一拳,你为了自保拦一下,这叫正当防卫。但很多人被打了火冒三丈,想着“看我不弄死你”,抄家伙就回击——这种带着报复故意的还击,在法律上就是典型的互殴。既然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各自担责本来就是依法办事。

有人觉得警察得让双方满意,可执法不是开饭店求好评。法律尺子不能随意拉长缩短,一味迁就闹事的人,最后买单的是整个社会的规则底线。

真不服气,拿证据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永远比在情绪里较劲管用。

原文打架处罚两头不讨好,就说明民警办案办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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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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